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老公貸款未還,婚後我成為其共同借款人,離婚我是否也要擔責任
好律師網:要看您老公婚前貸款的用途,來判斷您是否要擔責;
夫妻個人的婚前債務婚後另一方沒有義務返還,如果能證明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產生的個人債務,這個是需要女方共同償還的。
1、如果是婚前個人所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B. 一方在婚前貸款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如何分割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購房人名下,產權原則上應當判給購房人,但是應給對方補償。補償原則:婚後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應當平均分割。
如果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則按夫妻共有財產處理,平均分割的同時,適當考慮購房人婚前出資部分的利益。
婚後購房人以個人收入還貸,同樣視為共同還貸。但是,婚後購房人以婚前個人存款還貸的,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C. 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如何分配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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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婚前貸款,婚後共同還款,離婚怎麼辦
這個問題很簡單,原則是資產共同承擔,債務也共同承擔,如果房子給他了,除去共同生活產生的折舊外,剩下的資產分資產,債務分債務即可,你還找先協商解決,如果不行,則找上一個律師,把詳細情況給他講一講,律師會給你指一條明徑的。網上問不出一個所以然。
一、一方財產在婚後八年以上,即被視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不包括榮譽、獎杯等個人特有的);二、如果婚期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房款在婚前已經交清,則不能確認為雙方共同財產。
E.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婚前單獨所有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