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男朋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婚后还贷款,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能加上我的名字吗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可以协商添加名字。
一、房子归属问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离婚时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议来处理该不动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即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也将被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
二、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虽然房子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具体来说,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按照还款本金占总房款的比例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补偿比例可能相对较低。
三、添加名字的可能性
尽管房子在法律上可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协商,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这通常涉及到产权变更等法律程序,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税费和手续费。在添加名字之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中介,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并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在涉及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贰』 婚前首付房款,婚后用公积金还贷,离婚时怎么额划分
您好,如果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会按照协商的结果分割财产。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对财产有书面的约定。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过书面的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分割方案。
如果没有约定的,会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确定。此时就需要结合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确定。
比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还贷。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一般房子会被认定为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由于双方没有对财产有书面约定,婚后取得的公积金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使用双方的公积金还贷,一般属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叁』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个要求过分吗
房子首付男方付,结婚了以后一起还贷,这个要求不过分。之所以这么说,有两个原因。首先,两口子过日子,目标都是一致的,为这个家而奋斗,一起还房贷是正常的。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
其次,男方已经付了首付,已经表现出了他的诚意。女方婚后同意还房贷也算是一种表示。在这件事上,男方已经先掏了一笔钱付了首付,可以说也表现出了他的诚意。作为女方,如果全部让男方去承担的话,他可能也承担不起,那么和他一起分担其实也是我们的诚意。如果你们是真爱的话,帮对方分担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不可能是被迫的,我们肯定也不希望另一半太累。
因此,我认为结婚之后,一起还房贷这个要求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