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房貸一起付的,離婚我有份嗎
房子估計你是分不到多少啦,你只能分結婚兩年內還房貸的錢!
老公有外遇,屬過錯方,其他家庭財產,相對來說,你可以多分一些!
孩子還這么小,你若要孩子撫養權,相信會判給你!
❷ 請問,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雙方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
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房子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❸ 男友的房子不寫我的名字卻要我一起還房貸,男友怎麼想的
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辦,有很多男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先買好了房產,這就算是婚前財產,大多數的婚前財產一般都是不寫女方名字的,這個應該理解,畢竟有很多騙婚的人,結了婚再離婚自己就有了一半房產,為了避免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發生,男人不願意在屬於婚前財產的房子上寫女方的姓名,但是關於還房貸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說。
綜上所述,男朋友之所以不在房產證上寫對方的名字是因為這屬於婚前財產,是他要保護的對象。
❹ 房產證上沒有女方,但是辦理貸款女方是共同還款人,這樣離婚女方能分到房子嗎
您好,不知道首付款是由男方一個人支付的,還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
您說的這種情況,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❺ 房子沒有我的名字,卻讓我來還貸款合適么
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其實是可以還貸款的,但是要把證據給保存下來。有些男人是算計的很精,等到你們離婚的時候,他卻說這個房子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你就只能凈身出戶。
如果你不願意還貸款,那你老公來還貸款,勢必其它的消費都你來出。到時候離婚的時候,你的老公會說,房子是我的,貸款也是我的,孩子也是我在養。所以,你就凈身出戶吧。這樣的話更加得不償失。
❻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但是貸款有女方名字!女方要承擔貸款嗎
是否需要還款以貸款合同為准,如果合同上有女方名,那就需要承擔貸款,同時也擁有了房屋的部分所有權。
❼ 領完結婚證,買房子,男方出錢付的首付,但是貸款是夫妻雙方一起還,房產證不寫女方名字,房子歸誰所有
《婚姻法》明文規定,以婚姻登記之日起為准,夫妻雙方的除法律認定單方所有的財產之外,均屬夫妻共同財產。
據提問者所述情況,我們認為婚後購房首付應為男方贈予女方共有權,婚後債務為夫婦雙方以共有財產共同償還。如離婚財產分割時與《房產證》及《商品房購銷合同》只有男方一人姓名無關。均應平等分割。
❽ 房子分割 新婚姻法中婚前買房只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但沒女方名字,也沒保存還貸證據,後期怎麼分割
你是女方?第一,房子必須歸男方,除非你能證實當初首付你倆付的,第二,你最低可以要求對婚後還貸部分要求分割,一般一半,由男方補償。沒有第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