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寧波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央行公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 2.75%
五年以上 3.25%
若您需要了解當地貸款是否有優惠,可以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B. 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準是什麼
您好:
現在公積金是只認房,不認貸款記錄的,如果名下無房了,繳存額度夠的話,是可以貸款120萬的;
但是有以下幾個注意事項:
1:公積金現在是否繼續繳存,並且從現在向後推,滿12個月。
2:繳存額度夠不夠,單人貸120萬,按30年計算,需要個人繳存在772元以上。
夫妻的話,需要兩個人的繳存額加在一起不低於916元,這樣才能貸夠120萬。
3:國管公積金除了計算方式以外還要參考您的公積金卡內余額以及單位工作年限等來界定您的貸款額度。
根據以上情況,建議您說下您的具體情況,我再幫您計算一下。
C. 出台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准
我市於上月底出台的房產新政「21條」中,明確要對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的家庭提高首付比例、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申請公積金 貸款者的住房套數多少,根據何種標准來認定? 昨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正式下發的《關於調整寧波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對這一問題的可操作性細則。 按照該通知,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標准,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貸」又「認房」。其中,「以家庭為單位」意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以及 未成年子女,各自名下擁有的住房總套數,等於整個家庭擁有的住房數量。 「認貸」相對比較容易。如果現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此前有過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記錄——無論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商業性貸款還是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都可以通過查詢銀 行徵信系統,知曉現在是該申請人購買的第幾套房。 「認房」則較為困難。「如果現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此前沒有貸款買過房或者已購房屋是全款付清的,要認定其現在所購房屋屬其第幾套房,就得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但由於 當前房屋登記系統未能全部聯網,所以在『認房』時,我們這次特別增加了面談面簽這項內容。」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按照調整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借款人申請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購房所在地房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結果證明,並在面談面簽筆錄中增加有關借款人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的內容;面談面簽 的內容如果被查實是虛假信息,公積金管理部門可提前收回公積金貸款。 在既「認貸」又「認房」的標准之下,公積金管理部門今後將執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具體而言,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購房者——「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其家庭 已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的;受委託銀行或公積金中心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談等形式的調查,確 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確認屬購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至至少50%;確認屬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公積金貸款。同時,每戶家庭在原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前,一律 不予再次發放公積金貸款。 此前,本市寧波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要求為:一手住房為30%、二手住房為40%。同時,允許職工有兩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機會,對二套房、三套房等貸款也未作區別對待。
D. 寧波二套房首次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
央行公布的公積金貸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 2.75%
五年以上 3.25%
E. 一套房.想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首付款有什麼規定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可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主要內容如下: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類),仍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對於職工提出明確第二套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要求,《規定》第十四條增加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規定,確定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的原則。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准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相關知識延伸閱讀: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認定標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