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是我父母還貸,現在想要賣掉房子,需要我老公簽字嗎
這需要了解房產證上有您丈夫的名字沒有。還有就是有沒有證據證明這是贈予什麼的。至於說憑條沒有留,是可以到銀行調證據的,這沒有什麼。想賣房子只要產權證上沒有丈夫的名字,也不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就不需要丈夫的簽字。
2. 婚前買房並在婚前還完貸款,婚後賣房需要配偶簽字嗎
你這是婚前房,而且賣房子要看產權證上的名字,有名字的才有權賣。
除非你將來發生意外,第一繼承人是老公,第二繼承人是父母和子女。
如果擔心將來你老公爭奪房子,可以把父母名字加進去,或者寫份協議給你父母,最好能公證一下,寫明這套房你放棄權利(當然你必須是獨女,如果有兄弟姐妹就不行了),歸父母所有,等父母百年後再歸自己所有。
3. 婚前自己貸款買房,婚後想賣房,辦理過戶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需要雙方簽字
房產過戶手續(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4. 婚前按揭賣的房子,婚後怎麼賣,要怎麼手續。請指點下
1,房產產權 婚前是你自己的 婚後賣房後 怎麼和你愛人確定利益問題 你最好提前協商好。我不不多言。
按揭房產 出售運用最多兩種方法
一 你自己還款 在購房人 給你定金 或以其他方式 取得你的認可。你必須提前跟你貸款銀行,確認好提前還款事宜 。一個星期左右你就能還款解除按揭。
二 客戶幫你還款 1,他給你的定金還清銀行貸款 解除按揭
2,轉按揭 比如你從工商銀行貸的房款 購房人也必須通過工商銀行申請貸款,你的貸款最終轉嫁到購房人身上。
3,轉按揭 你從工行貸款 購房人也不用必須通過工行貸款,可以通過其他 如農行 建設等 只是操作頗為麻煩。
接下來就是按照房屋買賣正常流程走就好 。
5. 婚前按揭,婚後辦的房產證,賣房時需要配偶方簽字嗎
樓主,你好
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了。如果是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妻子簽字。
如果是婚後財產就需要妻子簽字了。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更多房產知識,點擊左下角「樓盤網」.樓盤網,為愛找個家.
6. 新婚姻法婚前房產婚後賣需要另一方簽字嗎
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了。如果是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妻子/丈夫簽字。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7. 男方婚前買的房,婚後和女方一起還貸款,現在要賣,需要女方簽字嗎
要看房產證上面有沒有女方的名字,如果沒有並且是婚前買房,在賣房時就不必女方簽字了。
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一方婚前買房,另一方在婚後一起還貸的,房產歸買房的一方,但經濟上補償另一方。
8. 婚前貸款的房子,賣房我有權力決定嗎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部分,歸你老公。
婚後部分(簡單的說就是除了首付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金以及貸款利息)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買房子,正常程序上,你有權決定。因為有你的一部分。但是有個很大的問題,買房過戶時,房管局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但由於房子是寫的老公的名字,假如老公想辦法弄到一個單身證明,房管局就按照他提供的資料由他一個人辦理就可以了。因為房管局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最好是到房管局申請,將產權證上增加你的名字(離婚前才能增加哈)
2、離婚時,你沒有權利要房子,除非老公主動給你。但是不要房子不代表不要財產。前面說了,婚後部分是雙方共有的。假設婚前老公支付10萬元首付款。婚後家庭共支付40萬元貸款及利息(法院不會管錢是誰出的,只要是婚後支付就是共有)那麼你可以分到這40萬元的一半,也就是20萬。如果房價漲了,婚後的這40萬元的房產也升值了的話,就會分的更多。
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9. 婚前買的房子還了幾年房貸,婚後想賣掉需要對方簽字嗎
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要賣掉無需配偶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10. 婚前買的貸款房子婚後賣房時需要另一方到場嗎
婚前,獨自一人出資購買的房產,未辦理房產證,婚後我現在要賣房,辦理房產證後是否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賣? 目前,多數房產的出賣,房管局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按手印照相用以存檔,這是為防止夫婦一方事後反悔聲明自己不知情而引起糾紛,前提是把房產看做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愛人對售房沒有異議,對售房款沒有要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按一般程序走,夫妻雙方去辦理。 如果是你自己要賣,又想堅持自己的獨立產權而獨得售房款,那就首先要確立產權關系,復雜了。首先要拿出當時的購房合同、付款證明,再到公證處或者法院去辦理手續,最後去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