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割
離婚時對有房貸的房子進行分割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主要從是誰出資,登記在誰名下來區分不同情形並處理。
第一種情況: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子歸一方所有,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第二種情況: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三種情況: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㈡ 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一、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1、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可以按照以下辦法進行分割:
(1)變價分割,將共有的房屋進行買賣,賣房所得的財產雙方可以均分;
(2)折價賠償,即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其要對另一方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金錢;
(3)可以約定幾層屬於男方所有,幾層屬於女方所有,如果是套房的話可以約定,男女共同使用。只要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均可以對共有財產進行實物分割則實物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該怎麼分配
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一方個人購買的,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但是如果雙方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的,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割。婚前購買的房子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的,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房子的分配是: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取得房屋產權,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