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購買的房子想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都到哪些部門辦理
房子落戶口需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口手續。
購房申請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持買賣契約,產權證,身份證,遷入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填寫戶口遷移審批表到市公安局辦證大廳辦理准遷證。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口。
B. 我是貸款買二手房想辦理落戶,可以嗎
大連是一次性付款80萬才可以
C. 貸款買房,如何辦理戶口遷移
貸款買房時,房產證不會一直被抵押在銀行,銀行一般在辦理完按揭手續後,只收取你的他項權證,並在上面標註上抵押的標示然後就會還給你,屆時你再拿著房產證去辦理戶口遷移即可。
所需材料:房產證、入住證明、身份證、戶口本。
辦理地:房產所在地派出所。
如果你的戶口是外地的,則需要拿著戶籍證明去辦理准遷證,然後拿著准遷證到你原來的戶籍地提出戶口,最後拿著戶口本到你房產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落戶就可以了。
(3)貸款買的房子能辦落戶嗎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D. 房子有貸款可以辦理落戶嗎
落戶跟是不是貸款買的沒關系,只跟當地的落戶政策,和房子的面積,產權證辦理在手的時間有關系
E. 貸款買的商品房,怎麼辦房產證,落戶問題
如果雙方確定自己進行過戶手續,那麼交易雙方必須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因為房產辦理過戶按揭的後續手續比較復雜,涉及到銀行、評估、農稅、房管、土管等多方,碰上房子產權有問題的,還要去產權交易中心查產權。過戶手續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買方要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三步,找評估公司做評估。這個過程一般來說要5~7個工作日。
第四步,貸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中心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自行交易過程中最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第五步,按揭辦理下來後,要注意注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第六步,將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中心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第七步,憑受理單到農稅中心繳納相關稅費,拿契稅完稅證。
第八步,憑完稅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國土證。
第九步,憑完稅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如果是全額支付房款,則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續。走完這些步驟,房產三證算是辦齊了。整個過程大概需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樓主也可以通過正規的中介代為辦理過戶,省心不省錢。希望可以幫到你!
F. 我們的房子是貸款買的還沒有拿到房產證可以落戶嗎
各個城市對此規定不一樣,有的地方是要買一定價格的房子才可以落戶的,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考慮這樣的事,比如在同一個城市,不同的區,可能這個價格也是變動的,我還是建議你先咨詢一下當地的有關部門,再考慮這事吧!如果上面的限制沒有,至於房產證沒有拿到的事,這個問題好解決,你可以要求房管部門出具一個房產證的復印件,由他們蓋章給你,以確定這房子的確是你們的,就可以拿去辦理戶口了
G. 貸款買房可以落戶嗎
讓我來幫樓主的忙!落戶一般和你購買房屋的面積有關,和貸不貸款無關的!現在煙台市規定的只要建築面積在45平米以上的房子均可在所在地的派出所落戶!希望能幫助樓主
H. 按揭貸款買房後如何轉戶口
准遷入程序:
1、買房後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後帶著房權證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
2、讓居委會把房屋編號、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
3、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若居委會不接受則不能遷入。
(8)貸款買的房子能辦落戶嗎擴展閱讀: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