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震過後,房子的貸款還用還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交付使用前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則由買受人承擔。也就是說,地震後房屋因自然災害而毀損的,將由房貸用戶本人承擔損失。不過對於自然災害導致的房屋損壞,通常國家會給予一定的補償。辦理房貸其實是購房者將房屋產權抵押給銀行獲得的貸款,也就是說房貸是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務關系,債務關系並不會因為房屋才倒塌而消失,所以按照相關規定,無論是天災人禍,房貸用戶都需要繼續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
⑵ 如果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欠銀行的貸款還要還嗎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還活著,那麼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原因可用購房過程中借款人與開發商、借款銀行三者的關系中得到解釋:借款人通過向銀行借款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從而獲得房屋所有權,此時開發商與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關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的借貸關系,而房產在這層關系中只是一個補充物,即作為保證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並不能以房屋倒了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貸關系的借款銀行支付月供,這個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錢買了部手機,但在還未還清借款時手機就被偷了,但是您還是需要還朋友買手機的錢是一樣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產還在,則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的遺產清償其生前債務,即房貸由該人遺產支付,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因為「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因此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即使不償還也不犯法。
3、與情況二相似,當借款人通過向借款銀行借款購得房產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屬於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同時法律有規定借款人的其他遺產,必須優先償還房貸。
⑶ 房子在地震中沒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近年來,隨著自然災害頻繁的發生,從而給人們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特別是地震,如果振幅達到了一定的等級,甚至可以頃刻間摧毀成千上萬的居民住所,可見其破壞力之強。
例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期,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央行和銀監會作出不催收、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的要求,且要求對於借款人因這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
此外,現在很多房子都是買了房屋保險的,如果遭遇火災、地震等災害時,可由保險公司賠付。不過建議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保險條款內容在購買,因為有的保險是只賠火災不賠地震的。
⑷ 如果地震之後,房子倒了,那買房按揭的貸款還需要還嗎
如果地震之後,房子倒了,那買房按揭的貸款還需要還的,這屬於不可抗力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