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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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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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2)增加房子貸款人可以嗎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㈢ 貸款中的房子未還清貸款,能不能再增加一個產權人
1.沒有取得房權證的房屋;沒有取得房權證的房屋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而不能貸款;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集體土地上房屋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房管部門不給辦理抵押登記,因而不能貸款;
3.房齡很老的房屋;房齡很老的房屋建築時間較早,有些甚至都屬於危房系列,此類房銀行部門有不放貸的規定,不能從銀行貸款;
4.舊城改造內的房屋;舊城改造內的房屋當地房管部門已經封檔,不能辦理抵押登記,因而不能從銀行貸款;
5共有人不同意貸款的房屋;房屋共有人和所有權人有同樣的權力,若不同意的話則不能貸款;
6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的房屋;根據房屋所有權和其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若土地使用權已被抵押則房屋不能貸款;
7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辦理貸款的其他房屋。
㈣ 添加"共同貸款人" 可申請到更多的房貸
首付比例的進一步減調,減輕了家庭總體開支壓力,但也意味著需要向銀行借貸更多的資金。對於很多年輕置業者或者新婚不久的夫婦來說,工資收入水平有限,本想通過住房貸款一步到位購置一套大戶型似乎成為「奢望」。
為了幫助這部分置業者解決貸款難問題,各大銀行在操作房貸時開始允許單身或者夫妻一方的父母為共同貸款人,以便能夠申請到預期貸款額度,然而即便啟
用「共同貸款人」這份福利,購房者在簽訂貸款協議時,依舊有不少「門道」需要我們多加註意。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漲漲知識吧!
添加父母為共同貸款人 可提高貸款總額度
提到「共同貸款人」這個概念,或許很多年輕置業者並不了解,一般普遍認為,房產證是誰的名字誰才能辦理貸款,在青工作的內蒙古小伙小高曾經也是這么
想的。幾個月前在李滄區購置了一套二手房,除去首付款後高先生預備貸款70萬、按揭20年,如此計算,平均每月還款額度為4300元左右。按照相關規定,
高先生個人月收入必須達到8600元,才能保證銀行放款。然而,剛走上工作崗位不久的小高,月收入只有4500元,貸款難度大,為了能順利貸款,小高選擇
拉長按揭期數,由20年增加至30年。如此一來,每月還款額減少了,但總利息卻多了近20萬元。
對於工資水平一般的高先生來說,多支付的20萬無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在實際買房過程中,與高先生相同的情況屢見不鮮,如果不添加共同貸款人,在買房問題上,要麼就需增加首付比例,要麼就需要還上更多的貸款利息。不管哪種方式,都將要讓買房人承擔更大的負擔。
小編走訪了解,無論新建住宅項目還是二手房交易買賣中,一般相關的合作銀行都會允許在工資收入達不到貸款額度時,可申請「共同貸款人」,如此以來,將有效幫助資金不充足的購房者。
各銀行共同貸款政策不一 貸款人可「按需選銀行」
雖然銀行方面可以允許單身或夫妻一方父母作為共同貸款人,但記者采訪了解到,每家銀行的共同貸款人政策卻略有不同,購房者還是需要按照自身需求,選擇更適合自己的銀行辦理貸款。就目前記者采訪到的多家銀行中,對於共同貸款人方面大致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父母作為共同貸款人時,視情況而定取所有共同貸款人年齡最大的為評核標准,也就意味著貸款年限將縮短,但所支付的總利息自然也會少很多。舉例
說明,小王和愛人看中一套總價在280萬的三居房,在原有全款購置的住房不賣的情況下,首付款只能支付90萬左右,兩人的父親參與作為共同貸款人時共貸款
190萬,銀行最多允許貸款人的還款年限為22年。如此計算,每月還款額度為1萬元左右,但比預期少支付約27萬利息。
除此之外,有些銀行執行另一種共同貸款政策:視情況而定取所有共同貸款人中年齡最小的為評核標准。該類政策既可保證逾期貸款額度,也能拉長貸款年限,但美中不足的是,還款利息或將增多。同樣以小王貸款190萬為例,還款年限可增加到30年,每月還款額度可降至9300元。
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貸款人可以按照貸款人自身需求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銀行合作,但是如果想要提前還款的話,選擇貸款年限更長的更合算。
「主貸」需填寫高收入者 徵信最好提前查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共同還款人的限制比較多,比如共同還款人不僅要求是直系親屬,包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抵押貸款房產的所有者之一,其中父
母的年齡女性不得超過65歲,男性不得超過70歲。既然是共同貸款人,當然也分「主貸」和「參貸」,一般情況下,「主貸」要選擇共同貸款者當中收入最高且
穩定的,以便能夠貸出更多的額度。
另外,一定要在預備買房置業之前,查清楚自己的徵信記錄,特別是「主貸」的徵信問題,這將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放款,因自身原因無法辦理貸款的還要支付購房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所以,如果是選擇共同貸款時,所有貸款人事先都需要查詢自己的徵信,才是最為穩妥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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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房貸沒還完可以增加房屋所有人嗎
不能,房貸沒有還完,產權是抵押給了銀行,產權暫時不屬於你,你無權抵押,買賣轉讓或是變更房產證上所有人姓名!
㈥ 按揭房能否增加共有人
在房子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是不能加名字的,除非你把貸款還清,才能去房管局申請加名字,中間還要繳納相應的契稅,加名字現在是上不封頂,不過每加一個人的名字就要多交相應產權轉移所產生的契稅。
詳情你可以咨詢你們當地的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希望有幫助!
㈦ 貸款買房後能再加共有人嗎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㈧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增加共有人嗎
不可以.必須把所有貸款還清才可以申請
房屋共有人
.如果是房產變更那就是過戶營業稅:5%(滿五年的房產免)
不行!
合同才可以做更名,既然房子在
㈨ 還貸期間,房屋還貸人可以增加嗎
可以增加你作為共 同還貸人
但是,不可以用公積金還貸
只能每年提取部分公積金還商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