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已放,房子是否屬於自己了
開發商是不能再賣了,但,目前該房子還屬於銀行(你貸款了),如果你能按時還清房貸,那時,房子才真正屬於你名下,如果還不了,對不起,房子會被銀行收回低債,那時錢物兩空。投訴也沒用,雖然目前現在名義上是你在住,其實你在在租房(房東是銀行)。請加分採納推薦,謝謝。
B. 那房產證辦不下來的 但是房子屬於自己的 能貸嗎 能證明房子是自己的
你說的這個情況,
那個房產證辦不下來的,
但是房子屬於自己的,
能證明房子是自己的貸款嗎?
這個肯定是不可能貸款的,
貸款的抵押物就是房子,
房子的依據就是房產證。
C. 現在購房流行分期,還完房貸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嗎
遇到過這樣一個客戶,辛辛苦苦在武漢打拚,買了套房,付完了房貸,過完了「漢飄」的日子,想做點生意,但是手裡有沒有那麼多閑置的資金,於是找到了小北,我們商議後,覺得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最適合他,最後卻發現,客戶其實很早就還清了房貸,但是房子卻不是自己的,無法辦理抵押。
由於各個銀行的操作手續規定不太一樣,在辦理住房貸款時,銀行會對房產做抵押登記。帶有抵押登記標志的房產證限制了房產交易和再抵押, 房產持有人需要到銀行進行撤銷抵押登記程序。在房貸款還清後,再到房管局撤銷抵押登記, 此時房產才真正屬於你。
D. 房貸還完後,還需要准備哪些材料,房子才算是屬於自己的
還房貸是很辛苦的!因為,房貸一旦背負起來可能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這其中的辛酸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所以,當我們將房貸還清之後,就意味著我們的房奴時代就徹底的結束了。
不過,就算是我們的房奴時代已經徹底結束了,但是如果有些手續你沒有去辦理的話,房子依然還不是你的。還了這么多年的房貸,把錢潔清之後房子卻還不是自己的,就實在是太虧了。
那麼,在還完房貸之後,我們應該做些什麼才能讓房子完全屬於自己呢?
如果我們在辦理房貸的時候提供了保險的話;那我們在還房貸去辦理了房屋抵押注銷手續之後還需要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退還手續,將自己繳存的保險費拿回來。
綜上所訴,小編提醒大家一在還完房貸之後,一定要去辦這些手續,才能讓房子完全屬於自己哦!
E. 房子已辦貸款,在建行,這是不是說明開發商具備一定的手續,那能辦房產證嗎
貸款批下來,說明銀行已經認可了開發商具備相應的售房資質,一般是沒有問題的,可以辦理房產證。
手續齊全的的開發商會公示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另外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開發商會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貸款買房拿產權證的時間和一次性付款拿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只不過再多辦一個<他項權證>放在銀行,產權證上面有一欄"此房已設抵押"的字樣。等銀行貸款還清之後,到銀行去讓銀行出具一個"貸款結清證明",,銀行把<他項權證>還給貸款人,拿著"貸款結清證明"和<他項權證>到產權所屬的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注銷,同時重新打一本房產證,就是上面沒有"此房已設抵押"字樣的完全產權房。
F. 貸款已經辦下來了 房子還能退嗎
你好,房子貸款已經辦下來了,說明你們簽訂了貸款合同,現在合同已經生效了,那麼房子是不能退的,而且即使退了房,你申請的貸款也需要按照貸款合同進行償還。
G. 我買了一套二手房,請問房子屬於我的日期是從貸款批下來算還是從我拿到房證時候開始算啊
一般來說,交易過戶之日你交清了全部購房款,同日就要辦理房屋交付,既然業主還要居住一段時間,那麼就應該從這個日子計算房租,期限直到他離開為止。且這個時段的房租你應該直接從購房款中扣除,而不是以後再收,因為屆時可能會為此而產生糾紛。
如果你當地實行了網簽與交易資金監管,那麼只有你取得了房產證業主才可能拿到購房款,所以房屋交付日期應該以這個時間為准計算。這個時間是過戶之日後20個工作日(大約一個月)。
至於土地出讓金,原則上由業主負責,這個要看你在合同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業主不承擔任何費用,就只能由你承擔了。如果合同里未約定,就應該由業主承擔。因為這個房子的性質可能是安居房或者房改房,說明業主取得此房時的成本較低(與同類商品房比較),這個費用就是業主補償給政府的。
相關費用參考以下各項:
1、增值稅(約為房屋售價的5%,滿兩年免交),原業主繳納。
2、個人所得稅(房屋售價差額的20%或房價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請免稅),原業主繳納。
3、契稅(90平米以下為房價的1%、90-144平米以內為房價的1.5%、144平米以上為房價的3%,應辦理相關優惠手續),買家繳納。
4、房屋轉移登記費80元,買家繳納。
5、房屋轉移登記手續費(過戶費,有些地區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買賣雙方繳納。
6、房屋專項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為: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如果原業主已經交過,則辦理轉移到買家名下即可。原業主已經交過的買家可不交,否則應補繳。
7、土地出讓金(房改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依次為1%、2%、15%,商品房不繳納此費)。原業主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