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房子賣掉再買房還算是首套房嗎
根據2017年3月31日天津銀監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聯合發布的《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來說,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㈡ 婚前貸款買了第一套房結婚後賣掉,再貸款買房算第幾套房
目前再貸款算第二次貸款購房。首付5成,利率上浮10%
貸款記錄不會因為你賣掉了房子就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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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夫妻雙方婚前各有一套房產,貸款買的,但是如果都賣了,還能在貸款買房嗎
以家庭為單位,有兩套及以上未結清貸款,則不可以再次申請貸款,公積金方面,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則不可以再申請貸款。
㈣ 婚後貸款買房子,賣掉婚前的房子
這個得事先有約定,如果沒有,離婚時,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㈤ 婚前貸款買首套婚後還清已賣掉,再買房屬於二套房貸嗎
不算二套,在買方算首套。
現在銀行的政策是之前按揭購買的房子貸款結清後在貸款屬於首套房,首付按照首套房標准付,
因為房子已經賣掉了所以契稅也是按照首套房標准繳納的。
㈥ 律師:假如婚前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然後結婚後賣掉了。重新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婚後再買的住房是婚後取得財產,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住房產權一人一半。屬於共有。
一方當事人使用的是婚前財產支付一部分購房款,這一方當事人可以憑出資證明,主張這部分權益。
如果離婚,住房產權一人一半。對方需要支付給一方當事人婚前出資部分的一半。
㈦ 婚前買的按揭房子婚後可以賣嗎
如果買房合同的日期比結婚證的日期早就能說明是婚前財產。
但是,如果你們沒有離婚,最好是事先和老公做好溝通。
㈧ 我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是不是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㈨ 婚前貸款的房子,賣房我有權力決定嗎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部分,歸你老公。
婚後部分(簡單的說就是除了首付以外的其他支出,本金以及貸款利息)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1、買房子,正常程序上,你有權決定。因為有你的一部分。但是有個很大的問題,買房過戶時,房管局通常會要求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但由於房子是寫的老公的名字,假如老公想辦法弄到一個單身證明,房管局就按照他提供的資料由他一個人辦理就可以了。因為房管局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
所以,最好是到房管局申請,將產權證上增加你的名字(離婚前才能增加哈)
2、離婚時,你沒有權利要房子,除非老公主動給你。但是不要房子不代表不要財產。前面說了,婚後部分是雙方共有的。假設婚前老公支付10萬元首付款。婚後家庭共支付40萬元貸款及利息(法院不會管錢是誰出的,只要是婚後支付就是共有)那麼你可以分到這40萬元的一半,也就是20萬。如果房價漲了,婚後的這40萬元的房產也升值了的話,就會分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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