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什麼政策
公積金貸款認房不認貸,符合在京購房政策,北京名下有一套住宅,在京再次購買使用公積金貸款算二套,首付2成,貸款額上限80萬,以上是我為您的解答,望採納!
❷ 公積金買二套房政策
1、據介紹,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的首套普通自住房,其面積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包括90平方米的,貸款的首付款比例要高於20%;除此之外,貸款首付款比例要高於30%。
2、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是貸款的單一用途。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能用公積金貸款嗎?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公積金貸款認定的原則依然是「認房不認貸」,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當地無住房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買則算二套;在當地無房,在外地貸款買過房,且貸款已經還清,若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當地住宅,則為首套。
2、離婚一年內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按二套貸款政策執行。貸款期限在5年(含)以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3.25%;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3、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依舊為20%,未進行調整。首套房貸款的高額度為120萬元,二套房貸款的高額度為80萬元。
4、信貸對商貸和公積金的長貸款年限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長30年調整為長25年。這與借款人所購房屋是首套還是二套、商貸還是公積金、普通和非普通住宅都沒有關系。這將意味著借款人每月的月供壓力更大。
❸ 一套房.想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首付款有什麼規定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主要內容如下: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類),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於職工提出明確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規定》第十四條增加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規定,確定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的原則。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准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認定標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
❹ 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認定二套房的標准:
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已高於當地平均住房水平;
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
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對發生上述情況的借款人和單位,商業銀行應及時向其所在地銀行業協會報告,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並予以通報,監管部門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申請材料
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書;
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件);
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的證明;
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
抵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權利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借款人用於支付購買住房首付款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步驟:
借款人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可以向貸款銀行提出,由貸款銀行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等待審批;
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通過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公證等相關手續;
貸款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開發商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售房款專用帳戶,或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還款帳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如期歸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從貸款銀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