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假離婚買第二套房的問題,請大神解惑
可以啊,都離婚了,手裡沒房子了啊
『貳』 二套房,想首付30%,可是現在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假離婚能行嗎
現在二套房的認定,是認房又認貸,名下沒有房產,也沒有住房貸款的,才能認定為一套房,假離婚是可以把房子歸到一個人名下,主要是看看這套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婚前,還是婚後共同貸款買的,如果是婚前,那麼歸到貸款人的名下,另外一個人離婚後能算首付,如果是婚後共同貸款買的,那就難了,因為名下有住房貸款記錄,在貸款銀行主動認定為二套房,離不離婚沒啥意思。
個人給你建議是先去你們那人民銀行查詢下你們兩個人的個人徵信,看看兩個名下是否都有住房貸款記錄,二去你們那裡的開發商公司問下,就說你們貸過款,但是離婚了,房產在對方名下,在買方貸款能算二套嗎?看看你們那裡的政策允許這樣操作不。最後最好不要這樣做,容易影響夫妻感情,家庭的和睦。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叄』 我的情況假離婚能買首套房嗎
你有過貸款記錄,無論在哪貸款利率都得按二套算。你老婆的話可以算首套。在杭州的話你自己稅費是按首套,貸款是二套。貸款記錄查得到的
『肆』 可以假離婚買二套房嗎
符合當地的購房政策,可以購買,但不要弄巧成拙,假離婚變成和真離婚。購置了房產,喪失了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伍』 假離婚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可以嗎
用「假離婚」的手段騙取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絕對行不通!而且有可能弄假成真、得不償失。千萬不要輕易嘗試,避免因小失大。
據了解,目前未有新的有關二套房認定的政策出台,各銀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規定,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如果有貸款記錄,即使離婚後手裡沒有房產,如果能查到,照樣是「二套房」。
也就是說,「假離婚」逃避二套房確實行不通。夫妻雙方如果有貸款買房記錄,即使離婚後將房子劃歸一方,無房一方再購房依然是「二套房」。
其實,根據最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當職工還清首個公積金貸款後,想購得第二套房,是可以支取公積金賬戶存款的。在滿足所需條件下,也可享受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