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貸款,婚後共同還款,離婚怎麼辦
這個問題很簡單,原則是資產共同承擔,債務也共同承擔,如果房子給他了,除去共同生活產生的折舊外,剩下的資產分資產,債務分債務即可,你還找先協商解決,如果不行,則找上一個律師,把詳細情況給他講一講,律師會給你指一條明徑的。網上問不出一個所以然。
一、一方財產在婚後八年以上,即被視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不包括榮譽、獎杯等個人特有的);二、如果婚期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房款在婚前已經交清,則不能確認為雙方共同財產。
2.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婚前單獨所有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 婚前貸款買房如何證明婚後共同還款
還貸應當是每月把月供存到固定的還貸賬戶,如果不是你的名字,最好你寫代理人,簽你自己的名字並保留存款憑證。關於婚前購買房產婚後共同還貸的問題,最好雙方協商好簽訂協議來明確相關的事項。
4. 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如何分配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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