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按揭的車位如何轉讓我有一套房子和一個車位,車位是有獨立產權的,但是原來跟房子一起抵押了,怎麼交易
有按揭的車位轉讓有兩種辦法,一是取得銀行的同意,並將出賣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銀行貸款。二是由受讓人代為清償貸款後進行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1)車位和房子一起貸款買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五十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2. 我貸款買了一個車位,對以後住房貸款有沒有影響,是不是就屬於二套房了
不是第二套,車位是房屋的附屬物,沒有單獨產證,是在房產證上備注的。
3. 我的房子和車位是貸款買的,車位有獨立產權證,車位能賣嗎
1、車位是否有獨立的產權證。
產權車位,車位應該有獨立的《房屋所有權證》,有幾個車位,就有幾個房產證,和住宅本身的房本是分開獨立的。
2、如果沒有獨立的產權證,就是人防性質的車位。就是原來設計是人防工程用地,但是改為車位。法律意義講,不能買賣和贈送。但開發商通過擦邊球操作,通過合同性質說明。這個車位的轉讓只能通過開發商修改合同,如果某原因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因為合同本來就有擦邊球行為,不是法律規定必須修改的范圍,所以開發商可以無理由拒絕修改合同),那麼這個車位就無法單獨轉讓。只能隨房轉讓
3、先找開發商談,如果開發商不願意修改合同,那麼車位就無法轉讓。。
如果開發商願意修改,那麼就要將合同取出。
因為合同在銀行那裡也有一份。
除非銀行同意你的轉讓,否則是必須還清貸款才可以的。
4、正常的獨立產權車位可以單獨交易,就是按照非住宅房屋交易,稅費比較高,要交納
營業稅(交易差額5.6%)、個人所得稅(交易差額20%)、土地增值稅(交易差額30-40%)
4. 買房後到底要不要連著車位一起買
如果有條件的話,當然是要一起買了。
一、車位緊缺是大趨勢
現在,城市停車難已成為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無論採取任何措施,有限的城市土地空間,在滿足居住、商用和公益需求後,留給汽車的空間已經不多了。加之汽車帶來的空氣和雜訊污染已經成為重要的“公害”之一,控制汽車數量,尤其是使用率較低的私家車,將成為政府未來的重要政策選擇。
除了現有的限購、限牌政策,要求購車時必須有車位很有可
雖然國家並不鼓勵私家車,但由於公共交通發展滯後,以及公共交通的不便捷和不舒適,私家車的消費沖動依然長期存在。
現在國家要求新建小區的車位和商品房的配比是1:1,即新建小區有多少套房子就要配套建設多少個車位。在這種情況下,一家人一個車位是能夠保障的。
但是,由於同一個小區部分業主沒有購車,有兩台以上私家車的業主就能夠多買車位。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配套車位的業主在處理二手房時,就沒有擁有車位的業主有優勢。特別是那些中大戶型為主的小區,購買二手房的新業主一般都有購車需求,如果沒有配套車位,停車難將成為其用車的一個噩夢。
很多購買老舊小區二手房的業主,最惱火的事情就是停車難。可以直白的說,如果以後賣二手房,尤其是中大戶型的二手房時沒有配套車位,其房產價值將大大受損。
因此,只要經濟條件許可,千萬不能猶豫,要把眼光放的長遠一點,不能只看眼前。
5. 現在買房綁定車位,車位能跟房子一起貸款嗎
不可以的,車位是車位貸,房貸是房貸,都可以貸款但是年限不一樣哥你買房買哪裡
6. 房子做了按揭,現在想買個車位可以貸款么
(招商銀行)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車位貸款:
若已申請招行住房按揭貸款,您可以聯系經辦行,同時申請配套購房專享車位貸款;
若您未申請招行住房貸款,您也可以用自有房產進行抵押,申請個人消費貸款用於購買車位。
7. 車位和房屋一起貸款合算嗎(房屋合同體現總價)
您好
如果房屋和車位是一起的,那就可以算,不是一起的,那就不算
望採納,謝謝
8. 二手房帶車位的能一起貸款嗎
二手房車庫能一起貸款。
抵押貸款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