❶ 消費分期是融資租賃的一種嗎 有人科普一下嗎
消費分期肯定是融資類業務,屬於貸款的一種方式
❷ 融資租賃與傳統信貸有何不同
融資租賃是一項重要的金融工具,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與信貸融資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區別為:
期限不同。銀行信貸業務多以一年期以下流動資金貸款為主,也有中長期貸款;融資租賃承租期限通常根據租賃物的承租期限決定,設備類租賃一般為3至5年;
還款方式。銀行流動資金貸款一般為到期之後一次性還本還息,中長期貸款基本按照半年或者年份期限償還,每次償還金額占總貸款金額比例較大;融資租賃還款方式相對靈活,可根據企業現金流情況定製分期還款方式,按月、按季、按年均可,相對來說償還壓力較小;
擔保方式。銀行信貸通常會要求提供抵押、質押或者第三方擔保,中小企業增信困難;而融資租賃具備更靈活的增信手段,並且優質租賃物能起到進一步增信作用。融資租賃獵頭公司聲稱,融資租賃在我國經濟未來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將越來越重要。
❸ 信貸方式融資與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
以汽車融資租賃為例
融資租賃在中國發展10年了,走到現在都是按照金融的模式在發展。也有人會把融資租賃和分期貸款相提並論,從利息和車輛資源的角度來說都不佔優勢,而且融資租賃期間車輛所有權不在消費者手中,這個原因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競爭力。
實際上,融資租賃的天然屬性決定其註定要為中高端汽車品牌服務。融資租賃和分期貸款區別到底在哪裡?金融貸款的目的是通過首付+分期的方式去解決客戶的資金問題,促使客戶達到提前消費和增值的目的。融資租賃的目的則更多是為客戶提供一個解決方案,實現兩到三年的車輛更換周期,靈活處置車輛,最終使汽車從在很多人看來是一個佔一大筆資產的大件,變成一個支付少量的月供就可以使用的一個消費品。
❹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有什麼區別
汽車融資租賃跟汽車貸款區別如下:
1、交易載體和交易結構不同
融資租賃是以標的物,即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2、前期費用和成本不同。
貸款買車需要首付,稅費,上牌費用等。而以租代購不需要。以租代購是以時間換空間,自然付出的總成本要高於貸款買車。
3、所有權和籌資額度不同
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至購買方。融資租賃最高可以做到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4、優點不同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車貸的貸款利率低,銀行傳統車貸基本覆蓋所有品牌和車型,其利率以人民銀行為基準,利率低於其他渠道利率,還款方式靈活。
5.缺點不同
融資租賃資金成本較高;不能享有設備殘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構成一定的負擔;相對於銀行信貸而言,風險因素較多,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車貸下款時間長,申請銀行傳統車貸條件嚴格,難度比較大。申請者需向銀行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社保證明、房產證名或房屋買賣合同證明或購房發票證明等材料。有的銀行還需要第三方擔保和質押物等。
6、運營模式不同
融資租賃屬於小眾消費,對客戶群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以精準營銷為運營模式的根本。汽車貸款屬於大眾消費,客戶群體比較廣泛,包含新車汽車貸款客戶和車貸客戶(質押、抵押、雙壓等具體模式),所以營銷方面以品牌宣傳為主。行業領先者例如:各大商業銀行、各大廠商金融公司、其他第三方車貸公司
7、風控手段不同
以租代購主要風控手段為「控物」,輔助「控人」。因為以租代購的汽車是登記在公司名下,簽署的是租車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公司可以及時收回車輛並及時處置。所以風控手段一般以控制車輛為目的,輔以客戶資質審核。
汽車貸款主要風控手段為「控人」,輔以「控物」。因為汽車貸款的汽車登記在客戶名下,簽署的是貸款合同,一旦客戶出現違約,只能盡量尋找客戶,車輛回收比較困難和處置困難。所以風控手段以控制客戶為主,輔以客戶車輛抵押等手段。
8、風控工作方向不同
融資租賃的汽車利潤率和利潤額都比較高,客戶數量少,客戶區域集中,線下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以租代購更適合一對一上門實地考察,風控可靠性更高。而汽車貸款因為利潤低,客戶數量大,客戶地域面積廣,線上交易為主等特點,所以無法負擔上門考察的費用和人員成本,所以被迫只能主要查詢客戶徵信信息為主的工作方向。
9、表現形式不同
融資租賃表現形式是「融物」。是以「融物」為手段,最終實現「融資」的目的。汽車貸款表現形式是「融資」。是以「融資」為手段,輔以抵押手段,而實現的「融資」目的。
(4)消費貸款和融資租賃擴展閱讀:
通過上述的異同可以看到,對於債權人而言,在融資租賃模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故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其次,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因此,在汽車融資租賃模式下,實際債權人的風險較低。
對於汽車銷售商而言,選擇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具有超前消費意識的年輕人。這類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也不符合嚴格的信貸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融資租賃主要注重的是租賃標的物的選取,對消費者的資質條件較為寬松,能夠滿足當代年輕人的需求,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增加了汽車銷售商的收入。
對於消費者而言,融資租賃汽車可以實現零首付,並且相較於消費信貸的期限(一般為3年以內),在分期付款年限上相對靈活,最長可達10年。但從費用方面來看,比起銀行推出的車貸產品,總費用要多一些。如果消費對象為以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由於租賃期內可加速計提折舊;最低租賃付款額入固、差額費用化等會計處理,可為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❺ 融資租賃和消費金融 可以互通么
消費金融領域融資租賃機會
融資租賃業務天然具有消費金融分期付款的特點,但是「以物融資」的方式又決定了並非所有的產品都適合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目前,國家政策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發展居民家庭消費品、家用轎車、家用信息設備、耐用消費品等方面的租賃服務。從開展業務的角度,我們覺得下列領域可能存在機會:
1、房屋經營性租賃
從下圖來看,住房消費貸款占據了消費金融領域75%左右的份額,這裡面大部分是房屋按揭貸款。相對於住房抵押貸款,未來在房屋租金這塊提供金融服務的潛力較大。今年以來國家在政策層面上鼓勵租賃用房的發展,在《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中提到:住房租賃公司享受生活型服務業的相關支持政策;允許將商業用房按規定改建為租賃用房,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准執行;對租房收入和支出在稅收政策上給予優惠;支持住房租賃公司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等。目前,這些政策的落實仍需一段時間,但從長遠來看,租賃用房的發展前景可期,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此類經營性租賃業務相較於其他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的優勢。
2、汽車融資租賃/分時租賃
近年來,汽車消費金融服務的客戶越來越多。由於車輛價值較高,使用時間較長,且車輛經營性租賃在國內外開展的都比較成熟,客戶接受程度很高,此類業務受到融資租賃公司的廣泛關注。目前主要是賓士租賃等廠商系融資租賃公司或者神州租車等專業的車輛租賃公司以及平安租賃等在開展車輛的融資租賃服務。廠商系和租車公司在客戶來源和車輛跟蹤維護上具有優勢,而其他融資租賃公司往往是利用資金成本的優勢,與這些公司開展轉租賃或者聯合租賃的業務。
未來可以考慮與經銷商合作,開展「以租代購」等模式的深入合作,直接對消費者進行審核放款,同時,針對二手車的融資租賃業務以及家用轎車的分時租賃等新興的業務模式也應給予足夠的關注。
3、智能硬體領域的融資租賃
在個人消費金融領域,智能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無人機等具有單體價值相對較高,更新換代速度快,新產品受追捧程度高的特點。消費者購買智能設備花費不菲,但是使用時間有限,在對新產品缺乏了解的情況下,購買設備的成本其實很高,因此為開展個人設備租賃提供了市場空間。而智能硬體設備相較於傳統的消耗品,具備二手市場的流通性和一定的處置價值,又為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可操作性。有的租賃公司基於此提出「硬體免費%2B服務收費」的模式,即通過硬體的免費試用或者使用,推動後續產品和服務的購買。
4、旅遊、文化等其他領域
隨著國民收入的增加,旅遊和文化領域的消費增長具有較大的空間。一些旅遊平台如途牛等推出了主打旅遊模式的分期付款產品(期限半年)。由於旅遊人群辦理簽證等手續需要提供較為全面的個人信息,該類產品的風險可控,壞賬率極低。另外,隨著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融資租賃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但該類產品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難點在於沒有實體的租賃物,價值評估方式和產權屬性難以屆定,需要在模式上進行大膽的創新和嘗試,短期內業務的開展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
❻ 融資租賃模式購車和銀行貸款購車的區別
首先,要是選擇貸款買車的話,一般需要不動產(如房產)作為抵押,而且很多銀行只針對高端客戶,小額貸款很難獲批,有的銀行還需要有擔保人方可以申請貸款。另外,一些銀行對消費者貸款購車的車型做了限制,也就是說有的車型在一些銀行無法進行貸款購車,而融資租賃則沒有這種限制。
其次,銀行貸款的利率比較低,但是辦理手續相對要復雜,一般而言,貸款人需要有社保,有代發工資的銀行卡,還需要有抵押物,如房產。相對而言,融資租賃的利率較高,但辦理起來比較簡單,消費者只需提供身份證、駕駛證以及還款銀行卡即可申請按揭,且批復時間較短。
再者,如果大家買車是為了自己代步的話,可以選擇銀行貸款,如果買車是為了運輸的話,則選擇融資租賃的方式比較多。
上述就是貸款買車和融資租賃進車的主要區別,到底哪個好,還是看購車者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定,還是那句話,沒有最好的,但有最適合自己的。
❼ 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❽ 分期貸款還是融資租賃買車好
銀行貸款買車一般需要不動產(如房產)作為抵押,而且很多銀行只針對高端客戶,小額貸款很難獲批,有的銀行還需要有擔保人方可以申請貸款。銀行貸款的利率要低一些,但是手續也會要復雜一些。
融資貸款,消費者只需提供身份證、駕駛證以及還款銀行卡即可申請按揭,而這個批復的時間只需要1~2天。租賃貸款的條件以及手續雖簡單,但是利率卻相對較高。對於一些急於用車,手頭上又沒有資金,沒有房產做抵押的消費者來說,這種貸款方式值得考慮。
如果你買車是為了自己代步的話,可以選擇銀行貸款;如果買車是為了運輸的話,則選擇融資租賃的方式比較多。
❾ 汽車消費信貸與汽車融資租賃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❿ 新產品融資租賃和消費分期是什麼關系
我認為融資租賃就是你可以跟他核實消費分析,我認為就是說你根據你目前的財力可以分出分成階段的進行消費。不是一把嬌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