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生婚前買房 婚後自己繼續還貸 ,若以後離婚,如何讓房產與男方毫無關系
婚前可以財產公證,當然這種方法可能男方會感覺感情受到了傷害。如果兩人都很看得開的話那就無所謂。
另外就是房產證上寫的有沒有男方的名字?沒有的話基本離婚後和他也沒關系的。但是房貸這個就有可能說不清楚了。你說你都是自己在還貸,但婚後兩人共同生活的那些開支要怎麼分得清清楚楚?有沒有充分的證據?離婚後打起官司能不能證明這一切?
最後建議去了解清楚最新的《婚姻法》,裡面應該有這方面的法律條款的。還不放心的話,找個靠譜的律師問問清楚吧!
2. 婚前買的房,婚後一起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首先你需要提供你有還房貸的證明,然後算出你總共還了多少,先協商退還給你,不行就法院起訴。
3. 婚前買的房子 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嗎
算些,但是沒有算真正共有,只有你參與部分有證明的話才屬於你的。這就是很多人結婚前婚前去買房的原因。父母家人會更放心,而且真的去法院走離婚協議,也得需要對方同意才能分一半
4. 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房貸,請問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是屬於房產登記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貸款是屬於債務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女生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貸款擴展閱讀
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還貸款,離婚怎麼是算
這應該是婚前財產,婚後一方也為家庭付出,相互協商應該給一方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