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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1-10-09 06:24:16

⑴ 个人汽车贷款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

随着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也日趋显现出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因借款人失业、工作变动或出现其他经济等原因造成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甚至丧失还贷收入来源而引致的风险;另一个来源于汽车经销商通过改变贷款用途或恶意诈骗带来的风险。

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汽车消费贷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比如在贷款期间出现汽车价格下调和利率上扬,会导致风险和收益呈现不对称性。

3.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银行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由于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风险。首先体现在贷前调查不细致,不能获得客户准确的信息资料。其次体现在贷后跟踪检查不落实。缺乏有效贷后监控机制,对所贷款项是否真正用于购车、购车后是否及时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贷款满一年后车辆是否及时续保等问题落实不到位。

4. 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借款担保措施不到位、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物贬值、损毁等原因使担保措施不能对贷款提供足够的保证能力给贷款资金造成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第一,合作汽车经销商风险。在经销商提供担保与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的个人汽车贷款操作模式下,绝大部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均由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向经办行推荐,银行处处受制于汽车经销商或运输公司,不利于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第二,保险风险。借款人的汽车是作为反担保抵押给保险人的,一旦借款人产生信用危机,就会拒绝偿还银行贷款。

第三,抵押物风险。汽车贷款以车作为抵押物,随着车价贬值严重和车辆的流动性,一旦客户无力还贷、故意以汽车抵顶贷款或恶意逃债,银行追索将十分困难。汽车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

⑵ 汽车按揭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成因及其防范分析

做保证保险风险防控很重要啊 务必要保证借款人担保人的信息真实可靠

另外担保人的资格要求高风险相对会低很多 这些东西也不是三两句就能说清楚的 在业务操作中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系统的流程和人员配备

给你一些资料参考下吧 我曾经借鉴过的,抛砖引玉吧 :)

第一章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

1.1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现状
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被批准成为汽车消费贷款的试点银行。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所有中资商业银行都可以开办消费信贷业务,汽车消费贷款进入了群起纷争的阶段[1]。汽车消费贷款到目前为止只经历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开展时间短,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各个方面还不够成熟。由于汽车消费贷款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对它的认识和了解都不够,加上相应的法规制度不健全,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最初一年的发展是比较缓慢的。但从2000年以来,汽车消费贷款呈逐月上升趋势,而且增幅巨大,特别是在去年2002年,全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年增长额比前年2001年的年增长额翻了三倍,可谓成绩喜人(见图1)。但这并不能简单的说明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良好。我们应该注意到,虽然近两年的发展很快,但是规模还是太小,去年年底全国汽车消费贷款1336亿元的贷款余额以及45万的个人客户数,对于我国13亿的人口,10万亿元的居民储蓄余额来讲,无疑是微不足道的[2]。如果将汽车消费贷款与其他的贷款业务相比较的话,差距更加明显。就拿上海来说,到去年年末,上海市汽车消费贷款余额约为41亿元,比年初增加约22亿元,整整翻了一翻 , 但去年同期,与它同属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余额是1090.78 亿元,整整是汽车消费贷款的25倍[3],差距是巨大的,更何况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贷款余额大约仅占银行贷款总规模的20%左右,这样的话,汽车消费贷款还不足贷款总量的1%,占比太小(见图2)。由此可见,作为个人消费信贷的支柱,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繁荣局面。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银行内部制度和经营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下面就来分析一下,看看制约我国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2 从银行自身来分析,存在的制约因素:
1.2.1经营观念转变较慢,不能予以充分重视
银行长期以来信贷业务是面向企业,传统信贷模式已经形成一种习惯,部分银行不免受旧思维的约束,对“个人小贷款户”的信贷发放形式不能认同,认为信贷发放的重心应当在于对公放贷,个人消费信贷不值一做,这样的观念导致了部分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此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中不能予以重视。他们认为汽车消费贷款本小利薄,直接收益小,而且手续复杂,管理成本高。他们只看到汽车消费贷款眼前的困难和缺点,不能从长远的、全局的利益来考虑和分析,在操作上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不高,把此项业务放在了信贷的次要地位,这对于汽车消费贷款工作的开展非但没有推动,反而制约了业务的发展。
1.2.2 贷款手续及服务
目前,购车者申请一笔汽车消费贷款,要经过提出申请、填写表格、接受调查、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等多个环节。办完一笔贷款,费时少则3、5天,多则一星期,借款人员来回要跑好几次,既费时又费力,使得消费者望而却步。与此同时,由于汽车消费贷款尚未形成多大的气候,加上各级管理层对此认识不太一致,所以在信贷人员的配备上也就显得有些滞后,多数为兼职办理,少有专职办理人员。在业务体制上也未完全理顺,有的由公司业务部兼办,有的由个人业务部兼办。而且由于汽车消费贷款是一项新产品,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所以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也需要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种银行专门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人员较少且素质不高的现状也导致了服务的不够到位。
1.2.3 贷款对象
从商业银行实际操作情况看,汽车消费贷款对象较为单一,经营面过窄,并在经营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重城市轻农村,重法人轻个人”的现象。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消费市场前景广阔,但农业机械化程度严重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实行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机械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经济体制改革起点的农村,农民有购买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具,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收入的强烈愿望,还有相当部分农民由于筹措不到资金而去租用农用机具。实际上依国情而言,农民一般不存在下岗问题,只要辛勤劳作,其收入来源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还贷能力。目前农村汽车消费信贷还是商业银行难以突破的禁区。其次,在城镇,随着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已逐渐由温饱型转向享受型,例如近几年的旅游热。但对于汽车消费,许多人还持观望态度,出现了“热而不销”。
1.3银行外部的制约因素
1.31汽车消费贷款存在隐性风险
除了信用风险,汽车消费贷款还存在着隐性风险,影响了银行的积极性。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1) 需求与淘汰形成的风险
由于国内现有的几十种车型,绝大多数是国外20世纪70、80年代的产品,而90年代的产品仅有3种,即别克、雅格和奥迪A6。入世之后,随着汽车行业的放开,像捷达、富康和桑塔纳等老车型将面临淘汰的可能,这就给目前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带来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在入世后对汽车消费的旺盛需求,与对旧车型的全面淘汰之下所产生出来的风险。因为入世后随着关税降低,现今所投放到市场上的汽车消费贷款以及所有车型都将面临新车型和新价位的挑战,会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要更新换代。在新车型、低价位的诱导下,部分消费者个人信用将发生位移,可能会出现以车抵贷的现象。由于车辆的流动性高,借款人若将车辆运往外地,通过一定的途径将车辆变卖,银行则会因为无法找到抵押物而难以处置或拍卖,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影响到银行贷款的收回。
(2) 价格波动引发抵押物减值的风险
目前我国汽车关税为80%~100%,入世后5年间关税将下降到25%,也就是说进口车价至少会降低30%[6]。由于降价空间大,汽车消费贷款的车辆价值就大大缩水,加之每年固定的折旧率,使抵押物变现更为低廉,损失在所难免。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是以所购车辆进行抵押,并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商业银行可以收回车辆并进行处置用以还贷。但从实际情况看,因车辆市场价格的变动,抵押物折旧后其价值是难以抵顶所欠债务的。

第二章 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前景

汽车消费贷款与汽车消费市场息息相关,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趋势决定着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前景。所以就让我们先来看一看在未来的几年里,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
2.1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基本的发展状况
汽车工业在我国虽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与日本、美国、德国等汽车工业大国相比,我国汽车总产量仅是他们的“冰山一角”,还不及日本丰田一个企业的年产量。因此,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潜力巨大。“十五”期间,我国已规划将汽车工业作为最重要的产业来发展,通过汽车工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形成八大汽车工业生产基地,并加大家庭适用型轿车的发展力度,促使我国汽车工业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这将导致我国汽车消费市场的显著扩大。
2.2价格下降将是大方向
汽车市场价格与人们心理预期的变化使汽车消费贷款需求下降。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汽车需求,尤其是轿车需求连续实现超高速增长(见图1),汽车消费主体由集团消费转变为个人消费,在市场需求的强力拉动下,国内汽车产量持续增长。1986年,全国汽车产量为37.28万辆,其中轿车产量仅为12297辆,至2002年末,汽车产量飞升至325.37万辆,其中轿车产量达到109.28万辆,分别是1986年产量的7.7倍和87.9倍(见图2)。在产量飞速增长的同时,汽车降价不可避免。2003年,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共70个车型中(其中30个为新车型),超过30个车型正式宣布降价,其中有7个新车型上市当年即宣布降价,7个车型在一年内两次宣布正式降价。据测算,2003年国产轿车整体降价水平为8%~10%,而2002年国产轿车因面临加入世贸组织压力而纷纷降价的整体下降水平也不过5%~6%。汽车价格的持续下跌,强化了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信息,2004年1~6月,我国汽车累计产销267.71万辆和255.36万辆,产销率为95.39%,同比分别增长27.1%和24.15%。其中,轿车累计产销124.61万辆和113.2万辆,产销率为90.84%,同比分别增长36.37%和31.59%,但同时,第一季度全国轿车库存超过8万辆,4月份新增库存2.3万辆,5月份,轿车产销率低至84.5%,又新增库存3.2万辆,累计超过13万辆,6月份库存突破了16万辆大关,占全部汽车库存增量的89%。在这种产量扩张、价格下降的同时,消费者的购买力在近两年并没有显著提高,有关汽车消费的税费也没有明显降低,汽车消费逐步趋于理性化,对汽车消费贷款的需求自然下降。

2.3 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汽车消费市场广阔
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国汽车的低普及率,都预示着汽车消费的巨大潜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消费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住房、汽车、教育、旅游等商品和劳务上。据国家统计局最近的相关调查显示,住房、汽车和教育是最适合信贷消费的前三种对象,其比例分别为71.5%、11.0%和10.6%。月收入超过3000元的被访者,认为汽车最适合信贷消费的比例迅速上升,并有逐渐超越住房而成为信贷消费第一适合对象的趋势。统计显示,截至到2002年底,我国居民住宅的拥有率已达70%,今后除了住宅的调整和新增家庭购买住房以外,大面积的住宅消费已暂时告一段落。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居民在解决了宽敞的住房之后,已把汽车消费作为追求的目标。另外我国汽车的普及率也很低,据新浪网消息,我国汽车普及程度在世界上属低水平,轿车的人均保有量仅为每万人20辆,是世界上人均拥有轿车最少的国家之一。由此可见,日益强大的购买力和巨大的潜在市场都预示着汽车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
2.4 政策将更趋宽松、减负和简化
多年以来,政府对汽车产业实施严格的投资审批制度,轿车、轻型车及发动机项目,一律由国家审批立项,其初衷是通过行政审批限制社会资本盲目进入,缓和汽车产业“散、乱、差”局面。但这从根本上限制了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其次,我国的汽车消费政策也一直是人们所关心的,手续繁琐、税费高昂束缚着个人买车的行为。可喜的是,自2001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在投资审批制度的放宽,简化购车手续以及减低相应费用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为今后汽车消费市场的真正启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6]。目前的汽车消费已经从过去单纯的生产型消费品转化为耐用型消费品,私人已经慢慢开始成为购车的主体,一个汽车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正在逐步到来,政策鼓励消费不仅符合国际汽车发展的惯例,也可以使整个国民经济受益。
2.5 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用车环境渐趋便利
近年来,我国加大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城市道路有较大的改观,城市内混合交通、非交通占道的情况基本得到遏制,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到去年底,我国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43万公里,高速公路1.9万公里,基本形成连接绝大部分城乡地区的公路交通网络。同时,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规划,城市格局将日趋合理,城市空间的利用率将变得更高。这些都将为汽车消费市场提供良好的硬环境。
综上所述,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可以说是前途一片光明。那么,与之相配套的汽车消费贷款就其发展前景而言,也有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随着汽车消费高潮的逐步到来,汽车消费贷款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它将成为今后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拓展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三章 推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

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现状不尽如人意,它的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但它有着广阔美好的前景,而且又能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由此可见大力发展汽车消费贷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银行自身,国家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都应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道路扫清障碍。
3.1 银行自身应该采取的措施
3.1.1要从战略高度上正确认识汽车消费贷款,纠正主观错误倾向。
在美国,汽车销售中的85%采用汽车消费贷款的方式,而在我国还不到10%。在西方发达国家,汽车消费贷款已有很长的历史,目前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他们之所以重视汽车消费贷款,不仅是因为它对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刺激国民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还因为它对银行业自身的发展也能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传统的信贷经营体制使银行过分依赖企业,经营风险相对集中。资产负债管理原则中的分散化原理要求资产应尽可能地分散到各种不同的具体形态上,而汽车消费贷款正是这一原理的具体应用。一般来讲,贷款购车户的个人资产质量较好,还贷能力较强,将贷款投向富裕的个人阶层比投向普通企业更为可靠。因此,汽车消费贷款可以通过改变信贷资产结构来分散和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1]。
3.1.2 简化贷款手续,做好配套工作,加大营销力度。
(1) 在严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解决客户贷款手续繁琐的“老大难”问题。
一方面可以考虑各银行储蓄网点直接受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扩大业务受理的覆盖面,方便客户借贷;另一方面加快个贷业务客户经理的选拔培养,尽快组建一支熟悉业务、素质较高的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并把汽车消费贷款作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重点,让客户经理紧密地贴近客户,加快工作效率,为客户勾勒组合式、个性化的金融服务,给予客户最大的方便。同时还可以想方设法加强与汽车经销商、保险、公证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多方协调,加快运作,争取做到“一条龙”服务,可以尝试成立“按揭事务中心”,该中心将相关部门请进门,采取法律介入,提供集中式服务,使客户足不出户便可以实现全程操作,简化了手续,方便了客户[1]。还有就是要让“直客模式”逐渐取代“间客模式”,中国汽车信贷目前主要有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模式,随着中国汽车信贷市场的成熟,直客模式将成为发展的主要趋势,而汽车经销商作为信贷中介的间客模式将日渐萎缩。间客模式指的是“先买车,后贷款”的模式,即由汽车经销商或保险公司向贷款购车人提供全程担保,并负责对贷款购车人进行资信调查、帮助购车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代银行收缴车款本息。直客模式所推崇的是“一站式服务”,它指的是购车人首先到银行设立的汽车消费贷款机构获得一个车贷的额度,拿这个额度就可以到汽车市场上选购自己满意的产品。在客户选定车型之后,到银行交清首付款,并签署有关的贷款合同之后便可以把车开回家。此外,银行的车贷中心还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汽车维修、汽车救援、维修期间提供代用车及汽车租赁等一系列增值服务。直客模式在操作过程中,银行、保险公司、经销商各司其职。采用直客模式,回归了汽车消费贷款作为一个金融产品的本来面目。这种模式和传统的以汽车经销商作为信贷中介的间客模式比起来,最大的优势在于为客户节省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时间和中介费。同时,采用直客模式购车的客户在拿到银行贷款之后便成为一位全款购车者,到经销商那里选购车型时就会有一定的议价权。另外,到银行办理汽车贷款手续时,客户可以从银行的专业机构那里得到有关的资料查询服务,比如某款车型目前的报价等,甚至还能让专业人士为自己选择一款最适合自己的车型。
(2) 要做好汽车消费贷款的配套工作,加大营销力度,努力转变消费者的传统消费心理。
一要勤调查。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信息档案,对消费者收入、生活方式、兴趣、心理、地域等方面进行细分,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消费困难及其原因,以便为汽车消费贷款制定营销策略服务,同时也为银行发展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二要搞好咨询服务。消费者对消费信贷的认识和了解,主要渠道是通过银行咨询。这就不仅要求银行经办人员对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知识把握全面,能最大限度地为咨询者释疑,当好参谋,解除其消费疑虑,而且要注意加大对一线储蓄员工、汽车特约经销商经销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因为他们是与广大消费者、购车户面对面接触最频繁的,他们如能正确地把握有关汽车消费贷款的政策导向,准确地解答消费者、购车户的咨询,必将对汽车消费贷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要多宣传。在汽车消费贷款宣传中,不仅要宣传其操作方法、优势,而且要加强对汽车消费贷款发展新政策的宣传,引导汽车消费贷款健康发展。在宣传渠道上,要注意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在各营业场所同步进行人员、音像、手册、张贴画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贷款买车”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1.3 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理论,合理确定贷款对象。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由生产主导型转变为消费主导型,对于汽车行业更是如此。因此,发展汽车消费信贷,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应积极组织业内人员全面搜集第一手资料,并运用科学方法,加以系统化的分析,对消费者和市场进行细分。商业银行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自身资金实力,明确定位,做好汽车消费贷款对象的选择。
(1) 客户对象的选择
除了继续选择资信良好,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出租车公司以及汽车租赁公司外,应将重点放在政府公务员、高校教师、科技专家、外资员工、金融机构职员、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社会知名人士等信用优良、收入较高的优质客户群体上,同时也应注意目前不便购买但购买欲望较强且收入来源稳定的机关公务员、高校教职工、企事业单位员工等这些大众群体。另外还可以有选择地对小型民营、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发放汽车消费贷款。
(2) 贷款车辆的选择
在贷款车辆种类的选择上,应重轿车类,轻货车类,重点要放在经济型和进口轿车上。因为经济型轿车是汽车工业“十五”规划重点产品,也被看作将来普通老百姓购买的主要车型,市场潜力较大。据预测,国产经济型轿车价位将在8万~9万元左右,比国外低40%,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贷款额度不高。另外在这次调查中,各银行普遍反映进口轿车贷款的质量较好。对价值大的进口汽车所发放的贷款风险,要比价值小的国产轿车所发放的贷款风险小,因此建议应加大对进口车型贷款的投入。因为进口类轿车的购买者大多是社会层次较高的成功人士,他们量入为出的自控意识较强,对自己做出的承诺能认真履行。对搞经营为主的客车或货车,应区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对确有营运证和营运资格的借款人,应以其营运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以营运证作抵押,可考虑发放贷款;而对无营运证和无营运资格的车主,应尽量避免,严格控制。因这些车主一旦出一点变故,贷款随即出现风险。另外,随着进口车价格的下调,车辆的更新换代,预计今后二手车交易市场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与此相对应,二手车贷款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因此还应着手酝酿二手车贷款品种,适时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还有就是要积极探索农村汽车消费贷款开展的可能性,争取突破这一禁区。
同时,汽车消费贷款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支持的新兴业务,与此相关的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并制订出和金融机构紧密衔接的操作规程。在相关手续的办理上,要体现出快速方便,收费公平合理,与银行业务配套衔接,只有这样才会让客户感到方便,感到满意。
3.2.3 完善汽车抵押品变现的二级市场
应该尽快依照相关法律,如《公司法》,对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等相关因素加以严格限定,以此建立二手车经纪公司,使其成为代理二手车买卖交易的合法、合规的中介机构。而且这些二手车经纪公司还应配备一批具备法律、技术及价格咨询技能的二手车鉴定估价师,使交易的二手车报价公正、合理,解除交易双方的后顾之忧。同时,还应设有类似于物价监督局这样的机构来对汽车报价予以监督,规范交易汽车的报价,防止哄抬或压低价格[8]。这样,当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借款人违约后需要处置抵押物时,就可通过这样的中介机构变现抵押物,盘活资金,减少损失。
3.2.4 尽快对消费信贷立法
相关部门应尽快建立消费信贷法,以法律手段对消费信贷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对不法行为给予法律制裁。汽车作为消费信贷中的特定商品,汽车消费贷款也就自然会在法规中被加以规范。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主体是消费者、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立法应将三者之间的信用关系作为主要规范对象,此外还应对一些辅助信用关系进行规范,如担保人与金融机构、被担保人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关系。立法的原则应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的合法权益出发,并通过消费信贷调整社会商品供求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8]。

第四章 总结

汽车消费贷款把我国的汽车工业和我国巨大的消费市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为两者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它的出现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贷款的现状,分析制约因素,预测未来的发展前景,寻找推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研究发现,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期的繁荣局面,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起点低、发展快、占比小”。占比太小,尚未普及是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存在的最大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银行内部制度和经营操作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
长期以来银行的信贷业务是面向企业的,部分银行难免会受到旧思维模式的束缚,经营观念转变较慢,不能给予汽车消费贷款充分的重视,是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贷款对象的局限性以及手续复杂,服务不到位的老问题均制约着该项业务的发展。在银行的外部环境中,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信用风险就成了阻碍汽车消费贷款发展的最大障碍。另外,车价过高,税费过重,使用环境不佳;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缺乏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各种隐性风险的存在也都制约着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
但是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的几年里,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将会日益繁荣,与之配套的汽车消费贷款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针对制约因素采取必要措施,为该项业务的发展道路扫清障碍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对于银行自身来说,首先要纠正主观的错误倾向,正确认识汽车消费贷款,将它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因为在21世纪,消费信贷将逐渐成为中资银行的支柱业务,汽车消费贷款作为消费信贷的核心组成部分也理应随着消费信贷和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而得到更大的重视。同时,中资银行应抓紧时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形成“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更为丰富的个性化金融产品,逐步扩大市场份额。为了应对入世后大举进军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在资金实力与服务水准上的双重挑战,中资银行必须加倍努力。
在外部环境的改善上,建议国家政府机关、银行及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为汽车消费贷款乃至所有的消费信贷业务解决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在车价、税费、交通基础设施等各个环节为居民汽车消费创造优越的条件。此外,汽车抵押品二级市场的完善以及与消费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大力发展汽车消费贷款势在必行,相信以上几条措施能为汽车消费贷款的发展道路扫清障碍,促使汽车消费贷款健康高速地发展,从而起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建伟,关于推行汽车消费贷款的思考,经济师,2000年第2期
2、 朱剑敏 张越,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人民网,200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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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吴成科,商业银行应大力拓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西南金融,2001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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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谦 尹珂 孔源,汽车消费贷款前途何在,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2.7
8、 陈浪南 谢晓璐,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广西金融研究,2001.12

⑶ 汽车消费贷款有哪些风险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主要防范四个方面,即:借款人、经销商、保险公司和银行四个方面。具体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方面

1、信用风险。购车群体良莠不齐,可能混杂了一些有道德风险的人,由于主观赖账心理或当汽车价格下跌,低于购车者需还贷款金额时,购车者就可能做出理性违约行为,都可能使贷款面临风险。
2、支付能力风险。自用车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无法按时还款,商用车借款人因受整个运输市场和行业政策的风险,预期收入减少甚至完全丧失或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对方运费结算不及时,不能按时还款。

(二)经销商方面

1、汽车质量风险。由于经销商不通过正当渠道购进汽车,把存在质量问题的车辆销售给借款人,因质量纠纷影响到贷款的收回。
2、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风险。目前农信社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大部分由经销商提供担保,由于最高贷款担保限额核定过大,超过经销商担保能力,给信贷资金造成隐形风险。

(三)保险公司方面

1、保险公司利用借款人对保险条款的模糊认识,以及信用社贷款操作中的疏漏,当保险责任发生时,寻机免除保险责任或减少责任。
2、保险公司的部分营销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违反保险条款,私自缩短保险期限,造成保险失效,责任免除。

(四)银行操作方面

1、贷前调查不实,由于信贷人员配备不足,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严重失真,埋下风险隐患。
2、贷后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做贷后管理,对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真正用于购买,所购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未及时进行确认;有的贷款逾期后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致风险不断扩大;有的放松了对合同、贷款催收记录等债权文书的管理,造成缺漏项,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无法及时发现进行索赔、诉讼或采取其他追收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贷款者,在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前应该先对自己的购买能力、购车情况、保险条例以及贷款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⑷ 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潜在风险有哪些,如何控制

针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点的存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随时关注汽车市场状况,掌握不同类型、品牌车辆风险的大小,筛选优质客户,细分汽车产品市场。根据不同品牌、不同价位、不同型号车辆的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确定不同的贬值程度;对于贬值风险较大的车辆,通过提高首付款比例、缩短贷款年限、追加担保等措施规避价格风险。

(二)尽快建立完善个人征信制度系统,建立对违约借款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推行个人授信额度管理,根据借款人的素质、工作情况、收入状况以及以往的信用记录,建立客户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等级评定体系,有效降低银行风险。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从根本上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

1、搞好贷前调查,把好第一道关。

2、贷中审查要符合政策,把好第二道关。

3、贷后检查监督不放松,把好第三道关。

(四)谨慎选择汽车经销商,对汽车贷款担保经销商和运输公司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建立合作、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在目前的信用环境下,银行必须加强对经销商的风险管理,对经销商进行定期实地回访,了解其经营状况,动态监控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对不符合准入制度规定或保证金缴存比例严重不足、有违约情况发生的经销商,要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五)银行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并严格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合作协议,且由银行法律部门审核把关。重视借款人在贷款期内以种种理由不再续保,导致保险人责任免除而带来的贷款风险,明确“投保人(借款人)在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期间内按期不间断对贷款所购车辆投保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的义务;必要时督促保险公司先行垫还。

(六)加强抵押物管理和控制。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全额抵押;对抵押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保管和处置;将取回的机动车登记证的登记内容作进一步核实,如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⑸ 如何控制消费信贷的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表现
(一)作为优质资产的住房业务现在正承受着更多的潜在风险
近十年我国经济进入上升期,作为国家支柱的房地产业发展发展迅速,带动住房价格上涨。在消费信贷业务中占比最大的个人住房业务都是在重复着这样一种循环:每次我国实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后,消费者持观望态度,房产交易减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随之收缩。等调控政策被市场消化后,市场进入稳定期,个人住房贷款再次进入扩张期。商业银行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政策风险。
(二)银行消费信贷业务被借款人用作投资的资金来源
相当一部分投资客户看中了银行消费信贷业务还款灵活、利率低的特点,通过提供假交易合同、假收款方资料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套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投资资本市场、楼市,一旦碰上投资失利,楼价下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回收将失去保障。
(三)间接贷款为主的业务模式使房地产中介机构向商业银行转嫁业务风险
房地产市场的分工使我国商业银行对中介机构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加。大多数银行只负责消费信贷业务的审批环节,其他环节则由中介机构代办。由于目前我国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立法存在缺失,无法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多方面约束,使房地产中介很容易将业务风险转嫁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中介有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发布虚假广告招揽客户,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有的参与炒房,扭曲了市场价格;有的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逃税,种种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的信誉、利益受损,严重的还会影响贷款的收回。
(四)虚假交易现象频繁出现
在楼市低迷时,“假按揭”是开发商套取银行资金的一种常见手段。现在全国楼价上涨,“假按揭”则有双重含义。一种方式是借款人找知情者出面申请贷款,自己每月还款。实质是借款人为了争取低利率贷款或想利用银行资金投资炒房。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借款人联合中介公司或按揭公司一起造假通过虚构购房者的形式,采用欺骗或伪造手段,制造虚假贷款申报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使银行蒙受资金损失。
二、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制度因素
1.法律法规不健全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依赖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消费信贷业务才能良好的发展。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规定较少,且对于个人失信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尤其是抵押变现难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等制度不完善,导致个人信用行为征信困难,隐藏着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风险。
2.缺乏成熟完善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在我国,民众信用观念匮乏、个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够,信用信息资源缺乏共享。造成银行与消费贷款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致使消费者发生恶意骗贷和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消费信贷“门槛高”和“手续繁”,消费信贷风险增大。总之,个人信用制度缺失是造成消费信贷风险根本原因。
3.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不完善
(1)消费信贷的商业保险制度发展滞后
为了使银行和消费者双方利益都能获得安全保障,国外都建有与之相适应的保险制度。如法国住房贷款保险模式,意大利、西班牙采用团体保险模式对住房贷款进行保障,美国在汽车贷款中要求借款人拥有足额的人身保险,驾驶责任保险和对新购汽车的汽车保险,有的国家还要求消费者对其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办理火灾保险等。而我国目前消费信贷的商业保险发展较为缓慢。
(2)消费信贷证券化发展不够成熟
消费信贷证券化作为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解决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抵押贷款资金的良性循环,优化消费信贷资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后,商业银行可以将长期的抵押贷款债权通过包装上市转化为证券,并相应地将证券化后的贷款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以达到合理降低银行风险资产总额,减少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运作,抵押银行将持有的抵押贷款转化为证券在市场上交易,这样就把原来由银行独家承担的借贷风险分散给多家投资者承担,实现了风险的分散。
(二)银行方面原因
1.银行贷款设计不够合理
部分贷款种类自身存在严重缺陷,导致贷款风险天然存在。如“零首付”个人住房贷款和“零首付”汽车贷款,贷前有可能出现假的单位收入证明的风险;以汽车作为抵押品亦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汽车贷款大多以汽车作为抵押品,这种方法简单而又直接,但是与房地产等不动产相比,汽车的折旧、降价速度快,二手车的变现也相对困难。
2.银行操作中存在违规现象
银行为了市场份额与盈利,违规操作是从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的原因。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控制风险意识差,贷前审核不严格及贷后监管不及时。贷款发放前审批程序流于形式,贷款发放后,银行监控催收不力造成借款人赖帐或拖欠等行为。
(三)消费者方面原因
消费者方面的原因主观性强且随意。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属于信用风险的范畴。
1.消费者行为的不确定性
现阶段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致使消费者恶意骗贷或拖欠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明确借款人行为十分必要。
2.消费者偿还能力的不确定性
消费者收入的可靠性、职业的稳定性、家庭结构的变化等和意外事件等因素,在贷款期内有可能发生不利的变化,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偿还能力,可见消费者的偿还能力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消费者的偿还能力波动到不足以偿付应偿付贷款额时,损失就会转嫁给贷款人。因此,正确分析消费者偿还能力和采取措施弥补消费者偿还能力的不足,是消费信贷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控制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提出的消费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制定合理的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政策、建议并协助政府和社会完善制度环境等措施来防范和化解消费信贷风险,提高消费信贷质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1、营造有利于消费信贷风险控制的外部环境
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有效进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有力保障,是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惩戒制度的有力保证。而当下我国在消费信贷方面的立法还不是很完善,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大量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应将控制消费信贷风险列为亟待立法完善的课题。应尽快制订一部综合性的《消费信贷法》,规范有关问题的流程、制度,从而引导我国商业银行顺利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2、建立消费信贷的担保保证制度
担保是为社会化风险转移机制。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消费者以自己拥有的不动产、动产和有形资产为抵押和质押担保债务偿还,如到期不能履行其义务,银行可以行使其对担保物的权力来满足自己的债权。人的担保是独立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以法律协议形式做出承诺,在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其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其偿债义务。
3、规范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流程
要规范信贷流程,必须从源头加以控制,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总第491期2013年第05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流程包括产品的设计与影响、贷前审批、贷后管理以及清贷管理几个步骤。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控,从而从流程上有效规避消费信贷风险。

⑹ 如何防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风险

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推进速度不快,关键是风险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何化解汽车贷款的风险呢?专家认为,化解风险的良方就是开办汽车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保险。 目前,汽车消费贷款推进速度不快,关键是风险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何化解汽车贷款的风险呢?专家认为,化解风险的良方就是开办汽车消费贷款分期付款保险。 所谓汽车贷款分期付款保险,就是以汽车消费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它既是一种信用保险,同时又是汽车消费贷款的保证。目前,我国开办汽车贷款保险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价格下调风险;经济不景气的风险和道德行为风险。为减少承保风险,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建章建制,按章办事。保险人应针对这一新的保险品种制定相关的制度规定,以便规范操作。如:对保险金额做出统一规定:根据贷款期限和银行利息的不同档次制定保险费率;明确规定保险责任;规定赔偿处理的时间;明确保险人、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2、把好保险审查关。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合同的订立是否具有合法性;合同的抵押、保证是否符合规定;贷款的对象、贷款者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3、订立较为严谨的保险合同。
4、实施严格的管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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