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用途 > 貸款房子想退房怎麼辦

貸款房子想退房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1-07-20 20:58:34

⑴ 按揭買房退房有怎樣的流程要求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退房注意事項:

先與開發商協商,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持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范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鑒定過程相對較長。

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退房步驟: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特快專遞、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再有,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⑵ 買房首付付完了想退房怎麼辦

買房已經交了首付,又想退房,該怎麼辦?房子到底能不能退呢?只要你的情況符合以下十種情況之一,就可以退房。

1、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使用

按照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如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購房者可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2、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

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其簽署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購房者應騰空房屋,開發商應返還購房者交納的房款。

3、拿不到產權證

在實際生活中,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者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這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延遲交房

一般來說,合同中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5、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

如果出現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6、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根據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者有權退房。

7、無法得到貸款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開發商需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若開發商提供的資料有問題,購房者因此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的,即可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出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無法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定退房。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

根據規定,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話,購房者可以退房,開發商應退還全部已付房款並支付利息,且購房者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檢測費用也由開發商承擔。

9、房屋質量不合格

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房者可以退房。

10、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第三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者房產已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⑶ 買房已貸款,想退房,怎麼辦

要是真的想退的話貸款沒有審批的時候早點申請退款,要是在審批過的話,你要是退的話比較麻煩些,而且會對你再次貸款有影響,希望早點辦理好

⑷ 貸款的房子可以退房嗎

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

,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發展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怎麼還呢?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發展商的利益,發展商絕不會吃虧。所以,就只能由發展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以按揭貸款購買房屋時,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辦理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解除售房合同勢必牽涉到保險問題,由於保險法律關系是房屋買賣關系、借貸關系之外的又一獨立法律關系,所以保險問題有其自身特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4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也就是說,如果買家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沒有不許退保的字樣,買家在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即可解除保險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38條規定:「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所以,消費者可依據上述規定辦理退保、退費手續。

⑸ 按揭買房還款一年,現在想退房怎麼辦

般情況購房者退房情形主要包括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發商與購房合同約定交房卻遲遲發商入住通知根據現《司解釋》規定發商經購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權要求發商退房並要求返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發商發手續全導致合同效. 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發商證件全屬於違操作與買房簽署合同屬於效合同由於效合同發商應返購房交納房款 3/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購房與發商簽訂合同般都約定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經購房同意否則發商構違約購房權退房發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關設計情況購房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3% 交房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值超3%購房提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購房提退房並要求發商賠償損失認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依照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產權清楚存抵押、聯建或其經濟糾紛 發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房抵押給購房查明認定購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購房合同效見情形發商未取預售許;房屋共財產未經其共權書面同意;該房屋權屬爭議司機關、行政機關依裁定、決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律規定應辦理房屋所權登記屆滿超由於發商原導致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 歸責於事雙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按揭貸款 9/建工程轉讓發商欲轉讓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權接通知起30內要求退房 望采

⑹ 按揭房可以退嗎 怎麼退房條件又是什麼

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

,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發展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怎麼還呢?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發展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⑺ 如果貸款下來房子想退的話,貸款應該怎麼辦

一、從法律角度講,退房實際上是購房者作為購房合同一方當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權的表現,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購房者與貸款銀行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與開發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系,兩者完全是兩種獨立法律關系,所以對購房者的解約權並沒有任何妨礙。
二、購房者向銀行貸款與向親戚朋友借錢,其性質是一樣的。作為債權人,銀行或其他機構,個人都只有權要求購房者按約還款,但無權干涉購房者的解約權利。所以,只要出現了購房者有權依法解約的情形,不管購房者是否已經取得按揭貸款,都有權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三、退房以後,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已從銀行借貸出款項用於購房,所以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四、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購房者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購房者。購房者申請的銀行按揭貸款,也是購房款的一部分,也應一並返還給購房者。然後,購房者應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制訂的《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第五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詳情可咨詢貸款銀行。望採納,謝謝!

⑻ 貸款買的房子現在想退房該怎麼辦

你好,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望採納!

閱讀全文

與貸款房子想退房怎麼辦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銀行貸款流水過不了可以換家 瀏覽:208
公務員能擔保多少貸款額度 瀏覽:928
河北省買房商業貸款利率 瀏覽:544
房屋過戶後再買房貸款 瀏覽:402
貸款買的房子能否過戶手續 瀏覽:203
六十以後還可以用房子抵押貸款嗎 瀏覽:279
農行貸款風險防範 瀏覽:305
農行貸款推進 瀏覽:297
支付寶重慶螞蟻商城小額貸款 瀏覽:824
上海經適房還不起貸款 瀏覽:615
消費型的保單能貸款嗎 瀏覽:381
北京中金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654
網上的貸款app能用嗎 瀏覽:633
為高校畢業生設立創業擔保貼息貸款 瀏覽:368
農行發來貸款邀請 瀏覽:439
小額貸款公司數據統計表 瀏覽:553
抵押貸款父母年紀大了不能貸 瀏覽:185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一般風險准備2 瀏覽:467
重慶小米小額貸款代扣 瀏覽:118
四川農村信用社貸款難 瀏覽: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