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名買房後借名人不還房貸,出名人應該怎樣維護自身權益
關於借房買名這個我來給你解答一下。
首先既然是借名買房。那麼貸款人的姓名肯定是以被借名人的名義辦理的銀行貸款。是這樣的吧?這樣的話就是借名人每月往被借名房人的銀行賬戶,每月打入月供。實際上是以被借名人的名義還的貸款。現在借名人不想還貸款或者是沒有能力還貸款了。所以說,所以說這一個銀行徵信的問題會對被借名人產生一定的惡劣影響。
第一步可以協商解決每月按時。問借名人要每月的月供。和他說如果月供還不上會給你造成了麻煩。然後徵信會出問題。畢竟也是好心借他名字。總不能給自己造成太大的困擾吧!如果行不通就實行第二套方案也就是沒辦法的辦法。屬於下下策。
第二個方法就是。如果你每月問他要月供,他還是不按時還貸款的話,那就把這套房子。掛到二手房交易市場進行買賣,就算你把這套房子賣了他也沒有辦法因為法律根本就不支持借名買房這種事情。當然如果他知道你把他的房子打算賣掉的話他肯定不會樂意的。絕對會想辦法按時還房貸。
❷ 借名買房,出名人不配合下房,銀行有貸款怎麼打官司
就按實際情況去打,但是勝算的幾率很小,因為你不佔優事。
❸ 朋友用我的名字 拿他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 我能把借款人換成他么
不能這樣,是詐騙罪。
❹ 出資人拿著借名人的房產證可以去抵押嗎
出資人拿著借來的人房產證去抵押是不可以的,必須有房產證主人的簽字才可以。
❺ 借名買房糾紛案中,借名人出了首付款,出名人也付過房貨,法院會怎麼判
借名字買了房子。現在借名字的人出了首付,另外一個名字的人也付過房貸。那麼法院只能是看找個只付了多少來分,後面升值也是差不多的方法。
❻ 借別人名額買房用自己名字還貸款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方式買到房子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但是,這種買房的方式很容易為日後的糾紛埋下隱患。因為借名人與被借名人之間關於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約定,顯然與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物權生效要件不符,該約定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在實務法律當中,若法院支持借名人依據借名買房協議確認對其房屋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權,則違背了物權變動的法定原則,混淆了債權關系與物權關系。借名人在這種情形下的法律「身份」是真實「債權人」,而非真實「物權人」,因此,當有朝一日,雙方因房屋歸屬糾紛向法院提起物權確認的請求時,你就很有可能就因依據不足而得不到到法律的支持。
總之一句話:要想在訴訟中推翻不動產登記簿上的記載,難度十分之大。上述風險個人自行考量
❼ 被借名人擅自出賣,抵押房屋怎麼辦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十七條,登記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擅自轉讓給他人,借名人以其對房屋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但借名人能夠證明買受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存在借名登記的除外。
所以,當被借名人擅自出賣、抵押房屋後,首先,我們要盡量收集證據來證明借名買房的事實,從而可要求擅自出賣、抵押房屋的被借名人賠償;其次,我們可以查找相對人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房屋存在借名登記的證據,若相對人知情便可請求確認其與被借名人之間的合同無效。
❽ 朋友用他自己的房子作抵押,用我的名義到銀行貸款120萬,實際上貸款是
銀行肯定是找借款人還款,
如果他沒還款,而你肯定是不願意還款,銀行就會把你和抵押人同時起訴至法院
拍賣抵押物
黑名單:想想你朋友為什麼不是自己直接貸款,萬一原因就是他本身就是黑名單呢,那麼進入黑名單以後,你又要找誰幫你貸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