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買房如果沒錢還貸款了房子怎麼辦
您好,貸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如果貸款機構或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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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房主還有貸款未還清,如何處
房主需要把貸款還了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不還完是不能繼續辦理房屋買賣手續費。
『叄』 買有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本人現欲購買一二手房,但是該房主說其還有貸款未還清。如若購買此房,房主希望買方能幫其將貸款還清,然後再交易房子。比如,房主欲賣的房子要價60萬,其中該房主欠銀行貸款30萬。房主要求買房先墊付30萬,然後其房子改價30萬,買方根據30萬,向銀行貸款。請問這樣做可以嗎?這樣做是不是要多交首付款?本人公積金能貸款30萬,正常情況下,60萬的房子,首付款交30萬,貸款30萬,如果向上面說的那種方法,首付款是不是要多交將近十萬?
『肆』 房子的貸款沒還清,想要轉賣怎麼辦
買賣未還清貸款房產的具體操作:
1、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伍』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房主還有貸款未還清,如何處
在這種情況下,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1、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另謀他事,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因此極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賣家拿你的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2、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最麻煩的是,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輕則耗時費力,重則錢房兩失。
正確的做法是將房款進行資金監管
一般買一套二手房需要一定的時間,金額大、時間長、手續繁、證件多。稍有不慎,大額房款可能被騙。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有被偽造的房產證騙去大額首付的買家,也有被坑騙丟掉產權的賣家。
而資金監管就是專門防範這些風險的。簡單來說,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買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給業主,而是把錢放在銀行一個被監管的獨立賬戶上,過戶完成,這筆錢才能解凍給業主。萬一「過戶」出紕漏,別擔心,錢一分也不會少。所以,建議買房人留個心眼,把房款打入資金監管賬戶。
買二手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房東有貸款、著急出國等各種著急用錢的理由來讓你先付首付,並且直接給錢,這個時候就一定要留個心眼了。總而言之,二手房買賣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最好不要直接將房款給賣房人。
『陸』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房主還有貸款未還清,如何處理
辦法有四個
第一,轉按,就是你按揭,和業主去銀行辦理轉按手續就可以了,你多貸款一些也可以,但你必須要交銀行的按揭費。
第二,業主贖契,就是業主先拿11萬去還了再和你們交易,這樣大家都好(前提是,你是一次性付款,如果你是按揭的話轉按就好了。)
第三,買家贖契,就是你拿錢去幫他還了,然後再交易,如果你們是通過中介方交易的,那合同上面必須寫明你已經付了多少錢樓款是用於業主贖契用的等等條款,而且贖契銀行給的回執必須要中介方拿著,不要給業主拿,關繫到那房產證的問題,業主拿了回執就可以自己去拿房產證,就怕他一屋二賣。(贖契是有風險的,因為贖契的時間要1-2個月時間,如果在贖契中途,業主因為欠債等問題給人起訴了,法院就會把這房子給封了不準交易,贖契的錢也封住了,而且如果業主敗訴,房子的錢必須先給起訴人,如果你也起訴,你就要排到最後拿錢,基本就相當於錢沒了)。不過話說回來,出現問題的畢竟是少數,你主要要看那業主人老不老實,人怎麼樣,畢竟別人是按揭的,如果他有錢去還銀行的錢那還要賣樓嗎?如果業主也是打工一族的,你幫他贖契也就應該問題不大的,可以勒索一下業主,叫他便宜個幾千塊吧。
第四,第四方贖契,就是除了買賣雙方和中介方之外,找其他人去出錢贖契,這些人中介方一般都能幫你找到,但收費很貴,因為別人也有風險,是專門借錢贖契的,收費大概8%-10%甚至20%,通常都不建議找這些人,因為多了一方矛盾就多了,而且誰也不想付這個錢。
建議:如果你資金不是太充足的,可以轉按,按揭個5年吧,按揭費也不多,交易也安全,如果不能按揭的,還是叫業主自己想辦法贖契,盡量要業主多拿錢,你們少拿錢出去贖契,如果非要你們出錢的,你們就自己衡量一下吧,畢竟你們是沒有義務去做這事情的,也不當是你們毀約,最多就取消交易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