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已經過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解決,房子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建議及時溝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那麼你有權收回房屋,造成的損失可以由買房承擔。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收集證據訴訟解決。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2. 二手房已過戶 買家貸款批不了 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分情況來處理:如果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的審批,此時買賣雙方只能雙方耐心等待放款;如果貸款沒有通過審批,買家和賣家可以協商如何支付尾款的問題,如果買家確實無法支付尾款,那隻有按合同的相關規定解除合同了。
在這種情況下,買家是否違約情況要看《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通常來說,若銀行貸款不是由於買方的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買房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如果仍無法解決,那隻能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賣家,同時賣家應該返還首付款。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准備申請二手房貸款的職工應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資收入及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由業務人員審核確認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否正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是否符合貸款條件還須申請報件時最後確認)、該職工(配偶)工資收入證明是否真實、規范。
2.擔保。二手房住房公積貸款擔保方式有階段性保證加抵押、抵押兩種,借款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3.審核。按要求提交全部貸款申請資料後通過審核、審批,通過後通知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合同公證等手續。
4.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中心向委託銀行發出《准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
5.還款。一系列辦理流程後,最後就是購房者還款,購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還款額的約定,按月向銀行還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