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房產證,但是未還清貸款,房子能在公證處公證給他人嗎
一、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屋產權已抵押給銀行,所有人暫無權對該房產的產權辦理抵押買賣轉讓等手續的。
二、未還清貸款的房屋的轉讓方式
1、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在實際操作中是可以買賣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應的工作。而具體的操作方向和步驟則應根據該房產的具體情況和房主的具體要求而定。房產在交易之前最好將貸款付清。這樣不僅會使房產交易更加迅速,也會使買方多一份放心。
2、轉按揭是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也是二手房交易中使用最多應用的方法。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4、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㈡ 去公證處公證離婚協議,房子公證給孩子,但貸款未還完去公證需要什麼證件謝謝
1公民個人辦理辦委託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人辦理買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應注意: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所住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拆不多就這些吧,還好抽屜里有材料
㈢ 沒還清貸款的房子可以進行公證嗎
首先需要明確公證的目的是什麼?你的意思無非是想把屬於一方的財產,通過公證,變成兩人共有,或是全部產權變更為另一方所有。
這個是不行的,首先,物權法有規定,住房產權屬於誰,是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需你們去變更住房房產證所有人姓名增加或是更改,才可以達到你的目的。
另外,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屬於房產證登記人或是購房合同簽署人,你們無權對暫時不屬於你們的財產經行分割和公證。
㈣ 想買一套有貸款的房子,貸款接著還,怎麼寫協議或公證
協議可以網上搜索一個,然後買賣雙方簽訂就可以,最好把違約責任羅列清楚。比如:賣方反悔出售房屋需承擔購房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等。
如果當地公證處有辦理有關按揭房買賣的委託書,最好讓賣家給你辦一個委託書,以後方便你來過戶。但很少有公證處辦理這樣的委託書,不過你可以多問幾家,或去問問房產中介,應該會找到。
㈤ 房貸未還清可否公證
沒有還清貸款的住房,產權抵押給了銀行,你們無權對該房產的產權,經行抵押買賣轉讓,和變更姓名!公證處也不會受理,沒有產權證明的房產的公證。但是~~你們可以書寫一份協議,註明你上述要求,在一起去公證處,對你倆簽名和按的手印經行公證!注意;是公證簽名,而不是那份協議!那個是按照件數公證,不超過200元,
㈥ 父親的房子未還完貸款要求子女還並承諾給子女怎麼寫協議書
房子現在是什麼狀況?貸款還有多少年還清?協議呢,主要也就是把問題都說清楚。就可以。第一點。 父親由於(要寫姓名)由於無力償還住房的貸款(房子的具體地址,門牌號都要寫清楚)。委託子女(幾個子女,姓名都要寫清楚)幫助還貸款,等貸款還完後,將房屋100%的產權過戶到誰的名下。雙方簽名,按手印,最好有個第三方證人,或者到公證處公證一下。其他細節自己往上寫就可以了,主要點說清楚就行。還有你母親呢,你父親名下的房產是不是還有你母親的份額。要有你母親也要同意的。
㈦ 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如何加名字或者辦理贈與如何公證
辦不了公證。
必須等對方還完款過後才能更名,沒有完全產權的房屋不能的任意買賣。
㈧ 房子已過戶貸款還沒下來,我需要在簽合同做公證怎麼寫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房子已經過戶了,但是貸款還沒有辦下來,你需要在簽合同上做公證,那麼可以寫已經把房子過戶給買家,等買家貸款完成後,把貸款支付給賣家。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