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第一套房子沒貸款了,買第二套房不算二套房么
原帖由 於 2010-4-8 21:20 發表 如果沒有貸款過,第二套房子貸款理論上算第2套但是技術處理上可以算到第一套的。因為銀行和那個房產備案啥中心的不聯網的,因為第一套沒有貸款,所以銀行查不到你的貸款記錄 這個對,我同事第一套房子全額付了,第二套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㈡ 沒有貸款算二套房嗎
算的。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是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已高於當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2、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2)沒貸款買二套房怎麼算擴展閱讀:
二套房的認定標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㈢ 沒有貸款的首套房已賣,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如果這套房貸款購買即算二套房
"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再貸款購房就屬於二套房,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㈣ 一套房無貸款二套房算首套嗎
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㈤ 怎樣才算購買第二套房
1、自己有住房,給成年子女購房。
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產證上寫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為子女購房,算第二套;否則,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結婚登記。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諸東流。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
商業公寓不在限購之列,所以再購普通住宅仍算首套。
(5)沒貸款買二套房怎麼算擴展閱讀: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簡稱《國十條》)。
《國十條》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2011年1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推出八條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簡稱「新國八條」),要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2014年9月30日,央行、銀監會對房地產「限貸」政策作出調整。其中,「二套房貸」的松綁尤受關注,被市場普遍稱為「認貸不認房」,但此次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依然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政策。
根據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2015年兩會,中央釋放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住房消費的信號,同時將「穩定住房消費」作為六大消費支撐之一。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上表示,「支持自住型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㈥ 首套房購買時沒有貸款,買第二套房要首付多少
根據國家最新政策,買第二套房最低首付為30%。
2015年03月30日二套房貸款政策
央行、住建部、銀監會三部委發布的通知規定,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購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最低首付30%。而此前,二套房貸款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政策原文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