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誰就貸款么
辦理房產證的時候一定要寫貸款人的名字,房產證可進行增名。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㈡ 沒還完貸款的房子房產證上能寫誰的名字
1、加名字,但要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在還貸期間要變更產權人首先要取得貸款人(銀行)的知曉並同意。但因借貸關系存在,產權人的變化還牽連到借款人變更,貸款人、新老借款人、擔保人一致同意。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將房產證改成兩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屬於部分轉讓抵押財產,除非提前還清貸款解抵押,否則不能改成你們倆的名字。
2、房管局可以加名字。具體操作時,各個銀行都有差別,房管局好辦,收到銀行證明,則可加名,所以,有的銀行可以出證明讓你加名,有的則需要你先還清貸款再讓你加名的。
㈢ 是誰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就是誰的名字嗎
是的,房子的買賣就是根據房子的產權決定的,如果是有特殊的證明具有法律效應的才可以,不然房子是按照產權的歸屬權來算。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
2、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3、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4、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5、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㈣ 貸款買房,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一般說來,按照銀行按揭貸款程序,貸款人是未來的業主,也就是說,貸款人與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一致,否則不能辦理貸款,所以你放心,即使你婆婆要求房產證寫她的名字都不行,這是法律所限制的。
原因是按揭貸款其實是不動產抵押貸款,即用你們做購買的房子做抵押,所以貸款人必須與所抵押的不動產(也就是房屋)業主姓名一致。另外,如果你們現在已經結婚,貸款手續中也將出現你的名字,所以辦理房產證時也可以添加你的名字,或者寫成房產共有人也可以。
如果你婆婆再三要求,為了不引起家庭矛盾,你可以讓你老公做詳細解說:這全是銀行所規定的,你們想寫也不成啊!但如果是一次性全額付款,房產證可以寫成任何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