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怎麼算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
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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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㈡ 婚前貸款買房
和貸款沒有關系,房子只要是你父母出錢買的,就是你的婚前財產。只要你不是白紙黑字把房子送給女方了,結婚後房子也是你的婚前財產,離婚女方是沒有資格要房子的。但是婚姻存續期間內,結婚後,離婚前這段時間,你的房子等同於你老婆的房子。會影響你老婆的買方資格,當然你老婆也有權利住這個房子,因為夫妻雙方有照顧對方的義務,其中就包括為對方提供住所。除非你們離婚,你的婚前財產才會從你老婆那裡被剝奪,否則你的房等同於你老婆的房。你如果意外死了,你老婆有權繼承。
至於貸款誰還都一樣,就算你老婆還貸款,房子一樣是你的。主要看首付是誰出的。
㈢ 婚前貸款買房
父母在兒女婚前購買房產,名字是兒女的,兒女結婚後不和離婚,對方分不到房產。這屬於婚前財產。如果結婚後房產證加上對方名字,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㈣ 結婚前按揭男方買了房子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你們領證時間晚,你偶爾還貸款,如果有證據會給你錢,如果沒有證據,房子肯定不會判給你的。又不是你付的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