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房貸沒還完,房產證能減名嗎
需要銀行同意或償還貸款解押去名
B. 協議離婚,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的房子如何去掉我的房貸
既然是協議離婚。那麼很多問題都可以在協議里邊兒規定好。以協議為准。只要不違反法律就行。有些問題還是要咨詢專門的律師才靠譜
C. 協議離婚,仍在貸款中的房屋產權證怎樣去掉一方的名字
1、銀行不會同意你去掉一方的名字。除非將所有貸款還清。
2、建議(曾經實踐過的總結):不要協議離婚,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判決或者調解,在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明確寫明房屋的歸屬。司法判定的效力高於產權證書的效力。
D. 離婚後,怎麼樣去除房產證上的名字,房子未還清貸款
你現在房產證還沒下,一種可能是還沒有開始辦理手續,另一種可能是房產證已經下了,但是現在在銀行抵押著,如果是第一種的話,估計就好辦了,而且省錢,把離婚協議書提供給開發商,讓重新辦理就行了;如果是第二種的話,那就必須要等到房產證下來之後,再轉移到你的名下了。
E. 關於協議離婚後,如何去除房產證共有人名字(貸款買的房子,還在還貸中)
經雙方協商達成離婚協議的,離婚後需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證的更名手續。
辦理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離婚協議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明和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能夠說明的情況;
4、房屋產權變動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包括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離婚協議未寫明原婚姻登記的時間的,還應當提供原結婚證。
(5)協議離婚如何對有貸款的房子減名擴展閱讀:
離婚協議協議內容要點:
對於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於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
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審查不嚴格,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留有隱患。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後,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履行義務,更有保障。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
F. 離婚後按揭的房子怎樣除名,還有貸款沒還清。可以除去一方的名字嗎
不可以除名,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才可以變更名字。
原夫妻雙方已辦理過該房屋的所有權證,目前該房屋還屬於抵押狀態,則需要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可辦理房屋產權變更。否則無論是用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都無法辦理產權變更。
對於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抵押貸款的房產,可以進行離婚析產。需要原夫妻雙方到場,提交的資料有:原房屋所有權證、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原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如果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內處置婚前財產,可以辦理夫妻間贈與,該贈與是免稅的。如果夫妻已經離婚完畢,又不屬於直系親屬關系,可以按房屋買賣辦理更劃算。
(6)協議離婚如何對有貸款的房子減名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針對離婚時,按揭在雙方名下的房產的分割:涉案房屋登記於當事人夫妻雙方名下,辦有抵押登記,尚在還貸期間,因此當事人雙方尚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完全產權。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G. 房子還有貸款,離婚後可以減名字嗎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 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 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 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