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還在還分期貸款的車位可以買賣嗎
產權車位單獨出售和商業房相同,在辦理了產權證後就可以出售,過戶前需要還清貸款。出售交稅同商業房。2017年4月20號以後網簽的住宅兩年內不能買賣,您的是車位和此條款無關。
⑵ 轉賣車位需要什麼手續
方法如下:
一、帶著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原始購買發票,先到房管局網簽。
二、憑著網簽後給的合同去地稅局繳納契稅(3%)。
三、再憑稅務局憑證回房管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貸款的房子車位能賣嗎擴展閱讀
辦理車位過戶注意事項:
1、辦理車位送件時,買方必須提供與車位同一小區自己名下的產權證,因為車位按照規定只能賣給本小區業主。
2、辦理車位出件時,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車位原值發票,該發票若沒有,需到開發商處去補開,不能到房產局檔案館調檔。
3、有的車位是沒有產權的,是70年使用權,這樣的轉讓就無法過戶,也不存在稅費,賣方與買方簽署車位轉讓協議並到物業更改聯系方式,賣方將車位合同與發票轉交買方即可。
4、一般情況,車位分產權車位和使用車位,產權車位則按照上述繳納相關稅費;非產權車位和房子是捆綁的,房子過戶後,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
⑶ 我的房子和車位是貸款買的,車位有獨立產權證,車位能賣嗎
1、車位是否有獨立的產權證。
產權車位,車位應該有獨立的《房屋所有權證》,有幾個車位,就有幾個房產證,和住宅本身的房本是分開獨立的。
2、如果沒有獨立的產權證,就是人防性質的車位。就是原來設計是人防工程用地,但是改為車位。法律意義講,不能買賣和贈送。但開發商通過擦邊球操作,通過合同性質說明。這個車位的轉讓只能通過開發商修改合同,如果某原因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因為合同本來就有擦邊球行為,不是法律規定必須修改的范圍,所以開發商可以無理由拒絕修改合同),那麼這個車位就無法單獨轉讓。只能隨房轉讓
3、先找開發商談,如果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那麼車位就無法轉讓。。
如果開發商願意修改,那麼就要將合同取出。
因為合同在銀行那裡也有一份。
除非銀行同意你的轉讓,否則是必須還清貸款才可以的。
4、正常的獨立產權車位可以單獨交易,就是按照非住宅房屋交易,稅費比較高,要交納
營業稅(交易差額5.6%)、個人所得稅(交易差額20%)、土地增值稅(交易差額30-40%)
⑷ 房子車位買賣
不是話不劃算的問題:你如果買了只考慮出租你就算算車位多少錢買進的多少錢出租的,收益比值不值。你買車的這筆錢如果放銀行或者做其他投資的回報率是否比計程車位高或者低。還有你所在小區的車輛情況,車位是否有升值空間,現在的車位將來是否能高價出手,如果覺得合適就可以買,目前大城市的車位是非常緊俏的。
⑸ 有按揭的車位如何轉讓我有一套房子和一個車位,車位是有獨立產權的,但是原來跟房子一起抵押了,怎麼交易
有按揭的車位轉讓有兩種辦法,一是取得銀行的同意,並將出賣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銀行貸款。二是由受讓人代為清償貸款後進行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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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五十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⑹ 在產證上的產權車位能賣嗎
怎麼可能?既然是產權車位,應該有單獨的產權車位房產證啊!跟房子的房產證一樣。
如果你非得說房子跟車位在一個房本上,要麼需要拆分開再賣,要麼就不是產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