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買房,房產證辦理下來後能加妻子名字嗎
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在貸款還清之前就可以加名字了,但是會麻煩一些。可以領取。
你需要通過這些步驟來辦理房產證加名: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各銀行有異,請咨詢所在銀行)。
2、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1)房子還完貸款後加配偶名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額度
1、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2、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3、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參考資料
網路 房產證
網路 住房公積金
㈡ 如果房子有貸款,是必須貸款還完才可以加名成為夫妻共有嗎
貸款肯定要還清後注銷抵押登記才能更名,不過自己資金不足可以找擔保公司先贖出來,更名後再抵押,如果自己不懂的最好找個擔保融資公司辦理
㈢ 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前還清貸款,已拿到房產證,婚後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婚前還清貸款,那麼房子屬於你的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即便結婚後你加入妻子的名字,離婚時妻子也無權分得一半房產。(詳見婚姻法)
㈣ 房貸還沒還完的情況下,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房貸還沒還完的情況下,一般銀行不可以加配偶名字。等還清貸款之後才可以申請。
㈤ 有貸款的房子還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嗎
(一)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110元手續費。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二)沒有直系血緣關系的房產證加名字
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 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三)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 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四)特別注意事項:房產證上給妻子或丈夫加名 夫妻間權屬變更免徵契稅
2014年1月,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進行 房屋、土地權屬的變更,免徵契稅。
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通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 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 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 共有份額,免徵契稅。
㈥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加配偶名字
如果房產有按揭,還需要先還清按揭,就是完成「抵押權注銷」。還清貸款後,由銀行向市房產交易中心提出申請,然後夫妻雙方再帶上房產證、土地證、結婚證、契證到房交中心提出申請。
㈦ 按揭中,沒有還完貸款的房子,房產證上怎麼加上妻子的名字
通常情況下,銀行不會同意。要想在房產證上加減名字,房屋有貸款,已經辦理他項權證的房屋不能單獨辦理變更登記。如需辦理有關登記應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並由抵押權人協助辦理相關登記。
在房子沒有貸款的前提下,夫妻雙方可以持身份證、結婚證、約定為雙方共有的財產約定書、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領取雙方名下的不動產權證。
(7)房子還完貸款後加配偶名擴展閱讀
已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配偶要求增加其姓名,但另一方不同意,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房屋屬共有財產的,申請人可以持該法律文書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離婚時,雙方約定房屋為另一方所有或雙方共有,應持身份證明、離婚證明、離婚析產協議書、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向房屋登記機構共同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持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單方申請辦理離婚析產手續。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