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結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假如離婚如何算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拘泥於各半分割。
B. 結婚前我貸款買的房子,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現在離婚了,房子應怎麼處理呢/
能結婚就是難得的緣啊,希望你慎重考慮,如果有可能的話最好不要走到決裂的地步。
按你所述,你是在婚姻登記之前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婚後共同還貸。
你這個情況,按照婚姻法新解釋(三),房產歸你所有,但你需要就共同還貸補償對方。
C. 結婚以前自己貸款買的房子 離婚後是自己的么
房產的首付款是你婚前個人財產。
但是婚後有你們夫妻共同還貸,婚後還貸的部分和房產升值的部分屬於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
D. 你好 我是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貸款是婚後辦理的 但是貸款是我一個人還 如果離婚的話怎麼分
房產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婚前財產,全部屬於你;房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話,一人一半。
因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般婚後用於還貸款的工資實際就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也就是說你婚後還貸用的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但是,離婚後的實際分配你們是可以約定的,也就是說,只要對方願意放棄該房產還貸部分的產權,你可以擁有全部房產。這點你可參考「《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 我結婚之前貸款買的房子,結婚之前後還屬於我個人財產嗎
這就要看你們結婚之後,你的另一半有沒有替你還房貸?如果人家和你一起還房貸的話,那房子也是有人家一份的,也就是說,假如有一天,你們沒有辦法繼續過下去了,那麼人家出了多少錢,你是需要把這部分錢還給她的。
如果再結了婚,以後你是獨自還著房貸,那麼房子依然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而且是屬於婚前財產,即便是因為因為因為某些原因離婚了,對方也沒有辦法和你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