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抵押消費貸的二手房,買賣時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購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2、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6、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7、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8、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貳』 用有抵押貸款的房產證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為無效
1、用有抵押貸款的房產證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雖然房貸沒有還清,但那隻是說賣房人有欠款,不能否定賣房人具有房屋所有權,所以,賣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3、《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叄』 貸款中的房屋買賣可以嗎
貸款中的房子要想買賣,需要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而後才可以買賣。具體步驟如下:
先到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一般在銀行成功受理後會告訴你具體的扣款時間,借貸人需要在銀行通知的扣款時間前將足夠的貸款余額存進原供款存摺或帳號上,一般還清貸款後一個月左右即可取回房產證原件(緊記必須在房管局塗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後續的過戶手續。
如果沒有足夠的錢提前還款,可以考慮墊資贖樓,墊資贖樓之後房屋解除抵押,就可以買賣了。
如果已經和買家協商好了,房子歸他,准備由他還清剩下的貸款,可以咨詢一下能否把他的名字加上。
『肆』 請問房屋買賣合同寫明了是按揭貸款,但對方買家做的是消費貸款,我是否有權利要求對方買家按照合同流程走
單純從合同角度您這樣做沒有問題,結果卻對你不利。
法院的法官審案子會考慮很多因素,因房價上漲的大背景,法院系統出台了一些文件要求法院法官審理房產糾紛案件時考慮社會穩定,盡可能維護合同效力,因此您很可能還是要承擔過戶的責任,理由是對方雖然變更了付款方式,但是沒有嚴重影響你的利益。
不動產所在地基層法院的審判風格很重要,找一個本地二手房案子比較多的法官或者律師問問最穩妥。
『伍』 未還清貸款出售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是抵押合同則無效,如果是購買合同有效,但是賣方必須還清貸款才正式生效
『陸』 貸款的房子可以買賣嗎我們的合同是否有效
照你的描述,你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你們沒去房地局辦過戶,因此房子仍然屬於你,但你需要繼續還款.
按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合同的條款也無效.
你可以去找中介索賠,中介的行為屬於知法范法!
『柒』 按揭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仍在按揭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雖然房貸沒有還清,只是說明賣房人有欠款,有外債,不能否定賣房人對房屋有所有權。既然賣房人對房屋有所有權,就有處置房屋的權利,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