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把婚前房賣了,按揭再買一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婚後按揭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有權分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
㈡ 先生婚前有過一套房子,貸款買的,後面把房子賣了才結的婚,現在再買的首付比例多少
婚後買房,都是以家庭名義購買的,所以夫妻雙方婚前的貸款記錄都是跟隨的。該情況的最低首付比例40%,加上裝修款的因素會上浮到50%~60%。
㈢ 婚前買的按揭房子婚後可以賣嗎
如果買房合同的日期比結婚證的日期早就能說明是婚前財產。
但是,如果你們沒有離婚,最好是事先和老公做好溝通。
㈣ 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結婚後賣掉,再貸款買房算第幾套房
你首套房是貸款買的!那麼~你在銀行就有貸款買房的徵信記錄。你賣掉首套房,再去買房,算二套了!因為現在認定二套房是認房認貸!你再買房契稅3%起步,首付6成(有的地區會7成)貸款受限制,利率是正常貸款的1.1倍!
㈤ 離婚時,貸款買的房子可以賣掉嗎
情況一、婚前一方辦理按揭手續,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但婚前並未辦理產權登記
這種情況具有很大的爭議,按揭貸款是婚前辦理,而且也沒有辦理產權登記,這樣看來房屋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可是,婚後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房屋也有著另一方的資金投入,這樣看來應該屬於婚後財產,那實際上是怎樣的呢?
實際上,這種情況仍應將按揭房屋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產權證的取得在婚後,房屋仍屬於個人財產,應按照個人財產的方式處理。
情況二、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已經進行產權登記,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
銀行和債務人之間是建立在對資信狀況特殊的信任基礎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為婚姻關系而改變債務人,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是登記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貸款是由哪一方辦理的,房屋就屬於哪一方的財產,對於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後未償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
情況三、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對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性質沒有爭議,問題在於如果要把房屋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則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的問題及是否需要徵得銀行認可的問題。
實際上,不能以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因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㈥ 律師:假如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然後結婚後賣掉了。重新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婚後再買的住房是婚後取得財產,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住房產權一人一半。屬於共有。
一方當事人使用的是婚前財產支付一部分購房款,這一方當事人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這部分權益。
如果離婚,住房產權一人一半。對方需要支付給一方當事人婚前出資部分的一半。
㈦ 婚前貸款的房子,賣房我有權力決定嗎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部分,歸你老公。
婚後部分(簡單的說就是除了首付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金以及貸款利息)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買房子,正常程序上,你有權決定。因為有你的一部分。但是有個很大的問題,買房過戶時,房管局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但由於房子是寫的老公的名字,假如老公想辦法弄到一個單身證明,房管局就按照他提供的資料由他一個人辦理就可以了。因為房管局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最好是到房管局申請,將產權證上增加你的名字(離婚前才能增加哈)
2、離婚時,你沒有權利要房子,除非老公主動給你。但是不要房子不代表不要財產。前面說了,婚後部分是雙方共有的。假設婚前老公支付10萬元首付款。婚後家庭共支付40萬元貸款及利息(法院不會管錢是誰出的,只要是婚後支付就是共有)那麼你可以分到這40萬元的一半,也就是20萬。如果房價漲了,婚後的這40萬元的房產也升值了的話,就會分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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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子賣掉再買房還算是首套房嗎
根據2017年3月31日天津銀監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聯合發布的《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來說,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㈨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賣掉對個人有什麼風險嗎
出售婚前房屋款項,屬於個人財產。把錢給父母,讓男方父母出面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