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兩個人一起買房,其中一個人還貸款,領了房產證後還貸款的人可以放棄產權嗎
如果兩個人協商同意,其中一個人放棄產權,領了房產證,也可以去房管局,從新變更名字,雙方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就可以變更名字。
❷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房產證上有2個人的名字,想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一方自願放棄產權,
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把另一個名下的部分房產過戶到你名下,房產證登記產權人變更了,就是改成你自己的房產了。
但是由於房產證抵押了,需要先經過銀行同意,因為兩個人可能同時成為了銀行的債務人,需要變更貸款協議,這個一般來說銀行不同意,你得先付清餘款,解除抵押以後才可以改名字。
❸ 購房主貸款人,把款還完後,可以放棄產權嗎
可以的。
1、放棄產權跟房貸還清與否是沒有關系的,放棄房子的產權需要公證,也可委託律師做見證。
2、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❹ 我買的房子 是兩個人的名 按份共有。目前有貸款。其中一個人放棄房子
你倆可以一起書寫一份協議,註明該住房產權為你一人所有,
雙方簽字按手印,註明年月日,就可以了。不需要辦理過戶。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❺ 貸款買房辦產權證時為什麼一方得放棄產權才能辦了
其實你這很簡單,你們沒結婚貸款時只是用了你老公的名字貸款,所以你們現在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理論上和你沒關系,8年後可以算共同財產,當然婚後共同還貸法院是認的,別外如果你這房首付你出了錢,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證。證明房子有你的份也行。不要太認真理論上中介說的沒什麼大錯。
❻ 兩個人共同貸款買房現在要分開了,怎麼辦(急!)
二人貸款共同購房,中途是不能改變產權人的,因為他們二人同時與銀行發生債務債權關系。
只有清貸以後,才能辦理改變產權人的手續。
❼ 當初兩個人一起簽的購房合同,現在其中一人放棄產權,請問怎麼才能讓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我的情況和你一模一樣啊,不過不要急,還是可以操作的。首先你們倆要一起去公證處做個公證,說明所有費用都是你出資,並且得到你原女朋友的認可,並在公證書上說明她放棄對該房產的所有權利及義務,公證費用200多塊;接著你可以拿著當初的購房合同和這份公證書到房產公司,修改購房合,將購房人名字更換成你的名字,這一點房產公司可以幫你完成,這個不要什麼費用。在改名字之前最好和你辦理按揭的銀行說一下,一般來說要徵得銀行的同意,因為該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但我當時就沒有通知銀行,房產公司也給我辦了,房產證也辦下來了,我運氣好,呵呵!
❽ 兩人貸款買房,一人自願放棄產權是不是可以過戶到剩下一人的名下。
二人貸款購房,如貸款未還清房產抵押在銀行,決定權在銀行。銀行也很難同意你倆的一人自願放棄產權,過戶給另一人的名下。
❾ 夫妻按揭房後,一方放棄產權,還有責任還款嗎
1、放棄產權跟房貸還清與否是沒有關系的,放棄房子的產權需要公證,也可委託律師做見證。
2、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❿ 如果買房子,共同貸款,其中一人不想還 貸款,並且表示放棄房子所有權,違法嗎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也屬於違法行為
這是因為畢竟當初大家是有個約定的,就是共同還款啊什麼的
哦,發生了違約,發生違約本身也屬於違法的嗯,他違反了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