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房不想要了怎麼辦
貸款期間房屋買賣: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Ⅱ 按揭貸款買的房子不想接著還貸款了怎麼辦
建議還是繼續償還房貸,若是房子不想再要了可以委託中介操作賣房,還清剩餘尾款,掙得一定的差價。
貸款不還的後果:
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貸款申請人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Ⅲ 房子正在貸款中不想要了, 能退房嗎
一、根據《合同法》中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面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比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解除購房合同並不等於解除貸款合同
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已從銀行借貸出款項用於購房,所以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為房產買賣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是兩個既有聯系又各自獨立的合同。
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系,購房者與銀行之間是一種借貸關系,兩者雖有關系,但完全是兩種獨立的法律關系。因此,只要出現了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購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因為取得了按揭貸款而影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
那麼要怎麼還呢?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該還要這樣做,即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三、退房流程有哪些?
如果購房者確定滿足退房條件,就可以找開發商協商退款事宜。
在協商成功的情況下,由購房者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全部手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最後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機構還款的手續。
在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購房者可選擇訴訟或者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Ⅳ 銀行房貸不想還了,房子不要了,該怎麼辦
你說了不想還貸款了,銀行肯定會與法院聯系對銀行做財產保全,由法院出面對你名下財產及房屋車輛等進行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如果你不還的話一來你這個商鋪還是屬於銀行的,此處商鋪你將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也就是說你只能自己用,賣不出去。
若你是用房產做抵押的話銀行完全有權利對你的房屋進行強制拍賣。從此以後恐怕你們夫妻倆都與涉及到徵信的業務無緣了。至於是否會佔用你夫妻二人財產就要看主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所達成的協議了。一般而言婚後除特別聲明外的家庭負債都屬於夫妻共同承擔范疇。
Ⅳ 按揭房.按揭付了一年不想要了.想賣掉.怎麼辦
你好
我是房產公司的
你這個房子可以賣的,假如你是100買入的,再100萬賣出即可。需要找到一個一把付清的人,找個房產中介做擔保,讓買房子的先掏錢把現在房子的貸款還清,剩下的錢讓他在過戶的時候付給你就好了。
Ⅵ 還在按揭的房子,現在不想要了銀行怎麼處理
銀行會繼續向你催還月貸。如果你斷供,銀行可能會拍賣你按揭的房子,以還清貸款。。。
Ⅶ 房貸還了半年了,但是不想要了,怎麼辦
以一套房子200萬為例,首付三成60萬,剩下本金加利息要向銀行貸款230萬。算了波下來,價格高得咂舌,可要是因為還不起房貸而棄房斷供真是得不償失,到時不僅房子會被銀行回收拍賣,之前交的首付款和月供也一樣收不回來,還會連累自身的信用極大受損。
2016年底全國部分主要城市貸款政策
可能有朋友會認為,自己向銀行貸款買房,斷供之後大不了就將房子抵給銀行作為償還就行,不需要承擔別的責任了,這種想法是在是大錯特錯。
雖然馬克思曾說「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用來衡量商品的價值」,但銀行不同,你向銀行借的是錢,你還他的時候,也得用錢來還。
在這個借貸過程中,房子是一個擔保的角色,而不是還款商品。銀行僅僅是擔心你還不起貸款,可以任意處置這套房產,以此約束你按時還錢,因為你借的不是房子。
如果真的斷供了,銀行會先催促你及時還款,如還是不還,銀行工作人員會主動上門找你,如果還是避而不見,在連續催收三次後,銀行可以進入司法程序,低價拍賣該房產,拍賣所得金額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要是這個拍賣房子的錢,還不能還清貸款金額,不好意思,您還得把錢補齊了才能算完事。
這只是最壞的,我們來說正經的辦法,真要是還不上了怎麼辦?
1.先暫還本金,只還利息
如果只是一時的資金周轉不開,借款人可先向銀行提出申請,先暫還利息,只還本金。比如之前每月應還8000(6000本金+2000利息),這時只要在還款日前,向銀行說明情況,可以先只還2000利息,極大減輕了經濟負擔。因為有房子作為抵押物,銀行一般都會同意。
2.申請延長還款年限
由於還房貸是長期行為,如果覺得每月的還款金額實在是太多,也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長年限,例如之前的貸款年限為15年,每月還款9427元,將還款期限延長為30年後,每月的還款金額為6368元,這樣一來,也能極大的減輕經濟壓力。
3.向銀行申請其他貸款
目前很多銀行都為房貸客戶推出了專門的貸款產品,例如浦發銀行的「安居貸」、中信銀行的「房產抵押綜合授信、平安銀行的「循環貸」等。當目前資金鏈緊張時,也可申請短期貸款作為臨時周轉。
Ⅷ 貸款買了房子,現在不想要了怎麼辦
現在貸款的速度都是比較慢的,目前沒有太好的辦法,只有等著,如果不想要的話可以私下跟你的置業顧問溝通,讓他想辦法幫你賣出去,如果退的話目前這個購房環境你會損失很大的,如果等到貸款下來再想退的話就更麻煩了,那時候你的房子只能是二手房了
這樣可以么?
Ⅸ 剛剛按揭貸款的房子不想要了 別人想要 但是他也要按揭這該怎麼辦
這個沒有辦法,他肯定是不能再不能再按揭了,如果他按揭的話,那麼你這個房子怎麼辦呢?對不對?你記得跟他說便宜一點也可以,但是要全款不能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