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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聯合貸款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7-08 04:27:52

❶ 嚴查!央行下發通知:摸底線上消費貸款流入樓市

7月28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銀行下發調研通知,摸底線上消費貸款流入樓市情況。

一位資深銀行業內人士表示,該統治由調查統計部門發出,意在摸底統計線上消費貸款規模,包括與螞蟻集團旗下花唄、借唄兩款產品的聯合貸款規模、信用卡貸款及互聯網貸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為了出台新的監管規定,而是要摸清楚線上消費貸款有多少流入樓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嚴查資金違規流入樓市

「(央行通知)不是為了出台新的監管規定,而是要摸清楚線上消費貸款有多少流入樓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銀行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已經收到一份來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線上聯合消費貸款調查的緊急通知》。此次《通知》顯示,暫未對聯合貸款的規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銀行統計消費類聯合貸款業務的相關信息。為央行要求各銀行上報的統計數據,包括線上聯合消費貸款規模、線上聯合消費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特別區分了螞蟻花唄和螞蟻借唄合作的消費貸款余額、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監管機構已連續採取多項措施嚴管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今年4月以來,深圳等地也在緊急摸查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包括今年以來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含借款人為企業或個人),包括貸前、貸中、貸後等情況。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監管數月前已經入場檢查房抵經營貸流入樓市,「檢查新發放的所有貸款。用了跨行資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嚴格。」

剛剛過去的7月24日,房地產工作座談會繼續強調「房主不炒」的定位,並指出「要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穩住存量、嚴控增量,防止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此前,銀保監會剛剛發布互聯網貸款新規。7月17日,銀保監會正式公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要求,單戶用於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

線上消費貸款規模有多大

問題在於,對於線上消費貸款(互聯網貸款)規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確切的統計數據,市場只能大約統計規模在萬億元以上。

概因央行、銀保監會的傳統統計口徑不包括此項。「監管還是要穿透去看線上消費貸的最終流向。」上述業內人士說。

21世紀經濟報道曾拆解互聯網貸款信貸聚合模式,在互聯網貸款產業鏈上,當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貸聚合模式」,即助貸或聯合貸款,由螞蟻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滿金融、微眾銀行或新網銀行等金融科技機構牽頭或撮合,引入大數據風控、擔保增信、銀行等資金方。

根據銀保監會的互聯網貸款新規,互聯網貸款資金不得用於房產。

具體要求是,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此外,新規懟互聯網貸款統計提出要求,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數據統計與監測機制,並可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等因素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嚴守風險底線。

❷ 五部委聯合發文,小貸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這是為何

因為向大學生發放網路貸款會造成大學生出現超前消費的惡習。

雖然大學生已經屬於成年人,但是大學生平時並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這也使得大學生並沒有太強的償還能力,如果讓沒有太強償還能力的大學生背上巨額債務的話,這肯定會給大學生造成很大的經濟壓力以及心理負擔,很有可能會因為這件事情造成大學生的學習成績出現明顯的下滑。因此杜絕網路貸款平台向大學生發放貸款是必須要堅決執行的。

一、大學生使用網路貸款很有可能會養成以貸養貸的惡習。

大學生由於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這也會導致大學生容易出現貸款違約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生很有可能會向多家網路貸款平台進行貸款,這樣的話就會使大學生同時出現多筆網路貸款的情況。雖然以貸養貸能夠讓大學生解決一時的難題,但是從長期的情況來看,以貸養貸會讓大學生最後落入貸款的陷阱。

當然也希望大家不要去網路平台進行貸款,如果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向自己的親戚朋友或者是正規銀行進行貸款。因為銀行的貸款服務要比網路平台的貸款服務更正規一些,而且經常使用銀行的貸款服務,也會讓自己看起來有更強的經濟償還能力。

❸ 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迎來更嚴監管,哪些機構受影響較大

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迎來更嚴監管,一位北京互金行業從業人員表示,其公司在信貸這塊沒有再做學生業務,但他認為,行業內存在的普遍觀點是螞蟻集團會受到較大影響。他還認為,《通知》要求第二還款來源,對金融機構做這部分用戶影響較大。

他表示,金融機構還可以做學生用戶,但要求提供第二還款來源,就很麻煩,例如開信用卡需要第二還款來源——父母的確認,可能就會有一些限制,「不會那麼大地擴張這部分客群。」

根據《通知》,要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綜合評估大學生徵信、收入、稅務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狀況,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通過電話等合理方式確認第二還款來源身份的真實性,獲取具備還款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貸款行為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嚴格把控大學生信貸資質。

(3)消費聯合貸款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針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監管進一步加強:

3月17日,根據銀保監會官方網站消息,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管理。

《通知》稱,小額貸款公司要加強貸款客戶身份的實質性核驗,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為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群體,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❹ 為什麼嚴控消費貸

讓銀行對「消費貸」如此圍追堵截的正是監管部門的嚴格要求。9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監會廣東監管局聯合發布《關於消費貸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此前,北京、江蘇、深圳三地監管部門也先後發文。

多家銀行負責人表示,事實上,不論是個人消費貸款還是經營貸款,都不能用來買房買股票,這一點有嚴格的監管要求限制。貸款人在申請貸款時,都要填寫貸款用途,還要提交能證明用途的合同、發票等材料。銀監會還規定,發放的消費貸款如果金額超過30萬元,不能直接打到貸款人的賬戶,而是採取受託支付形式,打到用途有關的賬戶。比如,申請裝修的貸款,直接打到裝修公司的賬戶;申請旅遊的直接進入旅行社賬戶。

❺ 如何控制消費信貸的風險

一、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的表現
(一)作為優質資產的住房業務現在正承受著更多的潛在風險
近十年我國經濟進入上升期,作為國家支柱的房地產業發展發展迅速,帶動住房價格上漲。在消費信貸業務中佔比最大的個人住房業務都是在重復著這樣一種循環:每次我國實行房地產調控政策後,消費者持觀望態度,房產交易減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隨之收縮。等調控政策被市場消化後,市場進入穩定期,個人住房貸款再次進入擴張期。商業銀行也因此承擔了更多的政策風險。
(二)銀行消費信貸業務被借款人用作投資的資金來源
相當一部分投資客戶看中了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還款靈活、利率低的特點,通過提供假交易合同、假收款方資料向商業銀行申請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套取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投資資本市場、樓市,一旦碰上投資失利,樓價下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回收將失去保障。
(三)間接貸款為主的業務模式使房地產中介機構向商業銀行轉嫁業務風險
房地產市場的分工使我國商業銀行對中介機構的依賴程度日益增加。大多數銀行只負責消費信貸業務的審批環節,其他環節則由中介機構代辦。由於目前我國對房地產中介的監管立法存在缺失,無法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多方面約束,使房地產中介很容易將業務風險轉嫁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中介有的故意隱瞞重要信息,發布虛假廣告招攬客戶,損害當事人的利益;有的參與炒房,扭曲了市場價格;有的違反了國家的稅收制度,協助交易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幫助客戶逃稅,種種行為都有可能造成商業銀行的信譽、利益受損,嚴重的還會影響貸款的收回。
(四)虛假交易現象頻繁出現
在樓市低迷時,「假按揭」是開發商套取銀行資金的一種常見手段。現在全國樓價上漲,「假按揭」則有雙重含義。一種方式是借款人找知情者出面申請貸款,自己每月還款。實質是借款人為了爭取低利率貸款或想利用銀行資金投資炒房。另一種方式是通過借款人聯合中介公司或按揭公司一起造假通過虛構購房者的形式,採用欺騙或偽造手段,製造虛假貸款申報資料向銀行申請貸款,使銀行蒙受資金損失。
二、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的成因分析
(一)制度因素
1.法律法規不健全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依賴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了良好的法律環境保護,消費信貸業務才能良好的發展。但我國現行法律體系涉及個人信用方面的規定較少,且對於個人失信行為也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尤其是抵押變現難的問題一直難以解決。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社會保障等制度不完善,導致個人信用行為徵信困難,隱藏著嚴重的法律與道德風險。
2.缺乏成熟完善的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
在我國,民眾信用觀念匱乏、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缺乏共享。造成銀行與消費貸款者之間信息不對稱,致使消費者發生惡意騙貸和行為,商業銀行提供的消費信貸「門檻高」和「手續繁」,消費信貸風險增大。總之,個人信用制度缺失是造成消費信貸風險根本原因。
3.消費信貸風險轉移機制不完善
(1)消費信貸的商業保險制度發展滯後
為了使銀行和消費者雙方利益都能獲得安全保障,國外都建有與之相適應的保險制度。如法國住房貸款保險模式,義大利、西班牙採用團體保險模式對住房貸款進行保障,美國在汽車貸款中要求借款人擁有足額的人身保險,駕駛責任保險和對新購汽車的汽車保險,有的國家還要求消費者對其作為擔保的抵押物辦理火災保險等。而我國目前消費信貸的商業保險發展較為緩慢。
(2)消費信貸證券化發展不夠成熟
消費信貸證券化作為資產證券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對解決消費信貸的流動性風險,實現抵押貸款資金的良性循環,優化消費信貸資產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開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後,商業銀行可以將長期的抵押貸款債權通過包裝上市轉化為證券,並相應地將證券化後的貸款資產轉移到資產負債表外,以達到合理降低銀行風險資產總額,減少資產規模,提高資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通過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運作,抵押銀行將持有的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在市場上交易,這樣就把原來由銀行獨家承擔的借貸風險分散給多家投資者承擔,實現了風險的分散。
(二)銀行方面原因
1.銀行貸款設計不夠合理
部分貸款種類自身存在嚴重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天然存在。如「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貸前有可能出現假的單位收入證明的風險;以汽車作為抵押品亦存在較大的風險。目前汽車貸款大多以汽車作為抵押品,這種方法簡單而又直接,但是與房地產等不動產相比,汽車的折舊、降價速度快,二手車的變現也相對困難。
2.銀行操作中存在違規現象
銀行為了市場份額與盈利,違規操作是從銀行內部形成資產風險最主要的原因。部分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或思想素質不高、控制風險意識差,貸前審核不嚴格及貸後監管不及時。貸款發放前審批程序流於形式,貸款發放後,銀行監控催收不力造成借款人賴帳或拖欠等行為。
(三)消費者方面原因
消費者方面的原因主觀性強且隨意。不確定性導致的風險屬於信用風險的范疇。
1.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
現階段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致使消費者惡意騙貸或拖欠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明確借款人行為十分必要。
2.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確定性
消費者收入的可靠性、職業的穩定性、家庭結構的變化等和意外事件等因素,在貸款期內有可能發生不利的變化,其中任何一個因素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可見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如果消費者的償還能力波動到不足以償付應償付貸款額時,損失就會轉嫁給貸款人。因此,正確分析消費者償還能力和採取措施彌補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足,是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之一。
三、加強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提出的消費信貸風險的形成原因,制定合理的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政策、建議並協助政府和社會完善制度環境等措施來防範和化解消費信貸風險,提高消費信貸質量,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1、營造有利於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外部環境
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是有效進行個人信貸風險管理的有力保障,是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中懲戒制度的有力保證。而當下我國在消費信貸方面的立法還不是很完善,許多配套的法律法規的缺失使得大量債權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應將控制消費信貸風險列為亟待立法完善的課題。應盡快制訂一部綜合性的《消費信貸法》,規范有關問題的流程、制度,從而引導我國商業銀行順利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2、建立消費信貸的擔保保證制度
擔保是為社會化風險轉移機制。擔保分為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消費者以自己擁有的不動產、動產和有形資產為抵押和質押擔保債務償還,如到期不能履行其義務,銀行可以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債權。人的擔保是獨立的第三方作為擔保人,以法律協議形式做出承諾,在消費者不能按期償還其債務時,擔保人將承擔其償債義務。
3、規范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流程
要規范信貸流程,必須從源頭加以控制,層層落實。要建立健全貸款管理責任制度,該文原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主辦的《環球市場信息導報》雜志總第491期2013年第05期-----轉載須注名來源審貸分離制度和貸款檢查制度。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流程包括產品的設計與影響、貸前審批、貸後管理以及清貸管理幾個步驟。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從而從流程上有效規避消費信貸風險。

❻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❼ 消費貸違規入樓市絕跡了嗎

盡管京城銀行對各類消費貸的審批和監管越來越嚴格,但仍有個別銀行和擔保融資公司鋌而走險,向購房者推銷用途違規的消費貸、信用貸,消費貸違規進入樓市仍未絕跡。

而另一家股份制銀行的信用貸產品要求則更為寬松,這款信用貸原來月息為1.25%,近日下調為月息1.1%,申請成功後2天-3天即可到賬,每月等額本息還款,能證明貸款用途的發票合同等並不需要提交。據客服人員介紹,貸款人可以將發票合同等留存備用,需要的時候拿給銀行的客戶經理看一下即可,並不需要上交銀行。當詢問貸款可否用於買房時,工作人員僅表示,「你不要告訴我貸款用途」。

擔保公司放貸沖業績

臨近年末,各類商家的推薦電話又多了起來,其中不乏擔保融資公司的「業務」推銷。

近日,某擔保融資公司的業務員表示,「可以向資金不夠的購房人提供短期和長期兩種類型貸款服務。同時,年末各類貸款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折,有的是月息變低,有的是手續費打折。」以某款信用貸款產品為例,業務員介紹稱,「這款貸款產品原來的月息為0.75%,不需要抵押物,每人每筆最高可貸30萬元,貸款年限不超過3年,每月等額本息還款。而進入12月份,這款產品的月息降為0.725%,並且還可以選擇先息後本的還款方式。同時,在手續費方面,也由貸款金額的2%降為1.5%。」

據業務員介紹,臨近年末,貸款公司以及銀行在信貸額度方面都有指標需要完成,同時貸款收益率也面臨考核壓力,而消費貸、信用貸的利率對於銀行的綜合貢獻度往往比住房按揭貸款要高很多,所以銀行會接一些「團購」訂單,而這些「團購」訂單多來自於擔保融資公司,個人去銀行是申請不到的。

「近期監管力度很大,這類貸款用於買房會不會有風險?」時,上述業務員表示:「貸款的去向問題,銀行監控起來有一定難度,買房人可以通過放款後提現切段資金流向痕跡等手段來規避。」該人士還強調,「近期從我們公司貸款的客戶,沒有一筆貸款被追回或者影響按揭貸款的,如果出了問題,我公司退還手續費。」

據了解,該公司主要和某股份制銀行合作,同時也可以由客戶挑選貸款銀行。目前提供無抵押信用貸、抵押消費貸、經營貸等貸款業務。據客服介紹,申請信用貸,優質客戶最高每筆可貸50萬元,一般可批30萬元,貸款利率由原來的7%降為6%;抵押消費貸貸款額上限為100萬元,最長貸款年限為10年,貸款利率最低可獲批基準利率上浮10%。同時,如果借款人此前三年內曾經全款購房,目前還可以做補按揭,貸款利率最低可獲批基準利率。

執法要嚴,嚴厲打擊非法入市。

❽ 如何看待五部委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我覺得五部委的這一舉措非常明智,從根源上對小額貸款進行約束,限制大學生在網上過分提前消費,陷入高利貸的陷阱。

作為一名大學生,開始踏入社會,認識來自五湖四海不同階級的人,對物資生活產生慾望和追求,這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事情。但是大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並且大學生的主要生活費都是源於家裡,僅僅只能支撐日常開銷,所以他們是沒有能力去償還貸款。甚至有些人為了和同學起攀比,為了不被同學輕視,不計後果去貸款消費,這些都是非常不理智的。而一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就是利用了學生的這一心理,違規為學生開放貸款,使他們在泥潭裡越陷越深。因此五部委的這一舉措,也是保護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大學生,避免他們誤入歧途。

❾ 消費貸款的使用范圍都有什麼

一般是學校與銀行聯合才能支持的。一般是很正規的院校才有這項目。社會辦學的這種,要向銀行資詢比較准確些。畢竟各個銀行的政策也是不同的。

❿ 監管升級!北京重點排查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繼上海之後,北京也加入了嚴查個人信貸違規進入樓市的行列。北京銀保監局今日下發通知,要求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多部門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同時,監管部門還將對違規銀行從嚴頂格處罰,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有業內人士認為,當下一些熱點地區的樓市價格居高不下,與經營性貸款等其他類別的信貸資金違規入市有關。不過由於北京前期樓市調控政策效果較為顯著,較其他熱點地區的房價上漲情況相對穩定,套利空間較小。因此相比上海銀保監局昨日的通知,北京更加強突出調維護市場秩序。
重點排查經營貸等違規用於支付房款
北京銀保監局稱,此次銀行自查,要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據悉,北京銀保監局已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組建聯合工作組,將於近日赴銀行機構開展專項核查。對於銀行因經營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當下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與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相差較大,也造成了套利空間的存在。一些購房者用這樣的方式購房,繞開了樓市調控等政策。
此前財聯社記者走訪調查發現,當下北京地區銀行的經營性貸款利率普遍在4%左右,一般不超過5%。而北京地區個人房貸利率均高於這一水平。以工行北京分行為例,首套房貸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55個基點,即5.2%;二套房為5年期LPR利率上浮105個基點,即5.7%。
一位房地產業內人士向財聯社記者直言,去年以來,經營性貸款的利率普遍較低,各地違規進入樓市的現象也較為普遍。通過這一渠道,購房者可以套利,炒房者則可以獲得更便宜的貸款價格,確實是推動上海、深圳等地樓市價格的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從總體上看,由於前期調控政策力度加大,北京地區的樓市相較於其他地區而言,更加平穩。炒房的投資客較少,而經營性貸款違規入市並不賺錢。「北京地區經營性貸款進入樓市,很可能用在購買學區房,但這多是剛需而非炒房。」
北京銀保監局也表示,近年來北京地區保持房地產及相關領域信貸合理增速。嚴格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原則規范開展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2020年,北京轄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及個人經營性貸款全年增速分別低於全國9.0、14.3和6.2個百分點。
高壓態勢之下將加大處罰力度
北京銀保監局強調,對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問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運用大數據技術主動出擊,結合非現場監測數據,綜合採取窗口指導、現場檢查等多種措施督導信貸業務規范發展。
北京將持續開展房地產業務專項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問題,對違規銀行機構依法從嚴頂格處罰,同時嚴格執行機構與人「雙罰」制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等行政處罰,加大監管震懾力度。
與此同時,北京銀保監局還將結合銀行自查及監管核查情況,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積極行動,對個人和中介的不當和違規行為啟動聯合懲戒機制。
「僅處罰銀行是不夠的。」董希淼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銀行貸後管理上的確存在盲區,如個人和中介通過造假等流程使用資金、或直接取現,銀行很難查出後續用途。
不過,針對違規個人和中介如何處罰,目前北京銀保監局暫未有明確說明。而上海銀保監局的做法業內人士認為值得效仿。上海規定:「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過去幾年,中介機構參與此類造假等行為,確實造成了樓市的泡沫現象。所以積極管控中介機構也成為關鍵。後續對於此類提供首付貸支持、通過包裝來規避限購等行為將面臨各種懲罰。
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當下已經有銀行提高了通過經營性貸款購房的門檻。一位股份制銀行信貸人員向財聯社記者表示,該行已經將申請經營性貸款的門檻有所提高,加大了申請人貸款用途的審查。「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杜絕資金違規進入樓市。」
將明確轄區內銀行貸款集中度上限
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綜合考慮銀行資本水平和業務發展能力,科學測算指標合理性基礎上,會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明確轄內中資地方法人銀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導相關銀行在滿足首都居民「剛需」的前提下,穩健開展房地產相關業務。
實際上,進入1月份,全國多個地區銀行房貸出現趨緊的態勢。財聯社記者此前調查發現,廣州、上海等地均出現了個人房貸收緊的現象。北京地區目前總體較為平穩,但也有銀行信貸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房貸額度有趨緊勢頭。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造成一些地區房貸額度緊張甚至「斷貸」局面原因之一,或與去年底監管層下發房貸集中度新規有關。
董希淼認為,央行、銀保監會分支機構在政策總體框架下,應嚴格按照相關程序,根據各地不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在符合集中度管理規定的前提下,住房信貸的差別化措施還應更多由商業銀行總體調整和實施。
此外,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指導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印發《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目前北京地區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43家銀行均已簽署公約承諾函。
據悉,《公約》將從內控制度、風險管理、盡職調查、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合作機構監督、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等七個方面對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提出自律要求,引導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競爭回歸到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方面上來,改變過去依靠「返點」、「返費」和放鬆政策執行尺度的市場競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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