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准備買別人的二手房,但是那房子的貸款還沒還清,請問這樣的房子怎麼交易,還應該注意什麼
購買按揭貸款中的二手房,根據買方按揭貸款付款和買方全款購房兩種情況,具體流程如下:
一、買方按揭貸款購房
1、銀行徵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徵信情況);
2、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向賣方支付定金並預留房屋尾款;
4、原房主還清貸款
5、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6、銀行發放貸款到賣方賬戶;
7、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8、向賣方支付尾款。
二、買方全款購房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原房主還清貸款
4、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5、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水、電、氣、暖、物業費,原房主戶口必須遷出);
6、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
在二手房買賣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B. 我買了別人的房子,這個房子房貸還沒有還完,房產證怎麼辦理
沒有換完貸款也可以辦房產證的,只是辦好的房產證得壓在銀行,我們只能拿到副本。
C. 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怎麼賣給別人,怎麼過戶
原則上不能交易。但你可以這樣處理,和對方談好價格,讓他先付一部分錢,你把貸款還清,房子就可以辦理房產證了。這樣就可以交易了。他再補齊差價就可以了。
D. 貸款買房的,還沒還清,當事人已經不在了,那房子怎麼處理
這個嗎,當事人不在了,這個房子誰繼承的就誰繼續還貸,沒人繼承讓銀行處理拍賣,然後處理應該還欹多少,其它的應該歸家人
E. 貸款沒有還完的房子能買嗎
貸款沒有還完的二手房仍然是可以進行交易的,只是在交易過戶和後期的手續辦理的過程中,相對於沒有貸款的二手房,程序會復雜一些,通過中介進行辦理的話,可以大大降低風險系數。
由於賣家的房子「有貸在身」,也就是說其房產還在銀行抵押,需要還清尾款才能解押,那麼在出售此類房產時,中介方就會採取讓買家支付首付,給賣家進行還貸解押的方式,這種方式也是目前行業的普遍做法。解押後,買家才能申請貸款,貸款審批通過後就可以進行過戶手續。
其實這期間最主要的風險在於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後出現:一是賣家對價格反悔,二是在買家已墊資解押房產,但還沒有辦理過戶的這段時間中,房東出現了債權債務糾紛,另外就是賣家惡意詐騙。
在規避此類風險時,很多人依賴於公證。不少購房者也認為此舉具有法律效力,其實不然,有業內律師對此表示,房屋公證只能證明交易雙方存在著買賣關系,並不表示房屋經過公證之後就歸買家所有。
也就是說,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房屋的產權仍屬賣家。在此期間,若賣家私自將房屋賣給第三方,房屋的產權就會發生變化;若賣家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法院將該房產凍結,而買方即便是已經交了房款,也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好多已貸款的二手合同房,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可以買賣的,但買家在交易前首先要確認房子的權屬,能否辦理兩證,且銀行是否允許提前還貸。此外,還應該了解賣方是否是該房屋的少有產權人。如果房屋產權人是夫妻或多人共有,則進行買賣需經過所有產權人的同意。
對於這種既沒有還清貸款,有沒有辦理兩證的合同法,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進行預告登記,可以防範法律風險。因為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對於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若賣方要求買方先還完貸款再過戶,首先就要約定好付款方式,買方替賣方還貸款的金額是如何操作等都要慎重決定,而還貸和過戶的時間期限也要作出明確的條款約定,不能含糊。
針對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如果是通過中介進行交易,核心就在於如何簽好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會對房屋權屬和價格、稅費承擔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和違約責任等交易相關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用以約束三方行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