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所得税二套房贷款可以抵税收吗
个人所得税二套房贷款利息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首套住房利息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Ⅱ 个税专项抵扣中“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具体该如何抵扣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费、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和薪金时享受专项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发生变化时,纳税人应该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的话,根据《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规定:纳税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的商业银行或者公积金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至于具体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询你的贷款银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贷款合同;另外还需满足,房子在申报扣除个税年度内仍在正常还贷,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没有同时扣除。
具体到首套房商贷再转公积金贷这种情况,因为每个城市公积金管理条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积金贷款还是按首套房住房贷款利率,就应该还是可以继续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转公的当月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更新贷款合同等相应的信息即可。因为,这个房贷利息专项扣除认定的条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所以建议题主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商贷转公积金的具体执行政策。
Ⅲ 第二套房贷款能抵个人所得税吗
不可以。
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Ⅳ 有了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贷的个人所得税免征还有吗
有了第二套房第一套房贷个人所得税免征是否还有,相关的信息,可以直接到地方税务局办事处咨询。
Ⅳ 现有两套房,第一套没有贷款,第二套贷款的,请问可以申报个税专项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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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第二套房 首次贷款能否减税
首先认定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
家庭这样定义:
1、夫妻+未成年子女算一个家庭
2、成年单身个人也可算为一个家庭以下情况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全款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
给大家总结几种常见的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4、准备结婚两人,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一方名下有房产和房贷未还清,另一方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记录,现在两人一起购买新房,登记两个人名字,没有贷款记录的人申请贷款,二人因共为产权人,从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算二套。
需要注意的是,像北京、上海、深圳、苏州、南京、合肥等一些城市,是认房认贷的,不管贷款是否结清,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首付、利率都相应提高。所以,最好是直接去当地房管局询问自己的情况是怎样认定的。
Ⅶ 第二套房有房贷可减免个人所得税吗
从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文件(从2019年1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次修订同步实施)的文件精神,对个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减个人综合所得(涵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强调是纳税人个人或与配偶在境内购买的首套房且是金融机构以首套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你发起的提问反映你是有第二套住房且有贷款利息支出,不符合文件精神享受房贷利息支出抵减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个有个小技巧诀窍,要是你将原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指后期无贷款利息支出或者后期还贷期限短,而你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确是银行金融机构是按照首套房的利率发放的贷款且后期归还利息的时期长(当然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在2019年12月底在你的个人所得税APP端口里放弃原向扣缴义务人提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操作后,补缴过原每个月在扣缴义务人将你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所得税款后,你就可以以你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2020年度起未来的时期里享受首套房利息支出抵减个人所得税了。不过如今对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2019年度已经过去了,从2021年起要对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了,你无法运作了。因主管税务局是不会撤销你的2019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了,全部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数据库里封存了。
Ⅷ 新个税实施有首套住房贷款的,是不是工资每个月就会多1000元
不是每个月多1000元,是房贷可以在税前扣除项,现在起征点5000元,比如你工资10000,房贷每月1000,社保等其它税前扣除项2000,那么你缴税计算基数是10000-5000-2000-1000然后乘以适用税率就是你应缴的税,并不是税直接减1000.
Ⅸ 新个税首套贷1第一套房第一次贷款。2种,还是前面不管几套房子没有贷款,后面房子第一次贷款
是不是首次贷款房子,这个要看你是否享受首次贷款优惠,一般来说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上都有标注的,如果找不到合同,也可以打电话去人民银行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