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所得稅二套房貸款可以抵稅收嗎
個人所得稅二套房貸款利息不能作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首套住房利息才能作為專項附加扣除,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Ⅱ 個稅專項抵扣中「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貸款利息抵扣」,具體該如何抵扣
從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費、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根據《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文件第八條的規定,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和薪金時享受專項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扣除信息表》;納稅年度發生變化時,納稅人應該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相應欄次,並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的話,根據《暫行辦法》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規定:納稅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的商業銀行或者公積金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至於具體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詢你的貸款銀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貸款合同;另外還需滿足,房子在申報扣除個稅年度內仍在正常還貸,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沒有同時扣除。
具體到首套房商貸再轉公積金貸這種情況,因為每個城市公積金管理條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體是怎麼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積金貸款還是按首套房住房貸款利率,就應該還是可以繼續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轉公的當月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中更新貸款合同等相應的信息即可。因為,這個房貸利息專項扣除認定的條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所以建議題主去公積金中心咨詢一下,商貸轉公積金的具體執行政策。
Ⅲ 第二套房貸款能抵個人所得稅嗎
不可以。
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Ⅳ 有了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貸的個人所得稅免徵還有嗎
有了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貸個人所得稅免徵是否還有,相關的信息,可以直接到地方稅務局辦事處咨詢。
Ⅳ 現有兩套房,第一套沒有貸款,第二套貸款的,請問可以申報個稅專項扣除嗎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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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第二套房 首次貸款能否減稅
首先認定的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
家庭這樣定義:
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個家庭
2、成年單身個人也可算為一個家庭以下情況認定為首套房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全款買過一套房再貸款買房。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
給大家總結幾種常見的二套房認定標准
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2、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4、准備結婚兩人,還沒有領取結婚證,一方名下有房產和房貸未還清,另一方沒有任何房產和房貸記錄,現在兩人一起購買新房,登記兩個人名字,沒有貸款記錄的人申請貸款,二人因共為產權人,從銀行按揭貸款買房算二套。
需要注意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蘇州、南京、合肥等一些城市,是認房認貸的,不管貸款是否結清,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首付、利率都相應提高。所以,最好是直接去當地房管局詢問自己的情況是怎樣認定的。
Ⅶ 第二套房有房貸可減免個人所得稅嗎
從國務院於2018年12月13日發布的國發(2018)4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文件(從2019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次修訂同步實施)的文件精神,對個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抵減個人綜合所得(涵蓋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強調是納稅人個人或與配偶在境內購買的首套房且是金融機構以首套貸款利率發放的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你發起的提問反映你是有第二套住房且有貸款利息支出,不符合文件精神享受房貸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不過這個有個小技巧訣竅,要是你將原第一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指後期無貸款利息支出或者後期還貸期限短,而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的確是銀行金融機構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發放的貸款且後期歸還利息的時期長(當然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在2019年12月底在你的個人所得稅APP埠里放棄原向扣繳義務人提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操作後,補繳過原每個月在扣繳義務人將你的專項附加扣除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個人所得稅款後,你就可以以你的第二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在2020年度起未來的時期里享受首套房利息支出抵減個人所得稅了。不過如今對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的2019年度已經過去了,從2021年起要對2020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了,你無法運作了。因主管稅務局是不會撤銷你的2019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了,全部上報國家稅務總局資料庫里封存了。
Ⅷ 新個稅實施有首套住房貸款的,是不是工資每個月就會多1000元
不是每個月多1000元,是房貸可以在稅前扣除項,現在起征點5000元,比如你工資10000,房貸每月1000,社保等其它稅前扣除項2000,那麼你繳稅計算基數是10000-5000-2000-1000然後乘以適用稅率就是你應繳的稅,並不是稅直接減1000.
Ⅸ 新個稅首套貸1第一套房第一次貸款。2種,還是前面不管幾套房子沒有貸款,後面房子第一次貸款
是不是首次貸款房子,這個要看你是否享受首次貸款優惠,一般來說在簽訂貸款合同時,合同上都有標注的,如果找不到合同,也可以打電話去人民銀行去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