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婚姻法下,房子歸屬問題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所以房子就是男方一方所有,如果親友借款中有女方的,由男方對女方進行補償。
❷ 新婚姻法房子的歸屬問題
你的,因為產權證上是你的名字。若離婚房子歸你,但你需對你公公進行適當的補償!
❸ 【求助】婚姻法中關於貸款房屋產權歸屬的問題
婚後還貸屬於共同財產。
不管結婚多少年,產權都屬於男方。但如果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對婚後還貸的共同財產的部分金錢上的補償。具體到本例,女方可以要求20W的補償。
❹ 婚姻法中關於房子的問題。婚後的房子,由倆人償還貸款,離婚後房子的歸屬問題。
如果是婚前購買房屋,房產證上寫男的名字,婚後一起還貸的話
一般離婚,房屋會判給南方,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為兩人的共同財產,得到相應的補償和房屋升值的部分補償!
如果是寫雙方的名字, 這個要看你們是怎麼協商的,法院怎麼去判了!
❺ 婚後兩人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一個人名字,按照最新的婚姻法,房子的歸屬權屬於誰
房子屬於夫妻共產,可以加名字,不過手續有點煩,先要去貸款銀行申請,申請成功,才能去房產局辦理
❻ 新婚姻法解釋房產歸屬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9條規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❼ 新婚姻法是看誰付的首付房子就歸誰嗎
不是新婚姻法的規定,
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