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沒有還完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B.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已經下來了!現在貸款還沒有還完,房產證上還能再加一個人的名字么
只能等到房貸還完之後,房產證上才可以加名字。
一、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二、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
三、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2)沒還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別人的名擴展閱讀
申請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C. 在新婚姻法情況下,房子貸款未還清時能加別人名字嗎
房子貸款未還清時,需要徵得銀行的同意,才能辦理加名手續。與婚姻法沒有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D. 房貸沒還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嗎
案例:小楊和老公結婚一年多,住在某小區,房子80平方米左右,是結婚前老公買的。婚後,兩人一起供房,現在准備在房產證上加上小楊的名字。「不知道現在能不能加上?有什麼程序?需要什麼材料?」小楊說。
專家: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加名變為夫妻共有財產,房屋權屬發生變更。而且由於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根據相關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因此,房貸沒還完,是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加名字之前必須要將房子的貸款還清,到市房管局申請辦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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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貸款未還清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若是在招商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期間如需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增加/變更產權人等,因各城市相關規定有所不同,具體您可以聯系貸款經辦行或當地的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確認。
F. 按揭沒還完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若您在我行貸款期間辦理房產證相關手續,增加/變更產權人等,由於各城市相關規定有所不同,具體您可以聯系當地貸款經辦行或者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確認。
G. 有貸款並沒有還清的,要在房產證上加另一個人的名字要什麼手續
三年前買的房子,房產證肯定辦理下來了,只是因為你的房屋處於抵押狀態,房產曾直接放在了抵押銀行而已。
目前來說,你想讓房產證上有你老公的名字,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貸款還清後,進行過戶。
沒有別的辦法。還有,你老公有公積金的事情,因為你老公對這套房子沒有產權,合同上沒有他的名字,你沒有辦法將他列為還款人,所以沒有辦法使用他的公積金。
如果你們當地以家庭為單位可以提取公積金的話,你們可以拿著結婚證和你的購房合同去當地公基金管理中心將你老公的公積金提取出來,用以提前還貸。還貸後再行過戶也是可行的。
H. 按揭買房,貨款沒有還完之前房產證能不能再加一個人的名字
1、加名字,但要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在還貸期間要變更產權人首先要取得貸款人(銀行)的知曉並同意。但因借貸關系存在,產權人的變化還牽連到借款人變更,貸款人、新老借款人、擔保人一致同意。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將房產證改成兩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屬於部分轉讓抵押財產,除非提前還清貸款解抵押,否則不能改成你們倆的名字。
2、房管局可以加名字。具體操作時,各個銀行都有差別,房管局好辦,收到銀行證明,則可加名,所以,有的銀行可以出證明讓你加名,有的則需要你先還清貸款再讓你加名的。
(8)沒還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別人的名擴展閱讀
兩部委明確"房產證加名稅"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免徵契稅
政部昨天在其官網公布通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這一政策自8月31日起執行。
稅務專家認為,多征的稅款應當予以退還。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很顯然,不該征的契稅,應當主動退還給多繳稅的納稅人,並賠禮道歉,爭取納稅人的諒解。
I.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加名嗎
房貸沒有還清,以前可以去銀行辦理手續後,就能實現到房管部門加名字。
現在不行了!!你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你,你無權變更住房產權所有人姓名,不能辦理抵押轉讓買賣,加名字等手續。
需要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解壓,注銷他項權證。才可以辦理!
辦理時,要看加上名字這位和房主是啥關系,如果是夫妻,有結婚證,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沒有其他稅費繳納。
如果不是夫妻,需房子主人把一部分住房產權買賣或是贈與給加名字這位。使其成為住房產權共有人,才可以辦理!需繳納過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