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你的親戚找銀行貸款,讓你做他的擔保人,你願意嗎為什麼
如果讓我擔保,我是不會的。現實的例子太多了,貸款還不上,最後都是擔保人倒霉,甚至還有坐牢的。我同事的兒子在外面有好多的債務,他父親不識字,追債人和孩子的父親認識,就說,你擔保,簽個字,沒什麼問題,知道有這回事就行,什麼時候還都可以,沒想到,被起訴以後抓去坐了十天牢房。最後實在沒辦法,把樓房賣了還債,沒地忙住,住丈母娘家裡去了。往往都是關系好的人,或者親戚,才會發生這樣的事。當然當初貸款並不是為了行騙,只是生意不景氣,或者出現意外,錢沒了,回不來,要命一條,要錢沒有,最後就成這樣了。
這是可要注意了,我表妹是醫生,他對像當教師,有三歲兒孑,她公公教師退休,很好家庭,有個朋友貸款叫表妹夫單保,三十萬元,三個人總共一百萬,貸款人跑了,表妹離婚了,娘兩過十幾年了,好心辦了個壞事,毀了一家人。
不做媒不擔保,一生一世無煩惱。親戚向銀行貸款,一般會找收入穩定有保證的人擔保,說白了就是銀行要確保貸款萬無一失。銀行要把貸款風險轉嫁給擔保人。沒有穩定收入的人,銀行會不會讓你擔保呢?不會的。因為你沒有償還能力,銀行貸款會打水漂。那親戚向銀行貸款,找到自己擔保,我們怎麼辦呢?首先能不擔保盡量不要擔保,會讓你少許多麻煩。其次如果實在礙於情面,沒有辦法避開擔保的事,擔保的金額要在自己承受的范圍之內。說白了就是借款人到期萬一沒有辦法歸還貸款,那麼這筆貸款只好你來還了。
如果是我的話,99%的情況下,我不會同意。
第一、擔保是有責任的。 不是隨口一說的簡單事情。如果到時候親戚銀行貸款還不上,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讓其進行還款。
第二、親戚找銀行貸款是做什麼?風險幾何?有沒有做好保障措施?這些我可能都不知道,或者僅能聽他一面之詞,風險性太大。
第三、我身邊之前也有給自己朋友、親戚做擔保的人,結果都不是很好。
首先這個人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你要懂他,深知他的品性
其次要看他的現有實力和經濟償還能力
再看他找你擔保的項目的風險性憑估,如果是他擅長的領域,天時地利人和,就差資金的話可以考慮
最後是你自己有能力幫別人沒有,願不願幫,你們的交情和友誼程度如何,以及你將來有沒有想持這個潛力股的可能!
保媒拉纖,以及擔保人千萬不能做,
首先要看交情和對方人品,實在無法推脫,可寫成「一般保證人:某某」,一般保證人保證時效為主債務到期六個月,有先訴抗辯權。
可以投訴銀行信貸經理聯合借款人聯合詐騙啊!因為申請人需要銀行信貸經理上門審查驗資通過核准才要求提供擔保人出現的,如果借款人不具備貸款條件而逃避追繳的,必然擔保人會承擔部分責任,所以存在虛假驗資證明行為!
當然願意,因為對他(她丿比較了解。但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折,要看他(她丿的償還能力和對錢的實用性,自己所擔風險的大小,進行思想勾通。最壞的結局是把自己賠進去,甚至出力出心不討好,最後賣了個仇人。
B. 我是老師,親戚從銀行貸款,讓我做擔保,很猶豫,敢不敢做擔保
第一、千萬不要不要擔保,擔保者最後都是親戚變成了仇人,這種例子比比皆是。
第二、為什麼找你迅耐擔保,因為你的身份特殊,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工作穩定,收入穩定,不用擔心貸款放出去收不回來,所以銀行會讓你做擔保,這才是銀行的目的。
第三、這個社會,千萬不要做什麼好人,借出去的錢,真的要做好別人不還的准備,特別是你急用錢的時候。你親戚從銀行貸款,大概率是做生意,做生意賺了是千好萬好,皆大歡喜,人家可能會也不會過多的感謝你的好。但是如果賠了,那就是你作為擔保人需要償還這筆貸款,只有自己認下這筆貸款,然後你再去找你親戚償還,可是這個時候你親戚已經沒錢償還了,你親戚只會怨模冊恨你旦昌宏落井下石,步步緊逼,最後只會成為仇人。
第四、你親戚從銀行貸款,千萬不要去做擔保,不要給任何人做擔保,生意瞬息萬變,寧願先得罪人,也不要最後悔不當初,欲哭無淚。遇到這種情況,你最多借個一兩萬意思一下,做好你需要錢,別人還不上的准備,千萬不要多借錢給別人。這不是無情,這只是血淋淋的教訓。
C. 建設銀行商業貸款可以讓朋友做擔保人嗎
建設銀行商業貸款可以讓朋友做擔保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如果說你為朋友做擔保人他借的錢要是不還了,你要幫他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D. 朋友叫我去銀行貸款借給他他做擔保人 我需要注意什麼
朋友讓你去銀行貸款給他做擔保人,這種情況確實需要謹慎對待。首先,你需要明確,作為貸款人,你才是直接責任人,當銀行需要收回貸款和利息時,他們找的是你。其次,擔保人的角色是,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銀行會找擔保人。你的朋友作為擔保人,他並不是貸款的實際使用者,因此他的責任主要是在你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
你應當考慮的是,如果將來你無法償還貸款,你會如何向朋友追討這筆錢?如果朋友也沒有能力償還,你可能會面臨嚴重的財務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之間的關系也可能受到影響。因此,你需要權衡友情和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
此外,銀行可能會要求你提供一些額外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收入證明、信用報告和個人財務狀況等。你需要確保自己對這些信息有足夠的了解,並准備好提供給銀行。
在做出決定之前,建議你咨詢一位專業的法律顧問或金融顧問,以確保你了解所有的法律和金融風險。他們可以提供專業的建議,幫助你做出明智的決定。
總之,當你被要求做擔保人時,你需要仔細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與朋友之間的關系。確保你有足夠的能力償還貸款,並且了解所有相關的法律和金融風險。
E. 農商貸款沒通過,讓用父母的擔保就可以通過了嗎
可以塌握。
貸款的時察埋候選擇擔保人銀行會優先認定近親屬,父母擔保貸款人,農商貸款便會通過。
農商銀行是由轄內團沒慶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F. 朋友銀行貸款讓我做擔保人可以嗎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給朋友的貸款做擔保人可以會存在以下幾點危害:
一、個人信用受損、影響信貸辦理
如果朋友無法承擔還款責任,出現了逾期情況的話,那這在擔保人的徵信上也是會有所顯示的。屆時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信用,並且擔保人之後去辦理貸款、信用卡,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
二、幫對方還款
給他人的貸款做了擔保,那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如果朋友貸款還不起的話,銀行很可能就會找上擔保人,讓擔保人來代為承擔還款責任,還清債務。
因此,建議大家不要輕易給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即使是親朋好友,也要考慮到對方是否有足夠的還款能力。畢竟對方沒有還款能力的話,到時要還款的就是自己,如果逾期了還會使個人信用受損。尤其是那些經濟條件一般的,在有人提出做貸款擔保時最好直接拒絕。
【拓展資料】
幫朋友擔保貸款時客戶需要注意:
一、在簽訂擔保合同時最好與對方約定擔保類型為一般保證,如此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就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若是連帶責任保證,那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擔保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二、一定要確認朋友的信用,朋友信譽越好,自己的風險就越小。不然對方借了款之後直接跑路不還了,就得由自己代為償還。而且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情況,自己的徵信報告里也會出現不良信息,從而導致信用受損,還影響到自己後續貸款。
三、必須確保自己擁有穩定經濟收入,具備足夠的還款能力才答應擔保。不然幫別人擔保後還將加重個人經濟負擔。
四、了解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決定欠款能否償清的重要因素。
五、調查借款人是否還有其它債務。有些借款人信譽雖好,但遇上債務危機爆發,無力償還時,信譽也不拿來換錢花,因此不建議給負責累累的借款人作擔保。
朋友要貸款想找我當擔保人,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你對朋友的人品和經濟能力有信心,可以給他擔保,反之,就不能給他擔保。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家人可以作為擔保人但須有清償債務的能力。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後,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履行債務。
(6)銀行貸款沒過讓別人擔保擴展閱讀:
我國《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撤銷該抵押行為。
此即惡意抵押行為,人民可依民事訴訟程序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