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貸買來的房子,賣出去時能拿到多少現錢
譬如你現在簽訂的買賣合同價格是60萬,對方可以拿出30萬現金,他貸款30萬。那麼根據你們協商,可以在貸款允許的情況下面,將成交價寫為50萬(舉例),這樣你可以先拿到10萬現金。、
註:
1、如果成交價寫60萬,現在房產過戶都是託管資金的,那麼你在房產交易未結束前是拿不到的。
2、你的房子是貸款的,你過戶前必須先將你的貸款還清後才能過戶。
『貳』 賣掉正在按揭的房屋,我到底能拿到多少錢
顯然如果市價43萬,不管你裝修多好,是否附帶家私電器一同出售,不可能加價你當年裝修的全額費用10萬。我不明白你說的這個市價是毛坯房還是帶裝修房,其實具體到樓層,朝向,裝修配置,價格是上下浮動的,不會很大就是,具體是多少是跟買家面談的,或者說你自己心裡要有定位。大概的算下:你能拿到的錢就是:43萬 — 按揭還欠款 — 賣家應該負責的交易費用 + 裝修配置折算價(多少沒有定義,看買家接不接受)。
『叄』 貸款買房,賣房後,手裡剩多少錢.
你所得的錢是70萬再扣除你欠銀行的貸款。因為你的房子是跟銀行貸款買的。房屋的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所以不管買方是否貸款,你拿到手的錢都必須要扣除欠銀行的錢,要不然你沒法過戶。
『肆』 有貸款的房子要賣 最後能拿到多少錢 怎麼算
按揭的房子賣能得到多少錢的話,要看你房子的市場價值是多少錢和欠銀行多少錢,具體的話要以賣房合同為准。
抵押貸款必須還清,然後銀行釋放抵押貸款。房產證只能轉讓。如果銀行的抵押貸款是自己支付的,那麼交易價格就是你能得到的錢,否則你得到的錢就是交易價格減去剩餘的抵押貸款支付。
正在抵押中的房子只要辦理產權證下來就可以辦理轉讓,轉讓過程是:雙方簽訂貸款合同,約定還款人、納稅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
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貸款批准後結清貸款;貸款清償後其他權利的撤銷;然後辦理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後,將房產證交銀行;然後銀行貸款交易就結束了。
(4)貸款買的房子賣了能得多少錢擴展閱讀:
貸款還清、解除擔保、房子錢、賣下制服你還貸款總量(包干運費仍借+每個月之前提供總額)和支付當你買房子的首付、手續費、保險費、公證費用,契稅,剩下的是你的剩餘收入金額。
當然你仍然繳納營業稅(6%左右),所得稅(增加數量減少了20%,合理增加費用,但是在實際合同可以約定無比的數量,不能反映在合同),評估成本等,這些費用應按規定由買方,雙方還可以協商。
你應該已經支付了維修基金,你可以要求買家再支付一筆費用。
『伍』 有貸款的房子賣掉後能得多少現金
有貸款的房子一般是沒有人接手的。因為貸款沒有還完的話,這棟房子實際上是屬於銀行的。所以好多人都不敢接受這樣的房子。除非是還不起貸款了,然後法院來收房子。然後把房子進行法拍。這樣才會有人買。要不然擁有貸款的房子所有權不清晰,是沒有人會買的。除非是自己的親人在互相信任的情況下才會購買。
而在進行打官司的時候,房產證是唯一的憑證。也是第一憑證。也就是說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基本上這個房子就是屬於誰。私底下簽的購買協議,實際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陸』 按揭的房子賣了能拿回多少錢
打你按揭貸款銀行的電話先查下你還欠多少,再就是提前還款需要繳多少費用。用60萬去減就對了,計算起來麻煩。
『柒』 貸款買的房子還了兩年,然後原價賣會虧多少錢
買房子確實算是一種投資方式,貸款買房子也可以,但是他確實有一個杠桿風險在裡面的,我國之前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提出供給側改革,有相當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去杠桿,在投資領域就要去杠桿。
如果說這個風險完全是由投資者承擔的,那這個去杠桿也不會那麼急迫,但是現在最關鍵的問題是投資者在本身資產破產的情況下,他的本金都沒有了,他就放棄了,尤其是買房子投資這種行為,比如他只有100萬的本金,現在房子每棟降了30萬,意味著他現在把全部的本金都賠進去,他也不能夠償付房子的貸款,那這個時候他就會選擇放棄,讓銀行收回去,最終承受這個惡果的還是市場還是銀行,所以這種行為是被嚴格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