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第一套房商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你第一套房子的按揭没有还清,在按揭购买属于二套房,契税需要按照3%征收,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收首付需要3成。
㈡ 第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商业贷款可以做首套吗
第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商业贷款不可以做首套。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买房人年满18周岁;
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
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㈢ 第一套房贷商业贷款还清后能用公积金贷第二套房吗
可以的,只要你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套房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是按不同借款期限来确定的,十年以内(含十年)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为40%,二十年至三十年为45%。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即不能超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限额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㈣ 第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需要多少
根据《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一、贷款对象
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自住住房并已办理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仍在还款期内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须自行筹款还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并且于还清后一个月内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效居留身份;
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五以所购房或他处房的全部产权作抵押;
六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七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住房组合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三、贷款额度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应符合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且不超过商业贷款余额。
四、贷款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规定。
五、贷款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六、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 《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附件2)三份;
(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三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资信证明书(附件3)三份原件;
(五)共同还款人承诺、抵押人声明三份;
(六)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七)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
(八)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九)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十)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十一)评估报告三份。
以他处房抵押的,需提供(十一)项材料。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凡涉及房屋评估的,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估价。
八、办理程序
(一)贷前咨询
申请人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附件1)(中心留存)。
(二)贷款受理与审查
1.核对《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
2.审查申请条件、资信状况、《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审查申请材料,监证签署一、五项材料,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审批单》。
(三)贷款审核与审批
1.审核人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业务受理流程及审查人意见,签署审核意见,报审批人。
2.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
(四)贷款发放
1.中心出具《委托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2.协办行复查信用状况,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办理抵押手续。
4.中心审查《借款合同》、借据、抵押登记材料,开具“委托贷款拨款明细表”。
5.协办行将款项划入借款人账户。
九、转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和流程参照《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㈤ 第一套为商业贷款,还清后,第二套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吗
目前的政策算首套,付3成,如果名下有2笔房贷款结清了也可以算首套但是首付要4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