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肥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合肥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1月20日下发通知,决定自该日起恢复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以下是关于此业务的详细解答:
一、恢复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支持缴存人合理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并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合肥市决定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首批办理范围
首批办理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之后,合肥市将适时公布后续办理年限。
三、申请条件
四、“商转公”贷款方式
“先还后贷”方式:
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后,自行全部或部分结清原商贷。
办妥抵押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以贷还贷”方式:
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经审查批准并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原商贷银行指定还款专户,用于全部或部分结清原商贷。
五、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
六、办理流程
申请与审查:
借款人向原商贷银行提出申请,并获取《合肥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
受托银行根据确认书确认的剩余本金、剩余期限等信息,面谈、面签相关合同文本。
公积金中心及其贷款委托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查。
抵押登记与放款:
符合条件的,确定“商转公”贷款期限、额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符合放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
七、动态管理与风险防控
八、其他注意事项
以下是相关图片展示:
以上即为关于合肥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详细解答。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受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