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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消費貸款貸前管理方案

發布時間:2021-07-08 14:05:25

Ⅰ 個人汽車按揭貸款方案

1.三年按揭,基本都是月供本金及利息,正常4S店都會告知你月供金額,LZ只需要考慮能否接受即可;
2.如果LZ比較在意利息成本,那麼選擇銀行,相對汽車金融公司利息會低一點,但是有時廠商會聯合自己的汽車金融公司推出一些針對特定車型的零利率或者優惠利率的活動,這個也是比較劃算的;
3.如果LZ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或者知名外資公司工作,那麼走汽車金融公司相對而言審批會比較容易和快捷一些。

Ⅱ 想貸款購車,求貸款方案。

您好,我行有開展「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可用於購買本人名下全新非營運小汽車(目前不支持二手車貸款)。若您已經在汽車經銷商處看中需要購買的車型,可通過車商確認是否和招行有合作,若是沒有,請直接聯系當地招行個貸部門辦理貸款申請,經辦行需要審核後才能確定能否辦理。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4.擔保證明資料;5.用途證明資料:在貸款發放前提供全額購車發票,或提供購車協議(合同)加首付款發票(或加蓋經銷商公章的收據)。貸款發放後必須提供全額購車發票(如發放前未提供)、車輛購置完稅證明;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此外,由於各分行開展的貸款品種不同,建議您先聯系「在線客服」:ttps://forumNaN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提供一卡通開戶城市,為您查詢下當地分行是否可以辦理汽車貸款。若有,再請您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個貸部門申請;若沒有,建議您聯系其他銀行咨詢看看。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Ⅲ 汽車貸款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汽車貸款風險,促進汽車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含二手車)的貸款,包括個人汽車貸款、經銷商汽車貸款和機構汽車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自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商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到規定報廢年限一年之前進行所有權變更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汽車。
第五條汽車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計、結息辦法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確定。
第六條 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5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七條 借貸雙方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二章 個人汽車貸款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個人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本付息方式等貸款條件:
(一) 貸款人對借款人的資信評級情況;
(二) 貸款擔保情況;
(三) 所購汽車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車行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情況。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當建立借款人信貸檔案。借款人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證明及有效聯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資信狀況證明;
(三) 所購汽車的購車協議、汽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價格與購車用途;
(四) 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擔保情況;
(五) 貸款催收記錄;
(六) 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商用車貸款,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內容外,應在借款人信貸檔案中增加商用車運營資格證年檢情況、商用車折舊、保險情況等內容。
第三章 經銷商汽車貸款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汽車經銷商發放的用於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的貸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申請經銷商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
(二)具有汽車生產商出具的代理銷售汽車證明;
(三)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四)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五)經銷商、經銷商高級管理人員及經銷商代為受理貸款申請的客戶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為每個經銷商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並及時更新。經銷商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經銷商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營業地址;
(二)各類營業證照復印件;
(三)經銷商購買保險、商業信用及財務狀況;
(四)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號);
(五)所購汽車及零部件的型號、價格及用途;
(六)貸款擔保狀況;
(七)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對經銷商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貸款的貸款金額應以經銷商一段期間的平均存貨為依據,具體期間應視經銷商存貨周轉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汽車和(或)零配件存貨、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資信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第四章 機構汽車貸款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機構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對除經銷商以外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機構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十九條 借款人申請機構汽車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借款人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穩定的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三)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四)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五)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參照本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為每個機構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加強信貸風險跟蹤監測。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對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的機構發放機構商用車貸款,應監測借款人對殘值的估算方式,防範殘值估計過高給貸款人帶來的風險。
第五章 風險管理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
前款所稱汽車價格,對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資信評級系統,審慎確定借款人的資信級別。對個人借款人,應根據其職業、收入狀況、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對經銷商及機構借款人,應根據其信貸檔案所反映的情況、高級管理人員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發放汽車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購汽車抵押或其它有效擔保。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直接或委託指定經銷商受理汽車貸款申請,完善審貸分離制度,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後跟蹤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建立二手車市場信息資料庫和二手車殘值估算體系。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根據貸款金額、貸款地區分布、借款人財務狀況、汽車品牌、抵押擔保等因素建立汽車貸款分類監控系統,對不同類別的汽車貸款風險進行定期檢查、評估。根據檢查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各類汽車貸款的風險級別。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不良貸款分類處理制度和審慎的貸款損失准備制度,計提相應的風險准備。
第三十條 貸款人發放抵押貸款,應審慎評估抵押物價值,充分考慮抵押物減值風險,設定抵押率上限。
第三十一條 貸款人應將汽車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並建立與其他貸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貸款人在從事汽車貸款業務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之行為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對該貸款人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從事汽車貸款業務的貸款人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對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工程車輛的貸款,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頒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Ⅳ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的解讀

即將實施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消費者、銀行、汽車銷售商到底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呢?首都經貿大學金融保險系主任庹國柱分析,這次的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規範金融市場,特別是汽車金融市場,同時加強了銀行的風險管理,從根本上改變和提高銀行的管理水平。從消費者來講,盡管貸款條件提高了,但是對消費者從信用方面是一個很好的規范。至於對汽車行業來講,貸款的條件比較嚴格了,但資金來源的渠道擴大了。這對消費者來說也是一個新的條件和環境,對推動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也非常有好處。
變化一:車貸不再銀行壟斷
從1998年人民銀行允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試點開辦汽車消費貸款業務以來,車貸業務都是商業銀行「獨享」業務。而伴隨著新辦法,能經營車貸業務的機構也擴大到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以及汽車金融公司,該條款其實也是在法律上給已經獲批的大眾、豐田等汽車金融公司一個「名正言順」的地位。另外,在2006年以後,估計屆時獲批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外資銀行也有望在車貸上「插上一腳」。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變化二:外國人也能申請車貸
外國人能夠申請車貸,在以往的眾多管理規定中從來沒有一個明確說法。而新辦法首次明確除中國公民以外,還包括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國人均可申請車貸,不過申請條件是「在中國住滿一年」。
第九條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四)個人信用良好;(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變化三:二手車首付上升為50%
與1998年車貸管理辦法相比,車貸新辦法的最大改變是,對自用車、商用車還是二手車等不同類型的汽車貸款,設置了完全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最高限額。其中,新辦法對二手車的貸款規定最為嚴格,首付金額必須為所購汽車價格的50%以上,而且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次是商用車貸款,首付比例為30%,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對與個人關系最為密切的自用車貸款,則仍保持原先「首付20%,期限最高5年」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的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的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
變化四:二手車貸款不得超過3年
國內車價不斷「跳水」,二手車價格「縮水」更快。新管理辦法要求「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
第六條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5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變化五:貸款參考價跟著「低價」走
生產商降5000,經銷商暗自降8000,在車價可能有多個版本的情況下,怎樣來衡量車價?新的車貸管理辦法也第一次規定了車價確定的參考原則。即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於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第二十二條前款所稱汽車價格,對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變化六:蓄意騙貸者列入黑名單
與1998年的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的另一大亮點是專門設立了一章內容,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貸款人之間建立汽車貸款信息交流制度,這意味著如果借款人出現任何晚還或不還貸款的「蛛絲馬跡」,其信息將很快在「黑名單」中出現。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並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第三十一條貸款人應將汽車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並建立與其他貸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Ⅳ 公司對貸款車輛的管理辦法

新公布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與1998年發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相比,在防範風險與促進發展上與以往有四大不同:
一是擴大了貸款人的范圍,將貸款人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擴大為包括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以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是擴大了借款人的范圍。將借款人細分為個人、汽車經銷商和機構借款人,對不同借款人申請汽車貸款規定了不同的資質條件。其中,對個人借款人首次明確除中國公民以外,還包括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國人;
三是針對不同類型的汽車貸款,規定了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最高限額和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比如,規定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五年,其中,二手車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三年,經銷商汽車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規定貸款人發放自用車、商用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70%和50%等;
四是強化了對汽車貸款的風險管理。專門設立"風險管理"一章,要求貸款人建立借款人資信評級系統和汽車貸款預警監測體系,完善審貸分離制度,對汽車貸款實行分類監控以及建立汽車貸款信息交流制度等等。

Ⅵ 如何做好汽車貸款的風控措施

汽車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在購買汽車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選擇汽車按揭貸款服務,汽車也可以作為抵押進行貸款。

在面對汽車金融市場不斷壯大的同時,也暴露出許多汽車金融的高風險點:市場潛在風險;貸款前客戶資料風險;還款期間客戶信用風險;逾期後處置風險。而想要把各個風險指數降到最低,汽車金融的風控是重中之重。

對於汽車金融平台而言,如果風控做得不好,關乎企業生死。那麼我們要如何做好車貸風控呢??

汽車金融貸前風控注意

貸前風控主要是針對借款人而做的資料審核,包括信用審核和資產審核,俗稱「人車審核」。通過有效的貸前資料審核能夠幫助車貸公司排除掉部分風險。審核的內容包括借款人的工資情況/公司經營狀態、信用情況、車輛價值判斷、是否負債等,確保借款人貸款後有能力還貸,避免逾期和壞賬。

汽車金融貸後風控要注意

貸後風控則是針對貸款發放後對車輛的監管,根據車輛行駛數據判斷風險,這是避免損失的最後一道屏障。借款人的行駛軌跡若是出現以下異常,車貸公司就要著重關注了,因為這往往是借款人違約的前兆:

1.車輛停留點與資料申報常用點不一致

這類用戶會向車貸公司提供虛假的家庭住址、單位地址等信息,屬於欺詐類用戶,往往是導致車貸公司壞賬率、逾期率居高不下的罪魁禍首。

貸款公司可以藉助查車平台的停留數據發現此類詐欺型用戶,並在一開始就密切留意這類人的動向,莫要等到他們預期不還款後才有動作,否則往往會落得「人車兩空」的結局。

2.借款人行駛軌跡出現異常改變

若是通過查車平台的軌跡回放發現借款人的行車常用路線和行車時間忽然發生較大變化,則可懷疑借款人是否出現了資金周轉不靈,正忙著到處籌備資金。對車貸公司而言,這類情況也是需要注意的,借款人若是無法還貸則可能會選擇二押或者逃貸。不管是哪一種,對車貸公司而言都會造成一定的損失。

3.借款人車輛在敏感地點停留

如果借款人的車子停留在其他車貸公司或二押公司,那麼管理人員就要馬上行動起來了,這些借款人,極有可能是想以虛假信息向其他車貸商進行騙貸,或是對車輛進行二押,一旦他們簽署合同,對原車貸公司而言都將造成不可逆轉的巨額損失。

如何才能及時地制止?車貸公司可通過在查車平台上對其他車貸公司或二押地點標注圍欄,借款人的車一旦進入這些區域,平台就會彈出警報,為車貸公司爭取反應時間。

4.借款之後,借款車輛在某地長時間不動

如果查車平台上顯示某借款人的車1-2天內都停留在某一地點,則可能借款人已經將車輛二押出去了。管理人員應立即上報情況並到場核實情況,若發現情況不對應盡早進行催收。

5.GPS定位器顯示離線

車貸公司為降低風險一般都會在借款人的車上安裝2個以上GPS定位器,若是車上某台設備忽然顯示離線,可能是設備損壞,但也很有可能是設備被借款人拆卸,應及時聯系借款人探問情況,並據此作出相應措施。

此外,若是所有設備都同時離線,也可能是因為車子駛入了GPS信號弱(如地下室、隧道等)地方,這時可與借款人進行聯系。但若在這之後設備很長一段時間都處於離線狀態,這就值得注意了。

設備離線的確是很難幫助車貸公司判斷風險,在選擇定位器時,盡量選擇定位模式多的定位器,如GPS+LBS基站定位這種雙模定位方式,在衛星信號不好的地方還能自動啟動基站定位,減少設備離線現象。

總結:汽車金融風控不單單需要各個環節加強自身風險管控能力,更需風控人員自身具備一顆不斷學習和在學習中變強的心,打造汽車金融服務行業的第一道防線。

Ⅶ 汽車金融如何做好貸前風控

這里大家只要謹記四點貸前的風控,並加以控制即可:
第一類欺詐類風險:欺詐風險在汽車行業是最為常見的一種風險,由於借款人的目的就是為欺詐,逾期率自然會很高;

第二類信用評估風險:大多數車貸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管理體系和信用評估技術,但由於各自情況不同,加之信用管理維度缺失、不合理,車輛價值、信用狀況、工作及經營狀態、家庭穩定性、負債狀況、有無惡習等核心信用管理維度沒有落實到位,導致貸後風險。

第三類操作風險:部分車貸金融公司沒有獨立的風控線,部分風控流程業務人員參與,風控流程執行不到位很容易產生操作風險,如車輛價值評估失誤、GPS安裝設置不合理、備用鑰匙遺漏、保險過期等;

第四類過度負債風險:單獨強調是因為具有普遍性,很多跑了的高危客戶都是非理性過度負債狀態,很多公司對借款人同行負債評估不重視,借款人最後把車輛二次抵押,最後甚至被倒賣黑車,結果人車兩空。

綜上,汽車金融平台的風控在整個貸前管理當中尤為重要。做到這幾點,能夠給平台的安全帶來更大的保障。

Ⅷ 如何玩轉汽車消費貸款

1.傳統車貸利率偏低
先來看傳統的銀行車貸,這種貸款如果選擇純信用貸款,條件比較嚴格,難度比較大。申請者需向銀行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社保證明、房產證名或房屋買賣合同證明或購房發票證明等材料。
如果是以房產抵押貸款方式,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獲得貸款,車型幾乎不受限制。貸款者往往可以獲得較低的貸款利率。其利率以人民銀行為基準,利率低於其他渠道利率,還款方式靈活。
銀行購車貸款從是否直接與銀行打交道上分為「直客式」和「間客式」,即購車者自己直接去銀行申請購車貸款,先找銀行後找車行即為直客式,反之先找車行,由汽車經銷商代辦貸款事宜即為間客式。
據了解,因為現在許多汽車經銷商與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合作時往往受限於太多的條條框框或隱性霸王條款,同時,經銷商往往打著代辦貸款的旗號,所以購車者其實礙於情面很難談到多少價格優惠。所以建議購車者可在看好車後,到銀行辦理「直客式」貸款,然後拿著「全款」去買車,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和經銷商講價或享受優惠了。
2.信用卡分期要看手續費
當前市場上比較常見的是信用卡分期付款購車方式。這種方式也多是銀行與汽車經銷商合作,共同讓一部分利給消費者,以降低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續費。有必要提醒一下的是,信用卡分期付款的「零利率」宣傳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他們靠的是手續費收入,如果還能免手續費才是真正的讓利。當然,如果銀行宣傳「零利率、零手續費」的話,消費者還需要留意這種優惠活動是跟車商捆綁的,還是銀行獨立的優惠活動。如有的銀行號稱信用卡分期「零利率、零手續費」,但實際上是指定車商指定車型,這就給車商定價留了餘地,往往砍價砍到最後,如果不用信用卡分期,還可以獲得更低折扣。
部分信用卡分期購車是以銀行為主導,消費者可以先把價格砍到最低的情況下,再要求信用卡分期,這樣水分就不大了。據了解,建行信用卡此前與多家汽車廠商有此種合作。
信用卡分期的優勢是有最長56天的免息期,最長付款期限可以達到3年,而且信用卡額度最高可達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元。而其它貸款方式從貸款發放起就要開始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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