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后,公积金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提取材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Ⅱ 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消费贷款
公积金是用于职工买房或者有重大疾病时提取使用的,不退休,不离职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消费的
Ⅲ 个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买房前需要知道这些
Q:个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用房产证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有没有期限?
A: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业务须由所在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职工购房后,符合规定,可按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额度
为: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
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Q:青岛市集体户口,在青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买房,是否可以在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A:
如在外地购房,不可以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除购房所需材料以外,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
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以购房方式提取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
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2)
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
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您是产权配偶,提取公积金时还应提供配偶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您将上述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
经办人代您办理(提取时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Q:贷款申请人(配偶)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可否在外地办理?
A:可以。
Q:公积金余额提取,全额发票或契税证明开具的时间,对公积金余额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A:1、
购房提取的,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还贷提
取的,支取额度不超过年度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
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
Q:新房快装修了。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装修?相应的政策是什么
A:
装修不可以申请贷款,也不可以提取。购房后材料齐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
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2)购买再
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
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
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您是产权配偶,提取公积金时还应提供配偶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您将上述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
人代您办理(提取时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年内
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Q:用公积金贷一年后,要提前换贷并变更换款日期,需要走怎样程序?需提交什么材料?
A: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与贷款缩期是两种不同的贷后业务,如符合规定,可分别申请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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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以前用个人消费综合贷款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款吗
应该是不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综合消费贷款应该不再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之内
Ⅳ 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全部吗
现在很多人会一时半会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有很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对贷款买房的资格和政策也不是特别清楚,所以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会出错,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讲一下贷款买房的资格和贷款买房的政策的那些事。
买房人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50万,那么按照其所要购买的房源总价为62.5万,首付为12.5万。若是买房人选择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杭州市公积金政策,能贷款80万,那所购房源总价必须控制在100万之内,首付为20万。目前杭州市公积金贷款的确可以享受首付2成的政策,但是必须与开发商规定的相符合。若开发商方面要求首付必须3成以上,那公积金贷款也只能申请70%。
Ⅵ 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还款能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能,只有购买住房办理按揭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Ⅶ 贷款买房如何支取公积金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就是用于住房消费,所以购房贷款(包括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商业贷款)在正常还款后,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时间,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本息。
一、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一年一次,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2、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1.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二、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还贷卡(或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