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買房房產證在哪裡
一般在銀行那裡。現在大多數的銀行都是在房產證下發之後由銀行持該房產證到房地局處理典當注冊而且在房產證內頁的《設定他項權力》一欄中蓋典當注冊章之後將房產證原件發還給借貸人。
有些銀行是自動發還產權證的、有些銀行是應借貸人請求發還。待借貸還清之後撤銷典當注冊。 也有些銀行照舊採用留存產權證原件直至借貸還清發還的辦法。
(1)房子貸款後房產證去哪裡拿擴展閱讀
貸款手續
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Ⅱ 房子貸款後去哪拿房產證,需要什麼證件 – 安
房子貸款後去哪拿房產證,需要將貸款錢還完,就可以憑身份證,還款手續,到銀行拿房產證::
因為貸款是銀付錢,你坐房子,你享受新房,銀行什麼也沒有,只有將房產證收去作抵押物了。
只要你還清貸款,銀行就會及時將房產證歸還你的。
如果你一天沒還清貸款,銀行就一天就不會還房產證的。
Ⅲ 買房貸款後房產證在哪
若是在招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房產證原件一般是抵押在銀行的(是否抵押,請與貸款經辦行核實確認)。若確認抵押,當後續貸款結清(含提前結清和自然結清),借款人可本人到當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抵押登記、領取房產證等結清手續。具體辦理時間、流程等各個分行規定有所不同,建議您聯系貸款經辦行或貸後服務中心咨詢當地政策。
Ⅳ 銀行房貸已結清房產證去哪裡拿
貸款還完後,首先,業主應到銀行去開具一個結清證明,證明自己貸款已經還完了。借款人帶著這份結清證明到房管局去做貸款抵押解除手續。業主解除了房屋抵押
權以後,帶著房管局開具的抵押解除合同和當初買房子的時候銀行開具的按揭貸款合同一起,到銀行去就可以取回自己的房產證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貸款之初,房產證是抵押給銀行的,因此是直接去貸款銀行去領自己的房產證,而不是去房管局。
Ⅳ 貸款還完,房產證如何領取
如果商品房產權證正本抵押給銀行的,購房者還完了貸款,或者是提前還完貸款,提前和陳銀行取得聯系。銀行的工人員會告訴購房者什麼時候去辦理相關手續。不同的銀行具體要求也會不一樣,但銀行都會要求購房者帶上身份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保單副本等有關資料。
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去銀行辦理了結算手續後,會領到一個還款憑證,銀行還會把商品房產權證正本、買賣合同正本和保單正本一起還給購房者。購房者便可拿回完全屬於自己的商品房產權證。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Ⅵ 買二手房子貸款批下來了房產證去哪拿
貸款批下來了,還需要辦理過戶,辦理完過戶,,
房管局
會給你個
取件
單,大概15天左右會用知你,拿著身份證去房管局拿
房本
Ⅶ 貸款買了房子房產證在哪拿的相關內容
當今社會買房是大多數年輕人人生當中的一件大事了,也是努力奮斗的目標之一,在房價高經濟實力又有限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會選擇貸款買房,這樣相對來說壓力小一些,那麼貸款買了房子房產證在哪拿呢?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疑問,下面就為大家來解答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貸款買的房是否可以拿到房產證以及貸款買了房子房產證在哪拿的相關內容。但是各地房產局政策不同,建議大家在辦理之前先去相關機構了解一下情況。
Ⅷ 按揭買的房子交房後房產證在哪裡領取
截止2018年,在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取不動產權證(以前叫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流程如下:
1、初始登記,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20日到60日不等),購房者可在入住三個月後向開發商咨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2、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購房者在確定初始登記完成後,主動到房屋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權登記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讓開發商簽字蓋章。
3、拿測繪圖(表),一般不動產權登記部門都是要確定產權證上的房屋信息,測繪表是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購房者必須攜帶。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
4、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辦證所需要的文件多而雜,購房者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准備齊全。
5、交公共維修金、契稅等費用,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代辦收取的(小部分城市),還有部分城市一般都是由銀行代收的公共維修基金。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重要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辦理產權證時間。
6、提交申請材料,材料主要包括: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7、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購房者攜帶房屋管理部門的領取相關的證書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來進行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稅(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時,購房者要仔細核對不動產權證上的信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信息尤為重要。
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需要提交的資料:
1、不動產登記回執;
2、不動產權利人身份證明;
3、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權利人不能到場的提交)。
Ⅸ 貸款買房後,房產證在哪裡領取
《物權法》第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所以,你應當持有效身份證明到房屋登記機構繳納有關費用並領取產權證書。
登記機構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印製、編訂有統一的編號,在全國使用;登記證明中,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和預告登記證明也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監制下印製。房屋權屬證書應當發給權利人。登記證明應當發給對房屋享有權利的人、登記申請人。發證時應當請領證人檢查一下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上所載明的各登記事項是否准確,如有問題應及時解答或解決。發證應當有記錄,並由領證人和發證工作人員簽字、註明領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