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可以進行財產保全嗎
你問的應該是能不能強制執行 個人的住房公積金,我認為不能強制執行。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強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根據民事執行的相關司法解釋【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理解,住房公積金應該屬於個人的生活保障費用,不使用強制執行
2. 申請住房公積金保全與封公積金帳戶是一回事嗎
不是的
封公積金賬戶一般應該說的是封存,也就是正常辦理停繳
保全是由於你欠別人錢不還,並且有隱匿資產等嫌疑,經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暫時凍結相應的資產
公積金賬戶余額能否保全,這個要看法律的具體規定
3. 按揭貸款的房子,可以申請保全嗎
和法官溝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無貸款的房產做擔保。
實際上你可以找當地的有訴訟財產保擔保業務的擔保公司為你擔保,收費低,手續方便。
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人(原告)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滅失或其他危險的,法院可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
4. 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放款前,房產被法院保全,公積金貸款還能帶下來嗎
如果貸款資料已經審核,可以貸下來。
5. 可以保全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能執行嗎
住房公積金同樣是被執行人的財產,而且數額較大,法院會凍結,並強制劃撥的。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6. 用有銀行貸款的房子可以擔保財產保全嗎
和法官溝通,看看法院接受不接受。有的法院只接受全款無貸款的房產做擔保。
實際上你可以找當地的有訴訟財產保擔保業務的擔保公司為你擔保,收費低,手續方便。
7. 銀行的按揭房是否可以作為財產保全
可以保全。
相關法律知識: 財產保全的擔保 《國家賠償法》規定,財產保全錯誤而產生的賠償,由人民法院負擔。所以,在實踐操作中,當事人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時,法院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擔保方式一般為現金或實物的抵押。
如果當事人沒有足夠的現金和相應的實物,也可申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一般為信用擔保,不用辦理抵押手續。
(7)公積金貸款房子可以保全嗎擴展閱讀:
按購房者生存及支付能力來看:
首先,如購房者死亡的。從法律角度考察,如購房者死亡的,原則上,在房屋損毀的前提下,商業銀行應免除購房者的還款責任。但如果購房者還有其它的資產,由其繼承人所繼承,應由其繼承人在所繼承財產的價值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其次,如購房者重傷喪失勞動能力的。從法律角度考察,如購房者重傷且喪失勞動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基於人道主義考慮,開發商應允許購房者解約,開發商應向商業銀行返還商業銀行已向其支付的按揭款項。
第三,如購房者未受傷(或者受傷不影響勞動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和所購房屋依然存續的。從法律角度考察,購房者所購房屋如有損壞的,開發商或國家應負責修復,購房者則應按時償還按揭貸款。
8. 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個人沒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8)公積金貸款房子可以保全嗎擴展閱讀:
採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第一,需要對爭議的財產採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第二,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採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採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
第三,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後、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第四,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