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過戶房子給兒子兒媳婦為了掛名抵押貸款 離婚女方有權分割嗎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肯定是需要分割的呀。
Ⅱ 婚前貸款買房,房子父母名字,婚後加上兒媳名字,兒子兒媳還貸,離婚如何分割
這個分割我的理解不大一樣哦,有律師說分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婚前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款才這么分的,而和你說的情況不一樣,婚前這個房子是登記在你父母名下的。
所以要弄清楚,房子里婚前有幾個人的名字。
假設婚前就老夫妻倆的名字,婚後加了兒媳的名字相當於把房產的三分之一贈與給兒媳,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所以這三分之一是男女方一人一半,簡單的講離婚房子肯定是判給男方,但要支付房子六分之一的價值給女方:300萬的房子漲到600萬,女方能拿到100萬。
假設有老夫妻加兒子三個人的名字,這里有兩種說法,一個是相當於兒子將自己的三分之一分了一半給他的妻子,所以變成了婚前房產婚後還貸的類型,他的妻子只能獲得房子三分之一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同樣300萬漲到600萬,增值300萬,女方能拿50萬;另一種說法是原來三個產權人每人縮小了自己的份額勻出一份給兒媳,那就變成了四分之一的增值部分:還是300萬增值了300萬,女方拿四分之一,也就是75萬。具體看法官怎麼認定。
Ⅲ 兒子,兒媳婚內外債,用父母房產貸款還債了,現在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辦
這重這種情況生活中也會出現的,那就由兒子自己來償還,或者是父母幫助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