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賣
是的,就是中介說的這種辦法。
先雙方簽訂合同,然後付定金你把貸款還清。
房款付清後過戶。
中間步驟不能亂。你說的步驟有些不過。
先把房款付清再過戶。
⑵ 新買的按揭房子怎麼賣出去
可以賣的,但要注意幾個問題:
1.利用自己資金或買受人的首付付清貸款即可交易。
2.如果是普通住宅,未滿5年出售,需多繳納總額的5.55%營業稅。
3.其餘的沒什麼特殊情況。
因為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2)貸款買的房子怎麼賣最放心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 :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
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
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
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
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⑶ 貸款中的房子,怎麼樣才能賣掉
首先,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在實際操作中是可以買賣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應的工作。而具體的操作方向和步驟則應根據該房產的具體情況和房主的具體要求而定。其次,二手房產在交易之前最好將貸款付清。這樣不僅會使房產交易更加迅速,也會使購買方多一份放心。那麼,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怎麼賣呢?下面,我就為大家推薦幾種買賣未還清貸款的房產的具體辦法。請大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進行選擇吧。 買賣未還清貸款房產的具體操作:
1、轉按揭:
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但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經在07年底暫停了二手房交易中的轉按揭業務。根據我的了解,這次叫停轉按揭的主要目的是在控制銀行潛在風險、擠出房地產和股市泡沫成分。但根據業內專家分析得出的結論,轉按揭業務應該不會被永久性叫停。所以,我推薦在考慮賣出未還清貸款的房產之前先去當地銀行碰碰運氣。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4、典當融資:
典當融資的特點是下款快、手續便捷。只要有合法的抵押物(包括珠寶、汽車等)在估值之後就能馬上放款。但典當融資的缺點是費率很高,融資方的利率負擔沉重。所以,除非買方已經認可房屋並承諾一旦貸款還清即可馬上成交,一般不推薦使用這種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